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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报停

发布时间:2021-07-26 15:42:15

1、大货车报停需要什么手续

货运报停涉及两方面内容,一是养路费,之前有欠缴的须补齐;二是营运证报停,需到当地车管部门办理。
申报条件:

一、车辆因被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扣押、封存或因交通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损坏停驶;
二、购置车辆已满2个自然年以上;
三、一年内累计报停时间未超过三个月;
四、车辆未实行按年包干缴费养路费的;
五、其它特殊原因。
申报材料:
一、事故车辆凭事故证明、照片;
二、扣押封存车辆凭扣押封存证明;
三、自然灾害原因凭有关证明、照片。
许可程序示意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区公管稽征所征费窗口受理,审核签署意见→在承诺的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反馈申请人,送达许可决定。

2、承包公司营运客车报停还交费吗

你好
你承包的客车要有正当的理由才能报停,并且还要按照公司所要求不能超过最长的报停时间。报停时间是不是还要交承包费这个问题就要看看你当时你承包车辆时的约定了。

3、机动车的报停手续

机动车的报停需要以下手续:

一、事故车辆凭事故证明、照片;

二、扣押封存车辆凭扣押封存证明;

三、自然灾害原因凭有关证明、照片。

报停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区公管稽征所征费窗口受理,审核签署意见、在承诺的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反馈申请人,送达许可决定。

(3)营运车辆报停扩展资料:

申报条件:

一、车辆因被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扣押、封存或因交通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损坏停驶;

二、购置车辆已满2个自然年以上;

三、一年内累计报停时间未超过三个月;

四、车辆未实行按年包干缴费养路费的;

五、其它特殊原因。

4、营运车辆报停可以买保险后再开启吗?

车主或车辆所属单位持营运车辆报停表,到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启封并取回《道路运输证》,缴纳货运基金和运输管理费,并缴纳养路费后方可重新营运.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5、小货车报停营运需要什么证件

货运报停来涉及两方面内容,源一是养路费,之前有欠缴的须补齐;二是营运证报停,需到当地车管部门办理。
申报条件:

一、车辆因被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扣押、封存或因交通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损坏停驶;
二、购置车辆已满2个自然年以上;
三、一年内累计报停时间未超过三个月;
四、车辆未实行按年包干缴费养路费的;
五、其它特殊原因。
申报材料:
一、事故车辆凭事故证明、照片;
二、扣押封存车辆凭扣押封存证明;
三、自然灾害原因凭有关证明、照片。
许可程序示意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区公管稽征所征费窗口受理,审核签署意见→在承诺的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反馈申请人,送达许可决定。
望采纳 谢谢

6、车辆报停需要哪些手续

以上海市为例,车辆报停所需手续如下: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二块车辆号牌;  

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5、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上签字;  

6、属于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的,还应当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7、属于校车的,还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8、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9、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10、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11、办理车辆注销时,如遗失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应同时填写提交《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6)营运车辆报停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四十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登记审核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提交的资料;符合规定的,受理注销登记申请,收存相关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上注明回收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情况;  

(二)档案管理岗复核全部资料;需要公告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作废的,通知车辆管理所有关部门公告;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三)牌证管理岗销毁机动车号牌;  

(四)属于报废的机动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车辆管理所将下列资料存入机动车档案:  

(一)《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原件;  

(二)《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原件;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四)《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7、营运车辆 报停3年还能继续营运吗?

看见这个问题的时间有点太晚了,给你们发线路牌? 只要给你发道路运输证了,在经营期限内,就可以正常的按线路营运。没有道路运输证,就是黑车,当地运管部门默认的。

8、客运车辆营运证报停两年后是否可以起封营运?

货运车辆报停、恢复营运审核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哈尔滨市运输管理处
责任人:承办人、副科长、科长
二、审核依据
(一)《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第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30日前告知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二)《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经营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要求歇业或者停业的,应当在歇业前30日内,停业前7日内到原审批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并予以公告。”
三、审核条件

四、申报材料
(一)报停申请表
(二)道路运输证
(三)恢复营运申请表
五、审核程序
(一)办理报停由承办人受理并审核申报材料,上报科长核准后,当即办理。将表二和道路运输证收存,将表一返给业户。
(二)业户持复驶申请表到承办人处办理复驶,承办人将申请表签字后,报科长核准,盖章后存入档案,将道路运输证返还业户。
六、办结时限
即办
七、公开
本制度文本及审核结果在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
(http://www.harbin-jtj.gov.cn)
八、收费标准

九、监督检查
执行《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11号)和《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十、责任追究
执行《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11号)和《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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