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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车辆进出管理

发布时间:2021-07-29 02:10:46

1、本厂职工车辆及外来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

物资、车辆及人员出入厂管理
1、 工作时间内,本厂人员出厂一律凭人员出门证,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2、 本单位车辆出厂要有派车单,并核对随车人数,派车单未涉及人员不得随车出厂(司机除外)。如需出厂,应补办出门手续,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3、 物资出厂要有物资出厂证明,核准数量,名称,如与出门证不符,门卫不予放行。
4、 外来人员或车辆出厂,经检查无携带物资,即可放行,但应进行登记。如有物资携带出厂,应办理物资出门证,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5、 上班前与下班后,非加班工作人员不得在长内逗留。
6、 倒班生产工人可按倒班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入厂,交班后30分钟内离厂。
7、 非工作时间入厂要经车间主管同意,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8、 非工作原因找人不得入厂,由门卫电话通知。(包括本厂人员)。外来办事人员或车辆入厂是要经相关部门或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否则不予放行。
9、 任何部门人员,车辆出入工厂必须无条件接受门卫的检查与指挥,否则公司将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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