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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购置车辆

发布时间:2021-07-20 19:22:21

1、国有企业添置汽车,是否需要政府采购?政策、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有企业不属于《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所以国有企业添置汽车不需要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国有企业的子企业购买车辆需要什么手续?

国企购买车辆等大型固定资产有内部审批流程,内部审批流程走完财务才可以付款

3、国有企业购车需要招标吗

企业就不用
如果是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就必须招标

4、国企领导干部用车标准有什么规定

国企有经营自主权,用车没有标准。但是政府管理或党的组织管理上往往又出现国有企业参照执行的规定。所以国企领导干部的配车标准只是参照标准,参照政府标准执行。

以湖南国企领导干部用车标准为例:

根据《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新配备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轿车型的价格要控制在18万元以内、排量1.8升(含)以下;商务型的价格控制在30万元以内、排量3.0升(含)以下。新购置公务用车,要严格执行购置标准,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4)国有企业购置车辆扩展资料:

央企用车要求:

1、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要严格执行中央以及有关部门关于公务用车配备的规定,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的,要取消为企业负责人配备的公务用车,每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者按年度计算的补贴标准内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2、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由有关部门综合考虑所属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所在地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标准、公务用车改革成本节支及薪酬制度改革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备案后执行。

3、全面推动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如总经理助理等岗位)公务出行全部实行社会化保障,取消配备公务用车方式。

4、中央企业根据岗位特点和生产经营实际,在有关部门核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内,分档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每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者按年度计算的补贴标准内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5、有序实施中央企业经营和业务保障等其他公务用车改革。中央企业应当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商务接待、执纪等实际需要保留适当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

6、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车型应根据实际用途按照实用节俭的原则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数量。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程中,要优先淘汰使用效率低、运行维护成本高、配置标准明显偏高的公务用车。

7、取消为退休、离任或者调离本企业的人员配备的公务用车,不得为中央企业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

8、分级推进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含分支机构,下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央企业要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子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子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所处自然环境等客观因素以及规模、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9、具备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条件的子企业负责人及其他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要以社会化、市场化为方向进行改革,确需配备公务用车的可予以保障。中央企业要从严确定子企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参改人员范围,合理控制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数量和配备标准。

5、国企与人合资的企业购置的车辆属于公车吗

国企有经营自主权,用车没有标准。但是政府管理或党的组织管理上往往又出现国有企业参照执行的规定。所以国企领导干部的配车标准只是参照标准,参照政府标准执行。

以湖南国企领导干部用车标准为例:

根据《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新配备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轿车型的价格要控制在18万元以内、排量1.8升(含)以下;商务型的价格控制在30万元以内、排量3.0升(含)以下。新购置公务用车,要严格执行购置标准,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5)国有企业购置车辆扩展资料:

央企用车要求:

1、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要严格执行中央以及有关部门关于公务用车配备的规定,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的,要取消为企业负责人配备的公务用车,每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者按年度计算的补贴标准内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2、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由有关部门综合考虑所属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所在地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标准、公务用车改革成本节支及薪酬制度改革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备案后执行。

3、全面推动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如总经理助理等岗位)公务出行全部实行社会化保障,取消配备公务用车方式。

4、中央企业根据岗位特点和生产经营实际,在有关部门核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内,分档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每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者按年度计算的补贴标准内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5、有序实施中央企业经营和业务保障等其他公务用车改革。中央企业应当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商务接待、执纪等实际需要保留适当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

6、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车型应根据实际用途按照实用节俭的原则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数量。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程中,要优先淘汰使用效率低、运行维护成本高、配置标准明显偏高的公务用车。

6、国有全资公司购买车辆是否政采

以我经常copy参加评标的体会,是否算政府采购项目,关键要看这个项目的资金来源。如果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那才算政府采购项目。即使是国有全资公司,但如果这个车辆采购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是企业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那都不能算政府采购项目。

7、县属国企购置公务用车谁来审批?

县属国企购置公务用车,县政府来审批。

扩展阅读:

市国资委制定出台了《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审批备案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市国有企业配备、更换公务用车审批备案工作。这是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是明确配备标准。对企业配备、更换小轿车以及越野车、商务车的排量和价格实行了“双控”,促进企业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合理高效利用和国有企业领导廉洁从业。二是简化审批程序。针对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企业职工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精简审批备案流程,取消了企业配备工程用车、特种工具车辆的审批备案和私营企业购车的审核手续,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市国资委将对企业现有公务用车的使用和配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配合市纪委对企业车辆购置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切实抓好企业领导的廉洁自律工作。

8、求最新的国务院对企业够购车限制法律或者是规定之类的条文

你好:给你一些参考.

●2007年实施的《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要求企业负责人公开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在内的职务消费。

●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涉及用车方面,《规定》指出:“企业在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拖欠职工工资期间,不得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

●2011年,新华社的报道显示,公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在答疑时表示,对国有企业用车配备管理,重点是严格落实《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

●2012年2月,财政部等四部委下发《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不得“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

●2012年11月,财政部等三部委下发《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2013年1月,国资委制定《八项规定》的24条落实措施,提出要严格执行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国管财〔2004〕第120号《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

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
(一)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
(二)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
(三)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客车、越野车等除外)。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车辆的,报国管局审批。


另外:http://wenku.baidu.com/view/2cf1413c5727a5e9856a61c5.html。这个没有明确是哪个文,以上的你参考吧。

9、国企单位采购车辆费用的标准?

国有企业不属于《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所以国有企业添置汽车不需要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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