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南车辆商业保险改革方案
您好!车险费改后,费率的确定更加强调风险与费率,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保险公司更注重服务。一、费率的确定更加强调风险与费率。常出事故、风险越高的车主,付出的保费也越多。而驾驶习惯好、不怎么出险的车主,则可以享受更多优惠。二、2016年车险改革方案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以下几类情况都可获得赔付。
1、“高保低赔”被强制:保费的确定和新车购置价不再相关,改革后的商业车险保单上将新增一个折旧后的车辆价格。
2、车险没挂牌,出事后照赔:原来车辆没挂牌时出了事故不在保障范围内,新条例可赔。
3、自家车撞自家人可赔:原来车辆撞了自己家人是不赔付的,新条例可赔。
4、其他新增可赔情况: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可以获赔。5、车损险理赔方式增多:向责任对方索赔、向责任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代位求偿。三、车险改革后,保险公司更注重服务,许多车险公司纷纷推出新服务和新产品。如平安产线就推出了电话直赔、微信理赔、上门收单、收残,预约定损复勘、“高峰快闪”、第三方支付、查勘员位置可视化等一系列服务举措;人保财险在广东省推出了“互碰快赔”服务,如果事故双方都在人保财险投保且满足一定条件,发生车辆互碰事故后可各自回家修车,其余事情由人保财险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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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什么是公车改革?
车补标准
现行的公车改革,很多地方采用了一种模式,将车辆拍卖,然后对不同级别的公务员发放标准不一的 “公务活动交通包干费”,又称“车补”。换一句话说,车改是“将以前用实物(汽车)支付的公务活动费用, 改由货币支付”。实行车改以后,绝大部分机关的公车将取消,不会再购买一辆公车,而已领取公务交通费的 人员不再报销任何交通费用。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车补标准分6个档次:对处级干部每人每月补贴1300元—1500元,原则上不超过 1500元。一般科员每人每月可获300—500元车补。所有的交通补贴都由个人支配,政府不干预。但交通补贴发 放到个人手中后,再用公车时,需按里程和车型交纳费用,超出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车改制定的公务交通费的测算公式为:公务交通费=车辆消耗基数×公务活动占用量×(1+辖区面积系数+购 车因素系数)。其中公式中的车辆消耗基数由燃油费、保险费、养路费、维修年检费、停车费、车辆折旧费等六 项费用综合构成。
对公车改革中实行“货币化模式(改公务派车为交通补贴)”,外界认为有“变相加薪”之嫌。因此将由专门 的社会机构和相关专家来进行科学评定,车改过程将请人大、政协、审计等部门参与监督,车补标准将实行听 证。
另类观点:公务员车补应祛除“等级魅影”。
“车补”应该是公务员因公外出所花费的实际交通成本,“车补”的多少也只能依据公务员工作性 质不同、“跑腿”的多少来适时发放。我们不妨先来看看正在全国各地风风火火试行的公务员“车补”。海南 省澄迈县的标准是:正县级领导干部每月补助3200元,正局级(正科)实职官员每月补助2200元,科员和办事 员每月补助250元;珠海市市直机关的准则为:正处级3000元、正科级1700元、科员和办事员700元……综观新 闻,公车改革同样没有脱离“等级魅影”。不知这种凡“补”就离不开“官级落差”的官场潜规则,除了凸显 “官本位”阴霾不散外,还能说明什么?
3、2020云南省公务员有啥改革?
这个还没有具体下文
4、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车辆改革有新规定吗
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合理确定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具体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统筹资金使用要公开透明,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执法执勤部门统一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规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配备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执法执勤部门的其他一般公务用车一律纳入改革范围。对未参改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5、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最新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各级党政机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特殊公务出行实行定向化保障。
参加改革的机构范围确定为: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除了各级党政机关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按照规范职务消费原则进行改革,对原符合车辆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逐步按规定纳入改革。
参加改革的人员范围确定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参加车改。考虑到地方实际情况,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市(地、州)、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改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6、云南省公路局下属公路管理总段事业单位改革后会变为企业还是行政?
云南省公路局下属公路管理总段是公益服务类机构,一般会改制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当然还要看省委的决定。
公路管理机构性质是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的性质属于受委托执法的全民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一、是先将现有的事业单位性质确定下来共分三类:行政执法类、公益服务类、经营类事业单位。
二、是根据分类情况,制定不同的改革方案:
1、是成立行政单位,或是划归到某行政单位成为其内设科室;
2、是公益类服务类机构还是成为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
3、是经营类事业单位全部转企成立公司。
三、是查看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能(没有修路业务的前提下),多数职能为公益服务类,少数职能为行政执法类,所以有可能将行政执法类职能划转出去,成立一个真正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6)云南公车辆改革扩展资料
公路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全市公路发展战略、规划、规章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公路交通规划及现有公路技术改造方案,负责全市国道、省道及重要县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并对全市县、乡公路建设、养护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三)负责编制公路建设、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市公路和桥梁工程的验收工作。
(五)制定公路科技政策和规范,负责公路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运用。
(六)负责对公路汽车渡口、收费站进行统一管理和公路通行费、过渡费等规费的征收及使用管理。
(七)负责全市路政管理和路政执法,保护路产路权。规划、审批和管理公路两侧各种构造物和广告、宣传等设施;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审批公路沿线的各种建筑设施。
(八)承担公路、桥梁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业务。
(九)负责国防公路战备工作。
(十)开展公路建设融资和国际交通合作及涉外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干职工队伍建设和劳动人事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本局下属各单位。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云南公车改革开始了吗
完全没有嘛!没有看见曲靖那个多的丰田公车!天天早上开着接领导上班噶?你打了看到公务车举报电话噶有人接嘛!
8、国有企业的车辆属于公务车吗?在不在最近的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的改革范围内?
你好:取消一般的公务用车,是指取消哪些靠花纳税人钱的单位所养的车,企业自己花钱养的车不在此规定中。
9、云南省公车改革什么时候全面完成
2015年2—3季度完成省、州(市)级车改,四季度基本完成县乡车改,确保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10、渮泽公车改革
本次车改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改革后,菏泽将保留各类公务用车4280辆,其中,实物保障工作用车358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171辆,接待调研用车35辆;17部门内执法执勤用车2250辆、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93辆,17部门外行政执法用车173辆。针对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单位人员编制301人以上的不超过5辆,201人至300人的不超过4辆,101人至200人不超过3辆,61人至100人的不超过2辆,21人至60人不超过1辆,以上车辆由部门单独管理使用,20人以下的不单独保留车辆。
菏泽各级党政机关根据改革后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对未留用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措施妥善安置;对其他未留用的司勤人员,做好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相关必要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改革后,菏泽市直机关参改人员在牡丹区、定陶区、市开发区、市高新区范围内普通公务出行,县区及所属乡镇办事处在各县区范围内普通公务出行,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