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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车辆管理所

发布时间:2021-07-16 01:07:20

1、龙岩驾驶证到期如何换证

龙岩驾驶证到期应当持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到当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换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1)龙岩车辆管理所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2、龙岩牌小汽车两年没有年检了,要多少钱和什么手续

1、可以,除了大型载客汽车和校车以外的机动车都可以在异地年检。龙岩牌照的车辆当然可以到晋江车辆的到期年检,但是需要先到车辆登记地龙岩的车管所开具车辆异地年检委托书。2、根据2012年9月12日修改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条中规定除了大型载客汽车和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的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在受理之日起的一日内,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机动车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向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并提交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核发检验合格标志。3、异地年检的步骤及所需资料:(1)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2)车主需要到车辆登记地车管所开具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同意委托异地车管所进行该车辆的年检。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要带上人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开具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一定是需要到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如果没有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车辆是不能异地年检的。但是,委托通知书时,车主本人并不是一定非要自己去,可以由亲戚朋友去车辆登记地代为即可。(3)委托车辆年检手续妥以后,车主将车辆开到所在地车管所指定的车检大厅进行上线检测。(4)车检合格以后,持车辆检测报告单,到所在地车管所事窗口,打印检测合格标志。

3、泉州车牌要迁移到龙岩车牌怎么办

根据2012年9月12日修改发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4、请问在龙岩考驾照。科目一的考试点在哪个地方?求详细地址

1、连城县交通警察大队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中队  

地址:龙岩市连城县连宁南路264号  

2、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驾驶人管理)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园田塘村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人考训场  

3、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沿河北路15号  

4、上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中队  

地址:龙岩市上杭县立新路32号

(4)龙岩车辆管理所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第二十八条 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统一,根据不同准驾车型规定相应的考试项目。

第二十九条 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5、龙岩牌照的摩托车能在福州年检吗?

龙岩牌照的摩托车可以在福州年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到龙岩市车辆管理所申请车辆年检委托书,然后持行驶证、车辆年检委托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到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填写申请表并交验机动车办理检验手续。


一、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第五十条  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

机动车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向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并提交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营运货车长期在登记以外的地区从事道路运输的,机动车所有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在营运地直接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二、根据《地图》

1.龙岩市车辆管理所

地址:乘龙路龙岩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附近 


坐标:117.042749,25.059821

公交线路:12路


2.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城门镇黄山车管所

坐标:119.367709,26.009691

公交线路:67路

三、年检所需资料及流程

(一)年检时间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专用校车应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非专用校车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后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6、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二)年检材料

1、《动车车牌证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收存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5、行驶证原件;

6、属于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7、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三)年检流程

1、到检测线进行机动车检测并缴纳检测费用;

2、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大厅提交资料,签注行驶证副页,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6、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车管所电话

龙岩公安局交警支队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三一九国道边 龙岩市交警支队 地址:三一九国道电话 2752718

