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市外地车限行吗?(附东莞限行新规定)
目前,东莞并不限行外地的小汽车。但是对货车在中心城区及主要干道形式有规定,目前仍是用2018年12月28日发布的文件,并且已经过了执法缓冲期。
具体的限行措施时间及路段如下:
一、东宝路—东城东路—翠峰路—新源路—G107—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东宝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道路)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货车通行。
二、环城路(东、南、西段)—莞穗路—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环城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道路及G107)每天7:00-20:00禁止非本市籍微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三、环城路(东、南、西段)—莞穗路—万高路—沿江路—东城中路—莞龙路—环城路连接范围以内区域(不含除万高路以外的上述道路及G107)和东莞大道每天7:00-20:00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四、环城南路(莞长立交)—环城东路(崇焕中路),八一路(同沙立交)—松山湖大道(石大路)路段,每天7:00-20:00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因公共安全、市政管理、社会服务等特殊需要,确需在禁行路段通行的,必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通行证,经批准核发通行证后方可通行。
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车辆不受上述限制。
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2011年7月1日市政府批准、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同时废止。
限行的车型主要有以下这些:
1.重型载货汽车:最大允许总质量大于等于 12000kg 的载货汽车。
2.中型载货汽车:车长大于等于 6000mm 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 4500kg 且小于 12000kg 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货车。
3.轻型载货汽车:车长小于 6000mm 且总质量小于 4500kg 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4.微型载货汽车:车长小于等于 3500mm 且总质量小于 1800kg 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汽车。
5.三轮汽车:以柴油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 50km/h,总质量小于等于 2000kg,长小于等于 4600mm,宽小于等于 1600mm,高小于等于 2000mm,具有三个车轮的货车。其中,采用方向盘转向、由传递周传递动力、有驾驶室且驾驶人座椅后有物品放置空间的,总质量小于等于 3000kg,车长小于等于 5200mm,宽小于等于 1800mm,高小于 2200mm。三轮汽车不应具有专项作业的功能。
6.低速货车:以柴油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 70km/h,总质量小于等于 4500kg,长小于等于 6000mm,宽小于等于 2000mm,高小于等于 2500mm,具有四个车轮的货车。低速货车不应具有专项作业的功能。
2、东莞限外地车牌吗?
东莞对外地车牌没有限行规定,部分路段仅限行非莞籍载货货车。
东莞是有限外地牌载货汽车通行的限行政策的,根据《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及主要干道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第三条:环城路(东、南、西段)—莞穗路—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环城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道路及G107)。
每天7:00-20:00禁止非本市籍微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本通告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2011年7月1日市政府批准、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同时废止。
(2)东莞车辆限行规定扩展资料:
东莞限行的介绍如下:
因公共安全、社会服务(环卫、园林绿化、路桥等市政养护)等需要,确需在禁行路段通行的,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通行证,经批准核发通行证后方可通行。通行证管理办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新能源牌照车辆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殊车辆不受上述限制。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3、东莞市区有没有限制外地车辆进入
东莞市区从2019年1月1日起对非粤S牌货车限行。
《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及主要干道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限行车辆 非本市籍微型及以上载货汽车 限行时间 每天7:00-20:00 限行区域 环城路(东、南、西段)—莞穗路—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所围成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及G107)。
该交通管制中提到对非粤S牌车辆进行限制,这也意味着东莞首次对外地车辆限行。
2019年1月1日,东莞市公安局决定在中心城区及部分主干道路对货车进行交通管制。该规定从1月1日起开始实施,设置3个月的执法缓冲期,这仨月内以警告为主,从4月1日起正式处罚!违反规定者将受到记3分罚200元的处罚!
(3)东莞车辆限行规定扩展资料:
本次调整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交警部门设置了3个月的执法缓冲期,对违反新管制措施的车辆,原则上先依法予以教育警告,但对不听警告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的驾驶员,交警部门将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的罚款,并记3分!
因公共安全、市政管理、社会服务等特殊需要,确需在禁行路段通行的,必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通行证,经批准核发通行证后方可通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车辆不受上述限制。
本次调整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交警部门设置了3个月的执法缓冲期,对违反新管制措施的车辆,原则上先依法予以教育警告,但对不听警告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的罚款,并记3分。
因公共安全、市政管理、社会服务等特殊需要,确需在禁行路段通行的,必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通行证,经批准核发通行证后方可通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车辆不受上述限制。
4、注意!10月起,东莞对这类车实施限行!
