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厂内机动车辆
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根据《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1)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扩展资料:
机动车辆有:
1、大型方向盘式拖拉机
指发动机功率大于等于14.7千瓦(20马力)的方向盘式拖拉机。
2、 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
指发动机功率小于14.7千瓦的方向盘式拖拉机。
3、 手扶拖拉机
指用手把操纵转向的轮式拖拉机。
4、轮式自行专用机械
指设计行驶速度在10公里/小时以上,装有充气轮胎,可以在道路上自行行驶的专用机械。
5、全挂车
指本身无动力,独立承载,依靠其他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6、半挂车
指本身无动力,与主车共同承载依靠主车牵引行驶的车辆。
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规定,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场车至少每( )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例如:铲车、旅游景区观光车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九条附录里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