7、龙岩市交通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 、法规科(加挂龙岩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牌子)、人事教育与科技科、财务科(加挂车辆购置附加税征收管理办公室牌子)、审计科、工程管理科、路政科、运输管理安全监督科等8个职能科室和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
办公室
检查了解全市交通系统贯彻执行有关交通方针、政策决议、指示的情况。组织起草全市交通工作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以局名义下发的文件和综合性文字材料的审核把关;负责做好局机关各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局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档案、计算机和局机关总务、财产、房管、车管、接待等后勤管理及机关生活有关重要会议;负责抓好交通系统综合信息宣传、报道、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上级局领导的有关批示和指示的督办工作。
法规科
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交通行业政策研究工作,负责起草研究报告、行业政策性文件。负责局内外有关交通法规的协调工作。指导全市交通系统法制工作,负责交通行政复议和应拆工作。办理交通行政复议案件。负责交通行业管理规范性审查把关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审查和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核发、年审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制服及其标志的核发管理工作。管理、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受理本市交通行业行政执法来信来访,负责查办、核实、反馈工作。
人事教育与科技科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行政奖惩,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及劳动保护工作。负责按规定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考核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交流和智力引进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科技及基研究工作、教育工作。拟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推进科教体制改革。协调交通行业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开展科技成果鉴定的申报、评奖及推广应用。开展全市交通行业人员素质教育,指导交通职业技能教育、成人历教育和各类培训工作。负责办理和审核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报批手续。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以及对局属单位离退休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负责检查、监督交通行业执行《劳动法》及基配套法规情况。负责组织全市交通系统劳动工资统计和职工劳动过程中伤亡事故以及职业病的调查、报告、统计和处理工作。组织配合交通行业技师考评上报及工人技术等级考核鉴定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社会团体的管理工作。培育和指导交通劳务市场。指导交通技校工作。负责交通人事问题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
财务科
负责交通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全市交通行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各项制度和执行情况。组织编制全市交通行业财务计划和事业预算、定期考核检查,分析各项财务指标,综合编制企事业会计决算;负责局属单位资产管理和保值的监督,指导交通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规费的收支管理的收支管理工作,负责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委托的车辆规费购置附加税的征收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规费的各种票证保管认领、使用、销毁的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基金的筹集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行业年度投资计划。
审计科
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对局属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和对交通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及管理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对严重侵犯国家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国家经济利益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对全市交通行业管理中重大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问题进行审计监督。对交通行业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审计。负责组织和领导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内审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市交通部门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编报审计计划和统计报表。
工程管理科
贯彻落实交通基础建设的行业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研究本市交通行业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交通行业政策,制定交通规划、计划、统计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编制全市交通规划、港口、航道、港站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交通行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开展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的前期工作,对项目立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提出行业审查意见和交通重点建设工程后评估工作。监督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和维护、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定额的实施情况。组织建设项目的测量设计验收工作,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的审查以及组织项目交工、竣工验收。监督管理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的实施。维护交通基本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监督设计、监理、施工的招投标工作。根据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具体办理委托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开展工程监督事宜。监督、指导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程的组织实施和交通扶贫工作。负责审核交通基本建设项目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组织科研攻关。监督公路、港口、航道及设施维护计划的实施、监督、预测、信息引导。负责交通行业外资引进,加强各进口及合资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对全市交通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企事业的资质的审核上报等管理工作。
路政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公路路政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并负责监督实施。制定全市公路路政管理计划,行使公路路政的行政管理职能,协调管理全市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的车辆行驶公路和公路路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的行政有关事宜,了解、调查、处理辖区内的公路路政案件,协调处理职权内公路路政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全市公路路政队伍建设,统计、分析、上报本市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各项数据。开展路政执法检查和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有关的证件、标志符号、票据等报领核发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关档案资料,管理好公路路政车辆器材装备。
运输管理安全监督科
行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的管理职能,拟定道路、水路运输的行业政策、规范的技术标准,负责对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进行调控。负责内河安全监督管理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管理交通行业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行使交通通讯行业管理职能。
交通战备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拟制市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法规政策。规划全市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受理、审核军事部门及有关单位提出的国防要求,拟制交通运输、港口码头等基本建设贯彻国家防要求的规划、计划。参加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定等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并负责交通战备建设资金的安排与管理。研究制定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和交通重点目标保障方案,组织、管理和训练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在本辖区内军事行动和抢险救灾等其他紧急任务提供交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全市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搞好战备物资的调整和管理,调用国防交通战备物资。组织全市国防交通技术研究及其成果推广、应用进行民用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加改装准备,加强国防交通理论和对策研究。负责全市国防交通动力动员工作,掌握动力动员潜力和需求,编制动力动员预案,建立健全控管制度,组织国防交通动员自动化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战时组织领导全市运力员、征用和交通保障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8、龙岩驾驶证丢失去哪补办

龙岩驾驶证丢失应当用时向龙岩车管所申请补办。也可以在其他车管所办理。

龙岩车管所地址:

A、龙岩市车辆管理所地址: 乘龙路龙岩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B、永定区车管所地址: 沿河东路永定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附近  电话:(0597)3258505

C、连城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地址: 龙岩市连城县

D、长汀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地址: 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  电话:(0597)682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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