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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

发布时间:2021-07-16 17:29:17

1、国家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是合格证吗

不是的。车辆一致性证书是根据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1号公告关于修订《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版强制性认证实施权规则》的公告对车辆的一致性进行认证的证明。
内容
1. 企业在出厂的每一辆车辆上须附带1张经企业盖章和/或车辆一致性主管人员签字的车辆一致性证书。
2. 车辆一致性证书由两部分组成,企业也可以先选择防伪企业来制作车辆一致性证书,同时在证书上面还有很多的防伪技术,已达到安全的目的,以此来避免车辆一致性证书被仿冒使用。

强制性认证包括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和他国官方认证。
CCC认证是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实施的产品认证。官方认证即市场准入性的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列入行政许可目录的项目所实施的许可管理,凡是需经官方认证的项目,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方可准予生产、经营、仓储或销售。行政许可针对的是产品,但考核的是管理体系。行政许可包括内销产品(国内生产国内销售和国外进口国内销售)和外销产品(国内生产出口产品)。食品质量安全(QS)认证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均属于官方认证。

2、我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被别的车辆上牌了,4S店给我补发一张我的,我上牌是否有效

不是的。
车辆一致性证书是根据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1号公告关于修订《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对车辆的一致性进行认证的证明。
内容
1. 企业在出厂的每一辆车辆上须附带1张经企业盖章和/或车辆一致性主管人员签字的车辆一致性证书。
2. 车辆一致性证书由两部分组成,企业也可以先选择防伪企业来制作车辆一致性证书,同时在证书上面还有很多的防伪技术,已达到安全的目的,以此来避免车辆一致性证书被仿冒使用。

3、哪些产品需要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1年33号)中的附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19类132种产品。

1) 电线电缆(共5种)
2)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共6种)
3) 低压电器(共9种)
4) 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
5) 电动工具(共16种)
6) 电焊机(共15种)
7)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
8) 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共16种)
9) 信息技术设备(共12种)
10) 照明设备(共2种)(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
11) 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
12) 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4种)
13) 机动车辆轮胎(共3种)
14) 安全玻璃(共3种)
15) 农机产品(共1种)
16) 乳胶制品(共1种)
17) 医疗器械产品(共7种)
18) 消防产品(共3种)
19)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共1种)

《第二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决定对入侵探测器、防盗报警控制器、汽车防盗报警系统和防盗保险柜(箱)等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见附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自2005年10月1日起,凡列入目录内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04年8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1、入侵探测器
1)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2)振动入侵探测器
3)室内用被动式玻璃破碎探测器
2、防盗报警控制器
3、汽车防盗报警系统
4、防盗保险柜、防盗保险箱

4、国家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是合格证吗?

不是的。车辆一致性证书是根据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1号公告关于修订《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对车辆的一致性进行认证的证明。
内容
1. 企业在出厂的每一辆车辆上须附带1张经企业盖章和/或车辆一致性主管人员签字的车辆一致性证书。
2. 车辆一致性证书由两部分组成,企业也可以先选择防伪企业来制作车辆一致性证书,同时在证书上面还有很多的防伪技术,已达到安全的目的,以此来避免车辆一致性证书被仿冒使用。

强制性认证包括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和他国官方认证。
CCC认证是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实施的产品认证。官方认证即市场准入性的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列入行政许可目录的项目所实施的许可管理,凡是需经官方认证的项目,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方可准予生产、经营、仓储或销售。行政许可针对的是产品,但考核的是管理体系。行政许可包括内销产品(国内生产国内销售和国外进口国内销售)和外销产品(国内生产出口产品)。食品质量安全(QS)认证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均属于官方认证。

5、国家强制性一致性证书有啥用?

车辆一致性证书的作用是明确的告知消费者车辆信息的情况。

就是告诉消费者车辆信息的一致性。

没有车辆一致性证书整车无法出厂。

但是上户的时候用不着车辆一致性证书。

关于车辆在上户缴纳车辆购置附加税的时候,国税局要求验收车辆一致性证书,是否合理的问题个人觉得,只要没有问你多要什么费用,让他看下也无所谓。

(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扩展资料

关于(车辆一致性证书)案例:

消费者投诉:从天津福特中兵4s买的车,购车时说是国五的车,但是环保局给发的环保标是国四的,如果可以提供“车辆一致性证书”就可以明确车辆参数,适当做修改。但是4s店说这个“车辆一致性证书”没了,让服务人员弄丢了。

