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管有权利扣除机动车吗
城管执法(正式)按照法规规定,在违法当事人拒不整改的情况下可以暂扣经营工具,但不能暂扣经营物品。利用车辆占道经营,城管可以将车辆视为经营工具予以暂扣。 你的情况,如果城管未将你经营时进行拍照或视频取证,有无周边群众予以旁证证明,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不过根据你的叙述,说你以前摆过摊,应该是有群众举报,也就是说,有周边群众予以旁证证明,虽然你车停在米表位,刷了米表卡,可以按场外无证经营处罚。罚款较高,你被扣车,估计会罚4位数。不过现在很多城管对法规学习不够,在法规运用上会存在问题,如果你铁了心要和城管申诉,可以在法规认定和执行程序上予以复议和诉讼,问题是,城管会在以后对你的处理上会严格依法行政,不会再让你钻法规漏洞。你可以向城管予以保证,争取减少处罚,法规有规定,首次违规可少罚或不罚。你最好是找个熟人说清。还有就是在城管办公室盯住主要领导不断说明生活困难,让他发烦,简单快速处理你的事。 希望对你有帮助。
2、城管有权拖车吗?
城管有权拖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城管有权车辆吗扩展资料《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四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超过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并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3、城管有权在城市道路上拦截车辆吗?
他就是拦截你,你有什么办法,胳膊拧不过大腿。有用吗?这个社会,不公平的事太多了。没地方说理的地方也太多了!因为你没有权利。
4、城管有权长期扣押车辆吗?
城管扣押车辆的时间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37条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案件调查期间可以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所以城管也可以“扣”车,一般人可能认为这也是“扣”,其实性质是不同的,而且只能保存7天。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也就说,该检验、鉴定的最长期限不超过60日。
补充资料:
一、一般情况扣车不会超过十日。交警应当在勘查完交通现场后10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责任认定书作出后就可以要求提车,除非对方向法院起诉并要求保全车,否则,交警自此就无权扣留车了。
二、交警扣车的原因有2个:
1、事故车或违章车辆、故障车占道,影响道路顺畅通行,拖车为了疏导交通;
2、事故后为了进一步检查车辆是否存在刹车系统,甚至行路系统是否存在故障,以便对事故进行准确定性。
三、如果扣车超过期限,车主或管理人首先应保存好扣车凭证,超过法定扣车期限后,可以书面函告要求公安机关予以放行。
5、城管有权利处理违章车辆吗
这个是可以的,目前很多城市交通管理部门授权城管队可以对轻微的乱停乱放车辆贴罚单和处理的。目前,一般来说,对于违章停车停在人行道上,妨碍行人通行的,或在道路上违章停车的,按照交通法违章1039进行处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不扣分,罚款200元。但有些禁停路段对违章停车是要扣3分,罚款200元的,所以不要轻易随意停车,最好是到正规停车场或停车位停车。
6、城管有没有权扣留车辆行驶证?
没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6)城管有权车辆吗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7、城管有权力在路上查扣车辆吗?
城管有权扣车,但准确的用语不该叫“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37条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案件调查期间可以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所以城管也可以“扣”车,一般人可能认为这也是“扣”,其实性质是不同的,而且只能保存7天。 如果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城管可以在办理案件时暂扣车辆或者说是违法工具,那城管也有权扣车。
8、城管有权扣留机动车吗
没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8)城管有权车辆吗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9、城管有权锁车么?
各地城管的职权范围有所不同。有的地方城管对违章停车有处罚权,锁了车应告知去哪里处理。
城管执法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13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