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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丢失注销

发布时间:2021-08-01 19:59:01

1、车辆被盗怎么注销手续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盗抢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但与被盗抢机动车有关的法律责任不再由原车主承担。如果新购机动车需要购车指标的城市,被盗抢机动车被盗没有注销,不能使用原有指标,可以提出增量指标申请并获取1个申请编码。
车辆管理所应当根据刑侦部门提供的情况,在计算机登记系统内记录,停止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和业务。被盗抢机动车发还后,车辆管理所应当恢复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和业务。
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身颜色被改变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凭有关技术鉴定证明办理变更备案。

有关法规:
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发布,根据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三十二条 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八)项、第(九)项或者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盗抢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根据刑侦部门提供的情况,在计算机登记系统内记录,停止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和业务。被盗抢机动车发还后,车辆管理所应当恢复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和业务。
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身颜色被改变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凭有关技术鉴定证明办理变更备案。

2、机动车丢失怎么注销

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凭报案记录办理。
属于自然灾害灭失的,所属街道乡镇出具因自然灾害的灭失证明。
属于交通事故灭失的,县级以上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因事故原因的机动车灭失证明。
属于火灾灭失的,县级以上消防部门出具的因火灾造成的机动车灭失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证明必须明确机动车已灭失,不仅仅是事故证明或者火灾证明。

3、车辆丢失证件都丢,要销户怎么办

去车管所销户时 属于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拥有者身份证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灭失证明;

属于机动车报废解体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拥有者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注销: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5、《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6、如果车辆是属于监销的校车、大型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建议您去当地车管所进行咨询。


(3)车辆丢失注销扩展资料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报废车报废流程如下:

1、带证件到解体厂,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2、核发汽车报废通知,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将车辆送正规拆解厂,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拍照五大总成解体,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持解体照片办理报废登记,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4、手续丢失 车辆怎么注销

以上海为例一、办事条件:
(一)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盗抢后,已由刑回侦部门将失窃信息录答入机动车盗抢信息网的。
(二)办理过机动车失窃登记的机动车被发还,且刑侦部门已在机动车盗抢信息网上撤销盗抢信息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那里也有复印的,在3号楼里面,但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要收2块)
(二)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书面委托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刑侦部门提供的机动车失窃或失窃发还情况证明;
(四)办理机动车失窃的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五)办理机动车失窃发还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套车辆识别代号和发动机号钢印拓印膜
2、《上海市失窃机动车注销证明》(二、三、四联)或《上海市失窃机动车注销更新证明》(二、三、四联)
三办理程序:
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8号楼窗口办理。

5、车辆挂失销户怎么办理

车辆丢失销户所需要的提交的材料有:
一、属于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拥有者身份证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灭失证明;

二、属于机动车报废解体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拥有者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注销: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5、《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6、如果车辆是属于监销的校车、大型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三、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拥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6、车辆丢失怎么销户

车辆丢失销户所需要的提交的材料有:
一、属于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拥有者身份证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灭失证明;

二、属于机动车报废解体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拥有者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注销: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5、《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6、如果车辆是属于监销的校车、大型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三、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拥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7、丢失的汽车怎么报废和销户?

去车管所销户时 属于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拥有者身份证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灭失证明;

属于机动车报废解体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拥有者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注销: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5、《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6、如果车辆是属于监销的校车、大型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建议您去当地车管所进行咨询。

(7)车辆丢失注销扩展资料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报废车报废流程如下:

1、带证件到解体厂,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2、核发汽车报废通知,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将车辆送正规拆解厂,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拍照五大总成解体,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持解体照片办理报废登记,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参考资料 网络——机动车登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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