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被扣留了 不去交警局处理会怎么样?
那车放在那里是收费的,每天40-60元不等,除非你的车不要了,就可以不去取了,对你没什么影响。
2、车子被交警扣留,多久不取车子将被交警大队处理掉?
通知领取后三个月内不领取将被处理掉。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
本规定共十二章一百一十四条, 经2017年6月15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17年7月22日发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2008年8月17日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146 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17年6月15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网络-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3、交警把车扣留后,应该怎样取回被扣车辆
交警扣车的情形
简单说,无牌、假牌、套牌,不带两证,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及标志,盗抢车,事故车需取证的,交警都可以扣车。
具体来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警依法扣留车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
9、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
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会在现场调查结束后三日内委托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需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鉴定结论出来后,交警会在二日内将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后有三天的时间决定是否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如果需要重新鉴定,交警会安排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如果不需要重新鉴定,鉴定结论就生效确定,在确定之后的五日内,交警就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在不需要延长鉴定时间和重新鉴定的情况下,一般来说扣车时间大约就在二十八日左右,需要注意是这里说的日只是工作日,需要排除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4、交警部门怎么处理被扣押的车辆?
交警部门对与被扣押车辆的处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车辆被扣留扩展资料
交警扣留车辆后发生的相关费用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5、因交通事故被扣留的车辆一般要在几天后才能放出?又或是要处理完了才能放?
交警扣车的相关规定:
1、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即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并放行车辆。
2、需要收集证据的情况,一般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经批准可延长30日。
3、如果车辆需要鉴定,最长68日内发还肇事车辆。
4、如果交通事故车辆具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8)第25条所列情形,交警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而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5、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
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参考资料:http://www.51zjls.com/ArticleShow.asp?id=244
6、如果车子被公安局扣留怎么办?
车子被扣留必须限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6)车辆被扣留扩展资料
扣留机动车的情形有: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7、车辆被他人非法扣押4天。如何起诉他?
首先,要确定该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车辆所有人享有车辆的占版有、使权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车辆的管理人或者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者部分处分权利的人,也有权行使其相应的权利。其次,要有证据证明他人非法扣押了车辆所有人或者受法律保护的管理人的车辆,那么在协商要回车辆或者要求赔偿损失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解决,要求侵权人返还车辆并赔偿损失,至于赔偿损失的数额也需要证据来证实,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至于诉讼程序,要先办理立案手续,写好起诉状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法院立案后就进入了审判程序,按审判程序办理即可。需要提醒的一点是,如果认为自己对诉讼程序等法律问题不了解,最好请律师代理为宜。
8、汽车被扣留后......!?
您这个问题问的比较笼统,按我的理解不知对不对:您在行使过程中由于您的违章驾驶或者说由于对方的行为给您造成了违章驾驶,和对方造成了纠纷,您没有及时报案或对方没来得及容您报案,您的车被对方私自扣押了。但是从目前来看,本案之初,你方由于过失而给对方的财产或身体造成一定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显而易见的,我认为并不存在争议,至于说赔偿数额的多少,则应当视损失程度而定,这里也不再多说。而对方私自扣押你方的车辆,属于非法扣押行为,侵犯了你方的财产所有权,如果该行为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话,同样对方也应当赔偿你方经济损失。因此,就此您可以被提起诉讼,在诉讼中你方可以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对方也赔偿你方的经济损失。当然,如果法院不同意反诉的话,你方也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 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占国家的 、集宓牟撇
9、车辆被交警扣押了,怎么才可以取回?
如果是因为违章行为进行的扣押,处理完违章就可以去被押机关取回。
如果是因为道路交通事故被扣押应该在三十日后通知当事人在五日内领取,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如果属于其他案件需要至案件审结之后领取。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
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扣押机动车驾驶证等与事故有关的物品、证件,并按照规定出具扣押法律文书。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对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等物品、证件,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送,并制作随案移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检察院。对于实物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处理。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9)车辆被扣留扩展资料
违章未处理后果:
记分周期内超出12分当你违章后没能及时查询得知违法行为,有可能多次同样的违章行为,然而一个记分周期(一年)是12分,你已经超出分值,交了罚款和滞纳金后积分是不会自动消除的,还应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才能消除积分的,会给你带来很多不便。
10、机动车无证驾驶,车辆被扣留要罚多少?要怎么拿回车辆?
无证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在处罚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相关当事人领取扣留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10)车辆被扣留扩展资料: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准驾不符和驾驶证过期没换证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该机动车。
无证驾驶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有其中之一的均可认定为无证驾驶):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可参考下面的“准驾车型及代号”表格进行对照),作无证驾驶处理(比如只持有C照的人开B照的车,或只持B照的人开A照的车等等)。
(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过期超过一年而被注销,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4)的情况)。
(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
(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_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