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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车辆管理所

发布时间:2021-07-19 19:14:29

1、上海车管所的电话是多少?

虹口区 虹口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水电路1888号 021-65600057-32830
奉贤区 奉贤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新航南公路5950号 021-57183919-8048
南汇 南汇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川南奉公路6116号 021-58021107
闸北区 闸北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天目中路600号 021-63537984
青浦区 青浦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沪青平公路5540号 021-59729780
普陀区 普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 府村路125号 021-22049804
静安区 静安交警支队静安车管科 南京西路1550号 021-62898307
松江区 松江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松东路337号 021-57745723
闵行区 闵行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莘建东路201号 021-34120771
长宁区 长宁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威宁路247号 021-62906290
杨浦区 杨浦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政肃路198号 021-65643840
浦东新区 上海浦东车辆管理所 杨高中路1500号 021-50614567
上海市 上海车辆管理所 沪南公路2638号 021-58123456
崇明、长兴、横沙 沪R 崇明交警大队车管科 城桥镇育林桥路297号 021-69620708

2、上海各区车管所地址

车管所地区 地址 电话
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沪南公路2638号 58123456
浦东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杨高中路1500号 50614567
黄浦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陆家浜路88号 63280123-34966
卢湾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窗口” 打浦路588号 63039218
杨浦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政肃路198号 65643840
闵行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窗口” 莘建东路201号 34120771
长宁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威宁路247号 62904840
松江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窗口” 松东路337号 57745723
静安交警支队静安车管科 南京西路1550号 62898307
青浦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窗口” 沪青平公路5540号 59858241
普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 府村路125号 22049804
南汇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窗口” 川南奉公路6116号 58021107
闸北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天目中路600号 63537984
奉贤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 新航南公路5950号 57183919-8048
虹口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窗口” 水电路1888号 65600057-32830
崇明交警大队崇明路设科、车管科、非机所 城桥镇育林桥路297号 69620708
宝江交警支队事故、审理、宣传、路政、车管 湄浦路331号 56604591

3、上海普陀区车管所地址

普陀区车管所在府村路125号,近礼泉路。公交724路,830路在铜川路府村路站下车。

4、普陀区车管所在那里

普陀区 府村路125号(近铜川路) 62246226 62246220-40423

普陀非机所 上海市芦定路325号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 52800918

5、上海车管所的咨询电话

不知道具体是要那个区的,所以把上海各个区的车辆管理所的地址以及联系方式发出来

(5)普陀车辆管理所扩展资料:

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一)机动车登记审核岗职责

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确认车型,并核对有关技术参数。

3、查验机动车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确认有无凿改痕迹,并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比对。

4、进行机动车外观检查,确认车身颜色。

5、对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

6、审查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对符合规定的手续将车辆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出具受理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原因并出具退办凭证。

8、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参考资料: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6、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车管所电话

拨打8189090 市民服务热线

7、普陀区驾驶证换证地点

普陀区驾驶证换证地点在普陀区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礼泉路29号)。

驾驶证换证办理流程:

1、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分所受理窗口或各区(县)交警支(大)队驾驶人管理窗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手续,同时接受审验。  

2、办理有效期满换证时,本记分周期内当时无记分的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人,如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前有记分的,还应当按规定参加审验。  

3、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有效期满换证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转入手续。请至车辆管理所分所受理窗口办理。

(7)普陀车辆管理所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五十九条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八十一条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将聘用的机动车驾驶人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督促及时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和参加机动车驾驶证审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向辖区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输企业通报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和交通事故等情况。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范规定的程序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按照互联网交通管理业务工作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设置受理岗、考试岗和档案管理岗。

8、普陀区车辆管理所

机动车的话在府村路125号。靠近铜川路、岚皋路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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