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交通违章处罚有异议该怎样
驾驶员如果对交通违章处罚有异议,可以到当地的交警队进行交通违章申诉。
处理所需资料如下:
1、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
2、记分人身份证原件;
3、记分人驾驶证原件;
备齐以上三种资料,由记分人本人直接去车管所或交警队服务大厅拿号排队处理即可。
拓展资料:
电子眼违章的复议把行车证复印一份,在背面填写“复核审请”;内容为:车号、违章时间、违章地点、复核理由、撤消要求、审请人、联系方式、审请时间。然后,把复核审请送到当地的交警大队,提供不是你的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如果能排除,交警部门会为你消除违法记录。
2、急!对违章停车处罚有异议,应该怎么办?
你停车的地方如果没有划停车位,那就是违章停车,这跟你是否在车内是没关系的,
如果说以前你在不该停车的地方停车,警察过来没有罚你,不是说警察不应该罚你,只能说警察不想搭理你,
要不就是口头要求你立刻将车移开,能不罚就不罚了,但是电子眼没这些“人情”方面的东西,把电子眼装在那为的就是拍摄违章停车的行为。
(2)车辆违章有异议扩展资料:
违章停车是法律名词,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的情况。没有在规定位置停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3、对交通违章有疑问,怎样申请复议
交通违章申请复议以沈阳市为例,方法如下:
对非现场处罚(电子警察拍照)的交通违法行为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需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到各区交警大队处罚窗口开具处罚决定书,持上述证件及处罚决定书,到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受理中心申请行政复议。
对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需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及执勤民警现场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到市交警支队法控处复议科申请行政复议。
针对您反映的车辆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记录,经调阅违法照片进行详细比对,发现违法照片中驾驶人胸前隐约可见疑似安全带的黑色细条,本着对驾驶员教育为主的原则,我们会尽快协调科研部门将此违法记录予以删除。同时也提醒驾驶人遵章守法、注意自身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行车环境。
(3)车辆违章有异议扩展资料: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4、对交通违章处罚有异议,如何申诉?是否可以委托他人替我去申诉?
对交通违章处罚有异议,可以到处罚的交警政务大厅申请行政复议:
把行车证复印一份,在背面填写“复核审查”;内容为:车号、违章时间、违章地点、复核理由、撤消要求、审请人、联系方式、审请时间。
然后,把复核申请请送到当地的交警大队,提供不是当事人的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如果能排除,交警部门会为你消除违法记录。
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
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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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流程
申请再审
一、申请再审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及其近亲属。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申请再审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5、对车辆超速违章有异议的怎么办
对车辆超速违章有异议可以向当地交管队进行复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车辆违章有异议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有违法行为记录的,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在规定时限内将违法行为信息转至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记分或者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在规定时限内将违法行为信息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6、对车辆违章罚款的通知单有异议,应该怎么办?
对车辆违章罚款的通知单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以东莞市为例,申请行政复议流程如下:
1、申请人主体资格合格,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提交驾驶证、行驶证、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一份书面复议申请。
3、有复议请求、事实根据、证据材料。
4、符合60日复议申请期限。
注:复议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情况复杂,可延长期限30日。
(6)车辆违章有异议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三条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7、对机动车超速违章有异议怎么办?
对机动车超速违章有异议怎么办?
进行电子眼违章的复议,需要把行车证复印一份,在背面填写“复核审请”,内容为:车号、违章时间、违章地点、复核理由、撤消要求、审请人、联系方式、审请时间。然后,把复核审请送到当地的交警大队,如果能排除,交警部门会为你消除违法记录。
8、求助,对车辆违章有异议的要去哪里处理
去开具违章处罚单的交警大队法制科申诉。
9、如果对交通电子违章处罚有异议,该如何向交警部门申诉?
如果对交通电子违章处罚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第一种方法: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
1、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
2、不服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种方法: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吊扣驾驶证裁决的,
1、接到裁决书后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2、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主管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第三种方法:对交通管理处罚不服、超过期限提出申诉的,或者事后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可以作为人民来信来访处理。
(9)车辆违章有异议扩展资料:
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
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