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车辆百科 > 车辆加速折旧

车辆加速折旧

发布时间:2021-07-31 00:38:32

1、车辆折旧怎么算?

车辆折旧的计算方法
车辆属于投资比较大的耐用消费品,可以参照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所不同的是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中往往需要考虑对象的原价、使用期限、报废时的残值和清理费用,而汽车的折旧一般不考虑残值和清理费用。按照目前我国财务法规,允许采用四种折旧算法。这些方法分为两类,一类是采用平均计算的方法,包含“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
另一类是加速折旧法,包含“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第一类方法认为汽车在使用过程中损耗量是平均发生的。第二类方法认为除了使用中发生的有形损耗外,由于技术进步引起的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下降、技术含量的增加、款式功能的改进等因素折射的影响,应该在前期提取较多的折旧额。
以下详细介绍这四种方法。

平均年限法
每年折旧额=原值/预计使用年限
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使用10年,则每年应计算1万元的折旧。也就是说在第一年末,汽车的价值是九万元;第二年末,汽车的价值是八万元;以此类推。

工作量法
按照行驶的里程计算折旧,折旧额=原值(已经行驶的里程/预计使用里程)
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行驶里程为10万公里,则每行驶1公里提取1元的折旧。也就是说在行驶1万公里后,汽车的价值是九万元;在行驶2万公里后,汽车的价值是八万元;以此类推。

双倍余额递减法
计算公式是:折旧的百分比=2/预计使用年限
每年的折旧额=年初时的价值(折旧的百分比)
在预计使用年限的最后两年平均分摊剩余的价值
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使用10年,折旧的百分比为20%
第一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8万元。(10万-10万的20%)
第二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6.4万元。(8万-8万的20%)
第三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5.12万元。(6.4万-6.4万的20%)
第四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4.096万元。
第五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3.277万元。
第六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2.6214万元。
第七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2.097万元。
第八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1.678万元。
第九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0.839万元。
第十年末汽车报废。

年数总和法
公式是:折旧额=原值(还可以使用的年限/使用年限总和)
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使用10年,使用年限总和=10+9+8+7+6+5+4+3+2+1=55
第一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8.182万元。(10万-10万(10/55)
第二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6.546万元。(8.182万-10万(9/55)
第三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5.091万元。(6.546万-10万(8/55)
第四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3.818万元。
第五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2.727万元。
第六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1.818万元。
第七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1.091万元。
第八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0.546万元。
第九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0.182万元。
第十年末汽车报废。

2、重要行业小微今年公司购买一辆车怎么填写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可以不填写吗?

按四年折旧期,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不用填加速折旧。

3、汽车折旧的方法一般有两种

汽车属于常用的运输工具,可以选择两种折旧方法,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影响折旧的因素主要包括:预计使用寿命或运输里程,及预计净残值。

4、汽车折旧年限有什么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国税函(2005)883号]规定,固定资产残值统一确定为5%。

同时新的所得税法规定里有一条是这样写的: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因此小汽车的折旧年限是4年,净残值是5%。

5、加速折旧法究竟是怎么计算的?

加速折旧法分两种,具体如下:

(1)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称合计年限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以各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做分子,以预计使用年限逐年数字之和做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n*(n+1)/2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2)双倍余额递减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N足够大)年,残值为Y。

则第一年折旧C<1>=X*2/N;

第二年折旧 C<2>=(X-C<1>)*2/N

第三年折旧 C<3>=(X-C<1>-C<2>)*2/N

··· ···

最后两年需改为直线法折旧。

(5)车辆加速折旧扩展资料:

加速折旧法的理论依据和适用方法:

加速折旧法是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以递减状态分配其成本的方法。从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看,固定资产的效能随着其使用寿命的减少而逐步降低。当固定资产处于较新状态时,效能高,实际使用时间长,操作效率高,产品质量好,而维修费用低,所取得现金流量较大,可为企业提供较多的效益;而固定资产处于较旧状态时,效能低,随着维修次数的增加,操作效率和产品质量都会降低,所取得现金流量较少,不断上升的成本降低了企业的收益能力。

因此,为使折旧的提取多少与固定资产的运营规律一致,按照配比原则的要求,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初期提取较多折旧,在使用后期提取较少折旧,折旧费用呈递减趋势,有利于固定资产价值尽快得到补偿。而直线法计提折旧额在每个会计期间都相等,导致资产的磨损费用补偿不足,企业技术装备落后,产出低,成本高,面临实物更新困难的严峻现实。

6、汽车加速折旧的依据

、平均年限法公式:每年折旧额=原值÷预计使用年限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使用10年,那么每年应按1万元折旧费计算。比如,第一年末,汽车的价值就变成9万元了;第二年是8万元;以此类推。2、工作量法公式: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折旧额=原值(已经行驶的里程/预计使用里程)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行驶里程为10万公里,每行驶1公里提取1元的折旧。也就是说在行驶1万公里后,汽车的价值是9万元;在行驶2万公里后,汽车的价值是8万元;简单吧?以此类推。 3、双倍余额递减法公式:按折旧百分比的20%计算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使用10年,折旧的百分比为20%第一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8万元。(10万-10万的20%)第二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6.4万元。(8万的20%)第三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5.12万元。(6.4万的20%)第四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4.096万元。(依此类推)第五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3.277万元。第六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2.6214万元。第七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2.097万元。第八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1.678万元。第九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0.839万元。第十年……

7、汽车折旧是怎么计算的?

车辆折旧费如何计算:
1、税法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上有规定复如下(最低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俱等制为5年,残值比例统一规定为原价的5%;
2、因此,小汽车按税法规定: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
3、即使是二手车,其折旧年限也是从购之日算起5年。比如,某皇冠车购买价值人民币300000元,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该车残值=300000元*5%=15000元月折旧率=(300000元-15000元)/60个月=4750元用了三年,折旧费=4750元*36个月=171000元。
以上为车辆折旧费计算,你可以看看!

8、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租赁公司要收车辆加速折旧费吗?

租赁公司的车一般都有保险,由保险赔付车损修车就可以了。车辆加速折旧费法律上根本没这个概念,可以不用理会,让他去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定。不过如果租赁公司车的行驶证是营运车辆可以向责任人主张停驶期间的营运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里需要明确三点:
其一、租赁、借用情况下,超过交强险限额部分,由车辆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其二、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三、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的不是全部责任,而是与其过错行为相适用的责任,也就不是与使用人之间的连带责任。

机动车租赁、出借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责任情形有哪些:
1、根据过错责任的举证规则,只有受害人举证证明机动车所有人对被租用、借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有过错时,才能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概括而言,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主要表现为:
2、提供的机动车不适驾,存在质量隐患,且未告知实际使用人,导致事故发生;
3、出租、出借时,未对实际使用人驾驶资格进行合理、审慎的审查;
4、车辆所有人未告知实际使用人有关机动车限速、限程等运行参数,或者未尽必要的安全提示义务。


与车辆加速折旧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