后来我联系了福特厂家,总部的售后服务热线告诉我这个证书是随车必须给消费者的,并且丢了可以通过4s店补办。

目前4s店一口咬定就是弄丢了并且无法补办,环保局那面又必须出示并核实是国五的车才能修改环保标。经工商部门调解后,4s仍说无法补办也不配合去环保局讲明情况,理由是没有法律规定必须给消费者提供此证书。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肖文彬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国家认证监委会《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自 2010年1月1日起,制造商须制作完成经认证机构认可的车辆一致性证书,获证车辆出厂时须随车附带该证书并接受地方认证

监督管理部门的认证执法监督‘’ 的规定,‘’车辆一致性证书‘’是国家法律强制规定必须具备的证书,因为此证书具有很多的防伪技术和记载了机动车的许多参数,以此来保障车的质量及防止车辆被仿冒使用。

由此可见,天津福特中兵4s店以无法补办且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由拒绝给消费者提供此证书已经违反了上述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6、强制性产品认证包括哪些环节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目前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有23类产品需要进行强制性认证,分别为以下类型:

电线电缆;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

低压电器;

小功率电动机;

电动工具;

电焊机;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

信息技术设备;

照明设备(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

电信终端设备;

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

机动车辆轮胎;

安全玻璃;

农机产品;

消防产品;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乳胶制品;

医疗器械产品;

无线局域产品;

装饰装修材料;

玩具;

信息安全产品。

认证程序包括以下全部或部分环节:
1)认证申请和受理;
2)型式试验;
3)工厂审查;
4)抽样检测;
5)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6)获得认证后的监督。

7、汽车产品中哪些零部件属于中国强制性认证范畴

汽车零部件产品属于CCC认证11大类的产品范围,主要包括 1104-1114小类共11类产品。
1104 汽车车安全带产品
CNCA-02C-026 2005《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安全带产品)
1105 摩托车乘员头盔
1106 机动车喇叭
CNCA-02C-055 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用喇叭产品)
1107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CNCA-02C-056 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回复反射器产品)
1108 机动车制动软管总成产品
CNCA-02C-057 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制动软管总成产品)
1109
前照灯、 前雾灯、后雾灯、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制动灯、倒车灯、 转向信号灯、驻车灯、侧标志灯、后牌照板照明装置、昼间行驶灯
CNCA-02C-058 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
1110 汽车后视镜
CNCA-02C-059 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后视镜产品)
1111 汽车内饰件
CNCA-02C-060 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内饰件产品)
(座椅护面和汽车内饰件产品中所有小于基本样品尺寸的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1112 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
CNCA-02C-061 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产品)
1113 汽车燃油箱
CNCA-02C-062 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燃油箱产品)
1114 汽车座椅及头枕
CNCA-02C-063 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产品)

8、车辆一致性证书的实施时间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认监委对《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CNCA-02C-023:2005)进行了修订,认监委日前发布公告,公布了修订后的实施规则为《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CNCA-02C-023:2008),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告指出,对于2008年7月1日期新申请认证车型,须按照本规则要求执行,在2008年7月1日前新申请认证车型新老规则均可适用;对于按老版规则认证获证车型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换发新版证书。 自2010年1月1日起,制造商须制作完成经认证机构认可的车辆一致性证书,获证车辆出厂时须随车附带该证书并接受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的认证执法监督。详细内容可登陆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告信息栏查询。
根据国家认监委2010年第11号公告《关于对商用车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车辆一致性证书的实施时间做出了如下调整:
随着商用车产品(M2、M3、O、N类汽车产品)国Ⅳ排放标准的实施,考虑到商用车产品型号配置较多,企业申报及备案工作量巨大,为减轻企业负担,减少重复申报,现对商用车产品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以下简称COC证书)实施的有关要求调整如下:
一、对商用车辆产品COC证书参数的第二部分的要求,调整至 2012年1月1日起实施,自2012年1月1日起获证商用车产品出厂时随车附带的COC证书中应包含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第二部分的参数。
二、对于COC证书的编号,在认证实施规则规定的第1、2、4部分不变的前提下,第3部分代码的长度,可由企业自定,但须将编号规则向指定认证机构备案,备案日期要求调整至 2012年1月1日起实施,自2012年1月1日起获证商用车产品出厂时随车附带COC证书的编号须经指定认证机构备案。

9、汽车《国家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是合格证吗?

不是的。
车辆一致性证书是根据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1号公告关于修订《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对车辆的一致性进行认证的证明。
内容
1. 企业在出厂的每一辆车辆上须附带1张经企业盖章和/或车辆一致性主管人员签字的车辆一致性证书。
2. 车辆一致性证书由两部分组成,企业也可以先选择防伪企业来制作车辆一致性证书,同时在证书上面还有很多的防伪技术,已达到安全的目的,以此来避免车辆一致性证书被仿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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