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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质押转质押

发布时间:2021-07-30 07:25:32

1、车辆转让协议做质押是否可以做质押证明,如果做质押,是否具备法律效应

1,你已和你的朋友签订转让车辆的协议,且把车辆已交付给给你朋友,协议应该是有效的,至于你朋友未按约定附逆车款,属于违约,你可以追究他的违约责任。车辆没有过户,不影响车辆转让协议的效力。2,你朋友将车交给信贷公司做质押,并提供转让协议证明自己已是车辆的实际所有人,质押应当有效。但车辆转让协议本身不能做质押。3,质押只是清偿债务的担保方式。如果你朋友清偿借款,车辆自然可赎回。你也可以和你朋友协商解决车辆归属问题。

2、车辆抵押和车辆质押的区别

(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财产权利(如有价证卷,票据等等)。(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必须移转占有。

(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5)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3、车辆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4、车辆质押贷款的办理流程

1,填写申请表
2,审车
3,出额度
4,签合同
5,按GPS
6,结束

5、汽车质押权和转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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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车辆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二者区别如下:

1、贷款的方式不同

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就是说车子仍由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就是说质押需要押车。

2、担保范围不同

抵押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坏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而质押担保范围除了抵押担保范围以外,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这是出质人必须要支付的费用。

(6)车辆质押转质押扩展资料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权,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当这种责任履行完毕时,质押的财产必须予以归还。债务人不履行责任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并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最常见的质押是当事人与当铺所进行的交易。中国担保法规定,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可作为质押的权利有: 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7、汽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如今在借贷市场中,车辆借贷深受广大贷款者的关注,关于车辆借贷又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车辆质押,另一种是车辆抵押。质押和抵押只有一字之差,那么质押车和抵押车有何不同。今天,就来告诉大家,车辆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有什么?要承担什么风险?

车辆质押和车辆抵押的业务风险

1.质押业务风险

风险一:由于车辆质押权的设立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存在车辆质押后再次抵押给他人的风险。而法律上规定在质押和抵押权同时存在的情况下,一般会认定抵押权优于质押权,现实中要打赢这场官司并非容易,时间和精力也消耗不起。

风险二:如果质押车辆仅仅是借贷机构控制了车辆,未能控制车辆所有权证或行驶证等证件,借款人将车辆卖给第三人的可能性非常大。

风险三:借款人背负其他债务,导致该车辆被查封,同样会面临一定风险。

风险四:由于质押车辆未进行车管所登记,很难确认车辆本身是否存在盗抢车或黑车的风险,信息查询不全会导致面临法律风险,严重的涉嫌协助销赃等犯罪。

风险五:被抵押车辆已经登记其他人的名字,办理车辆质押机构未进行查询,导致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与登记的所有权人不一致的风险。对于这种情况,应当要求借款人提供购车发票等取得所有权的依据,并可以要求借款人办理完登记手续后,再签订质押合同。

2.抵押业务风险

风险一:车主身份虚假、事故车、套牌车、租赁车辆、查封车,此类客户多以各种故事理由(经常选择傍晚、周末来申请贷款,借口是车管所下班、急用钱)不去车管所设定抵押登记。

风险二:信用管理体系和信用评估技术本身不科学,信用管理维度缺失、不合理,车辆价值、信用状况、工作及经营状态、家庭稳定性、负债状况、有无恶习等核心信用管理维度没有落实到位。

风险三:很多公司没有独立的风控线,部分风控流程业务人员参与,风控流程执行不到位很容易产生操作风险,如车辆价值评估失误、GPS安装不合格、备用钥匙遗漏、保险过期等。更有甚者审批人员明知该类客户风险较大,依然选择放款。

风险四:单独强调是因为具有普遍性,很多跑了的高危客户都是非理性过度负债状态,很多公司对借款人同行负债评估不重视,借款人最后把车辆二次抵押给不正规的公司,最后甚至被倒卖黑车,结果人车两空。

风险五:很多公司贷后管理没有采用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化管理的方法,执行力欠缺,追车不果断。其实客户在出现系统性风险之前是有表现的,如利息支付拖沓、车辆轨迹反常、经常关机等。

抵押车与质押车的区别

质押车: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车辆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车辆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车辆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车辆为质物。

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车辆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车辆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车辆称为抵押车;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

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车折价或以抵押车辆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这里我们要了解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执行的车辆不得作为抵押物。

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车辆,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车辆。

通俗一点讲大家可以理解为:车辆抵押业务,车只办手续,不入库,车辆可以照开。车辆质押车辆必须留下。

还有就是大家要了解的抵押是需要登记才能生效的,而质押只需占有就可以了!

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车辆,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不管是抵押车还是质押车其实都存着很多的风险,比如车辆是否多次抵押,GPS追踪是否存在问题,按揭是否付完,存在不存在纠纷等等!所以在我们选购时一定要仔细再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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