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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发布时间:2021-07-31 21:19:39

1、汽车产品中哪些零部件属于中国强制性认证范畴

汽车零部件产品属于CCC认证11大类的产品范围,主要包括 1104-1114小类共11类产品。
1104 汽车车安全带产品
CNCA-02C-026 2005《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安全带产品)
1105 摩托车乘员头盔
1106 机动车喇叭
CNCA-02C-055 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用喇叭产品)
1107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CNCA-02C-056 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回复反射器产品)
1108 机动车制动软管总成产品
CNCA-02C-057 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制动软管总成产品)
1109
前照灯、 前雾灯、后雾灯、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制动灯、倒车灯、 转向信号灯、驻车灯、侧标志灯、后牌照板照明装置、昼间行驶灯
CNCA-02C-058 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
1110 汽车后视镜
CNCA-02C-059 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后视镜产品)
1111 汽车内饰件
CNCA-02C-060 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内饰件产品)
(座椅护面和汽车内饰件产品中所有小于基本样品尺寸的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1112 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
CNCA-02C-061 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产品)
1113 汽车燃油箱
CNCA-02C-062 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燃油箱产品)
1114 汽车座椅及头枕
CNCA-02C-063 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产品)

2、在cqc网站中怎么查机动车辆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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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微颗粒pn超标怎么办

车辆一致性证书是根据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1号公告关于修订《机动车辆类(汽内车产品)强容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对车辆的一致性进行认证的证明。
内容
1. 企业在出厂的每一辆车辆上须附带1张经企业盖章和/或车辆一致性主管人员签字的车辆一致性证书。
2. 车辆一致性证书由两部分组成,企业也可以先选择防伪企业来制作车辆一致性证书,同时在证书上面还有很多的防伪技术,已达到安全的目的,以此来避免车辆一致性证书被仿冒使用。

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汽车三类底盘是按什么分的

汽车底盘的一二三分类并不是质量的分类,而是汽车制造时的分类:
一类汽车:也就是通常意义上说的整车,包括了汽车的全部系统;
二类汽车:又称作二类底盘,指只缺少车厢系统总成的汽车,有驾驶区和车前仪表、操作系统等零件,可以行驶;
三类汽车:又称作三类底盘,指不装车身而安装有发动机及传动装置、前后桥、转向器、悬架装置、车轮及轮胎、制动系统等总成,不能行驶;
四类汽车:是指无车架的散装件和总成件,是汽车全部底盘系统的零部件。

5、车辆一致性证书的实施时间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认监委对《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CNCA-02C-023:2005)进行了修订,认监委日前发布公告,公布了修订后的实施规则为《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CNCA-02C-023:2008),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告指出,对于2008年7月1日期新申请认证车型,须按照本规则要求执行,在2008年7月1日前新申请认证车型新老规则均可适用;对于按老版规则认证获证车型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换发新版证书。 自2010年1月1日起,制造商须制作完成经认证机构认可的车辆一致性证书,获证车辆出厂时须随车附带该证书并接受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的认证执法监督。详细内容可登陆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告信息栏查询。
根据国家认监委2010年第11号公告《关于对商用车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车辆一致性证书的实施时间做出了如下调整:
随着商用车产品(M2、M3、O、N类汽车产品)国Ⅳ排放标准的实施,考虑到商用车产品型号配置较多,企业申报及备案工作量巨大,为减轻企业负担,减少重复申报,现对商用车产品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以下简称COC证书)实施的有关要求调整如下:
一、对商用车辆产品COC证书参数的第二部分的要求,调整至 2012年1月1日起实施,自2012年1月1日起获证商用车产品出厂时随车附带的COC证书中应包含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第二部分的参数。
二、对于COC证书的编号,在认证实施规则规定的第1、2、4部分不变的前提下,第3部分代码的长度,可由企业自定,但须将编号规则向指定认证机构备案,备案日期要求调整至 2012年1月1日起实施,自2012年1月1日起获证商用车产品出厂时随车附带COC证书的编号须经指定认证机构备案。

6、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是干什么用的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新版规则)并陆续公布。新版规则将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认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版规则修订的主要目的是完善顶层设计,释放改革红利,强化认证机构主体责任,减轻诚信守法企业负担,激发强制性产品认证各相关方的活力,实现提高认证有效性、促进认证机构良性发展、减轻企业负担的多方共赢。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同时,国家认监委应编制并对外发布列入产品目录内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以指导申请人申请认证,明确认证机构实施认证的依据,指导地方质检机构对强制性认证制度实施有效性的监督。

7、汽车《国家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是合格证吗?

不是的。
车辆一致性证书是根据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1号公告关于修订《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对车辆的一致性进行认证的证明。
内容
1. 企业在出厂的每一辆车辆上须附带1张经企业盖章和/或车辆一致性主管人员签字的车辆一致性证书。
2. 车辆一致性证书由两部分组成,企业也可以先选择防伪企业来制作车辆一致性证书,同时在证书上面还有很多的防伪技术,已达到安全的目的,以此来避免车辆一致性证书被仿冒使用。

8、国家强制性一致性证书有啥用?

车辆一致性证书的作用是明确的告知消费者车辆信息的情况。

就是告诉消费者车辆信息的一致性。

没有车辆一致性证书整车无法出厂。

但是上户的时候用不着车辆一致性证书。

关于车辆在上户缴纳车辆购置附加税的时候,国税局要求验收车辆一致性证书,是否合理的问题个人觉得,只要没有问你多要什么费用,让他看下也无所谓。

(8)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扩展资料

关于(车辆一致性证书)案例:

消费者投诉:从天津福特中兵4s买的车,购车时说是国五的车,但是环保局给发的环保标是国四的,如果可以提供“车辆一致性证书”就可以明确车辆参数,适当做修改。但是4s店说这个“车辆一致性证书”没了,让服务人员弄丢了。

后来我联系了福特厂家,总部的售后服务热线告诉我这个证书是随车必须给消费者的,并且丢了可以通过4s店补办。

目前4s店一口咬定就是弄丢了并且无法补办,环保局那面又必须出示并核实是国五的车才能修改环保标。经工商部门调解后,4s仍说无法补办也不配合去环保局讲明情况,理由是没有法律规定必须给消费者提供此证书。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肖文彬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国家认证监委会《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自 2010年1月1日起,制造商须制作完成经认证机构认可的车辆一致性证书,获证车辆出厂时须随车附带该证书并接受地方认证

监督管理部门的认证执法监督‘’ 的规定,‘’车辆一致性证书‘’是国家法律强制规定必须具备的证书,因为此证书具有很多的防伪技术和记载了机动车的许多参数,以此来保障车的质量及防止车辆被仿冒使用。

由此可见,天津福特中兵4s店以无法补办且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由拒绝给消费者提供此证书已经违反了上述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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