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 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 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 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
第六条 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购置业务用车辆。
(1)公司车辆出入管理扩展资料:
车辆管理对企业而言,应当包括车辆档案管理、驾驶员档案管理、行车安全管理、车辆定位管理、用车记录管理、加油管理、维修管理和费用管理等几大方面,目的在于增加车辆安全行驶,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车辆管理必须结合企业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车辆管理制度,并结合较为流行的路歌管车宝车辆管理软件,从制度到技术两方面提高对车辆的监控力度,降低管理难度。
2、本厂职工车辆及外来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
物资、车辆及人员出入厂管理
1、 工作时间内,本厂人员出厂一律凭人员出门证,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2、 本单位车辆出厂要有派车单,并核对随车人数,派车单未涉及人员不得随车出厂(司机除外)。如需出厂,应补办出门手续,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3、 物资出厂要有物资出厂证明,核准数量,名称,如与出门证不符,门卫不予放行。
4、 外来人员或车辆出厂,经检查无携带物资,即可放行,但应进行登记。如有物资携带出厂,应办理物资出门证,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5、 上班前与下班后,非加班工作人员不得在长内逗留。
6、 倒班生产工人可按倒班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入厂,交班后30分钟内离厂。
7、 非工作时间入厂要经车间主管同意,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8、 非工作原因找人不得入厂,由门卫电话通知。(包括本厂人员)。外来办事人员或车辆入厂是要经相关部门或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否则不予放行。
9、 任何部门人员,车辆出入工厂必须无条件接受门卫的检查与指挥,否则公司将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3、公司外来车辆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办公生产秩序,完善公司安全管理措施,公司将加强对外来车辆的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1. 与生产有关的车辆必须由西门进出。与生产无关的车辆由南门进出。
2. 所与生产无关的外来车辆必须停放在南门外指定的停车场内,并到门卫处办理登记。
3. 如有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公司,需由车主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系,由部门负责人通知门卫放行。
4. 门卫值班人员须严格执行外来车辆登记并检查登记是否详细、真实,同时对入内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予以放行。
5. 门卫应文明待人,对不予进入的外来车辆当事人要耐心解释、积极疏导;如遇当事人无理取闹、态度蛮横并无正当理由拒绝登记,引起大门内外秩序混乱的,门卫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可报警。
6. 所有外来车辆需遵守行车秩序,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指挥,严禁抢道行驶、超速行驶(入厂内车速不应超过20km/h),以免阻塞交通、造成交通事故。司机需将车辆整齐的停放到停车格内,不允许胡乱停放,以免妨碍他人。
7. 严禁外来车辆在公司内乱扔垃圾,一旦发现处以每次20的罚款。外来车辆在公司内损坏设备、破坏花草等的,按照原有价值赔偿。
8. 公司内如遇突发事件,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执行特殊公务的特殊车辆可允许不进行登记直接入内。
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