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国Ⅲ排放标准 柴油货车及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从2020年10月1日开始,对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及黑烟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
根据《通告》,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以下范围通行:环城北—G94珠三角环线高速—石大公路—连马路—X983县道—厚大路—环湖路—湖景大道—G4京港澳高速—万道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
同时,东莞还将对黑烟车实施限行。根据《通告》,除高速公路外,全天禁止黑烟车在东莞市内道路通行。《通告》称,黑烟车是指排放明显可见烟度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的机动车。
根据《通告》,上述限行措施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违反限行措施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罚。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殊车辆不受限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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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东莞汽车限行规定是什么(附限行区域)
目前东莞仅对货车限行,但是2019年3月份又出来一份新的征求意见稿,但是正式的文件还没出来前还是采用2018年12月的限行稿件。
具体的限行内容如下:
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中心城区及部分干线道路货车交通管制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东宝路—东城东路—翠峰路—新源路—G107—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东宝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道路)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货车通行。
二、环城路(东、南、西段)—莞穗路—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环城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道路及G107)每天7:00-20:00禁止非本市籍微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三、环城路(东、南、西段)—莞穗路—万高路—沿江路—东城中路—莞龙路—环城路连接范围以内区域(不含除万高路以外的上述道路及G107)和东莞大道每天7:00-20:00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四、环城南路(莞长立交)—环城东路(崇焕中路),八一路(同沙立交)—松山湖大道(石大路)路段,每天7:00-20:00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因公共安全、市政管理、社会服务等特殊需要,确需在禁行路段通行的,必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通行证,经批准核发通行证后方可通行。
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车辆不受上述限制。
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2011年7月1日市政府批准、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同时废止。
限行的车型主要有以下这些:
1.重型载货汽车:最大允许总质量大于等于 12000kg 的载货汽车。
2.中型载货汽车:车长大于等于 6000mm 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 4500kg且小于 12000kg 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货车。
3.轻型载货汽车:车长小于 6000mm 且总质量小于 45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4.微型载货汽车:车长小于等于 3500mm 且总质量小于 1800kg 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汽车。
5.三轮汽车:以柴油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 50km/h,总质量小于等于 2000kg,长小于等于 4600mm,宽小于等于 1600mm,高小于等于2000mm,具有三个车轮的货车。其中,采用方向盘转向、由传递周传递动力、有驾驶室且驾驶人座椅后有物品放置空间的,总质量小于等于 3000kg,车长小于等于5200mm,宽小于等于 1800mm,高小于 2200mm。三轮汽车不应具有专项作业的功能。
6.低速货车:以柴油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70km/h,总质量小于等于 4500kg,长小于等于 6000mm,宽小于等于 2000mm,高小于等于2500mm,具有四个车轮的货车。低速货车不应具有专项作业的功能。
6、广州东莞市内对外地车小车有什么限号规定吗
广州东莞市内部分路段对外地车小车有限行规定,具体如下:
一、东宝路—东城东路—翠峰路—新源路—G107—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东宝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道路)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货车通行。
二、环城路(东、南、西段)—莞穗路—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环城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道路及G107)每天7:00-20:00禁止非本市籍微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三、环城路(东、南、西段)—莞穗路—万高路—沿江路—东城中路—莞龙路—环城路连接范围以内区域(不含除万高路以外的上述道路及G107)和东莞大道每天7:00-20:00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四、环城南路(莞长立交)—环城东路(崇焕中路),八一路(同沙立交)—松山湖大道(石大路)路段,每天7:00-20:00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6)东莞车辆限行规定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7、东莞外地小车限行吗?
不限行
东莞五湖四海的车牌都有,车用途也是各种各样的。
8、东莞市限行规定是怎样的?
为优化大城区交通组织,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公安局决定自2020年8月25日起,对大城区部分交通管制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1.东宝路—东城东路—翠峰路—新源路—G107国道—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东宝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每天7:00-9:00、16:00-20:00 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
2.环城东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莞穗路—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龙樟路—环城东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每天7:00-20:00 禁止非本市籍载货汽车通行 。
3.环城东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莞穗路—万高路—沿江路—滨江路—东城中路—莞龙路—龙樟路—环城东路连接范围以内区域(不含除万高路以外的上述边界道路)和东莞大道每天 7:00-20:00 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
4.环城北路—G94珠三角环线高速—石大公路—连马路—X983县道—厚大路—环湖路—湖景大道—G4京港澳高速—万道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每天7:00-9:00、16:00-20:00 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5.环城南路(莞长立交)—环城东路(崇焕立交),八一路(同沙立交)—松山湖大道(石大立交)路段,每天7:00-20:00 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因公共安全、社会服务(环卫、园林绿化、路桥等市政养护)等需要,确需在禁行路段通行的,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通行证,经批准核发通行证后方可通行。通行证管理办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新能源牌照车辆 以及 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殊车辆不受上述限制。
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0年8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25日。由市公安局颁布,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及主要干道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同时废止。
9、东莞市限行了。为什么外地还能进市区
东莞有些区域、时段禁止非粤S牌微型车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限行范围:环城路(东、南、西段)—莞穗路—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环城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道路及G107)
限行时间:每天7:00-20:00
除了上述禁止非粤S牌微型车及以上载货汽车外,还有以下一些限行措施,有些区域、这些时段禁止一切货车通行:
限行范围:东宝路—东城东路—翠峰路—新源路—G107—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东宝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道路)
限行时间:每天7:00-9:00、16:00-20:00
有些区域、时段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限行范围:环城路(东、南、西段)—莞穗路—万高路—沿江路—东城中路—莞龙路—环城路连接范围以内区域(不含除万高路以外的上述道路及G107)和东莞大道
限行时间:每天7:00-20:00
有些路段、时段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限行范围:环城南路(莞长立交)—环城东路(崇焕中路),八一路(同沙立交)—松山湖大道(石大路)路段
限行时间:每天7:00-20:00
本次调整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交警部门设置了3个月的执法缓冲期,对违反新管制措施的车辆,原则上先依法予以教育警告,但对不听警告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的罚款,并记3分。
总结:特殊情况或特殊车辆可不受限制,因公共安全、市政管理、社会服务等特殊需要,确需在禁行路段通行的,必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通行证,经批准核发通行证后方可通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车辆不受上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