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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超载超限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1-08-11 20:24:39

1、2016年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什么时候执行

近十年来全国因超限超载违法运输 引发的桥梁垮塌事件共69起,造成交通中断9123天。

经常会发现有“百吨王”,但桥梁最大的承重一般都是55吨,这样容易引发桥梁垮塌。

大部分的超限车辆还都做了非法改装,改装车动力不足,造成的交通事故伤亡是很触目惊心的。

统一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是此次治超的亮点,也是难点。将六轴及以上车辆最大总重由55吨统一调整为49吨,不但实现了车辆管理与生产标准相统一,也使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部门执法标准相统一。

在路面执法方面,路警联合,杜绝以往处罚认定标准不一和以罚代管等不规范行为——不是光罚即可,而是要严格卸载。新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如下图:

1.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除驱动轴外,图例中的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个轮胎,其总质量限值减少3吨。

3.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轮胎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驱动轴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45mm轮胎的载货汽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其总质量限值不予核减。

4.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3轴和4轴货车的总质量限值各增加1吨;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装备空气悬架、且半挂车的两轴之间的距离d ≥1800mm的4轴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为37吨。

5.图例中未列车型,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确定相应的总质量限值。

目前该认定标准已经执行

2、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是什么

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是指车辆装载运送危险化学品,超过了规定重量或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如下:

1、两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20吨的;

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2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3个轴计算,下同);

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40吨的;

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0吨的;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5吨的;

6、虽未超过上述5种情形,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2)车辆超载超限认定标准扩展资料: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测。对确认未超过规定限载标准的车辆,直接予以放行;超过规定限载标准1吨以内的,予以警告后放行。

对经检测确认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打印检测单(过磅单)两份,由驾驶员签字确认,并暂扣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责令并监督超限超载车辆消除违法状态。

3、超载超限认定标准

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各地交通主管部门按照以下第1至第5种情形,公安交管部门按照以下第6种情形,认定和纠正超限超载车辆:
1.两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2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3个轴计算,下同);
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6.虽未超过上述5种情形,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4、路政对汽车超限超载罚款有标准吗?

有相应标准和法律。

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所有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下列第①至⑤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下列第⑥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

① 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② 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③ 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 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 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⑥ 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4)车辆超载超限认定标准扩展资料:

路政管理是我国行政管理的组成部分,公路路政管理是指路政管理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公路进行的行政管理,目的是为了保障公路使用的质量,提高公路的社会经济效益。路政管理的对象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物质资助(路产)、时空资源(路权)和信息资源。

路政是交通系统的一支执法队伍,主要负责依法保护路产路权,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检查监督公路养护作业、道路施工,依法开展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检查监督所辖路段公路标志标线设置情况等工作。路政执法队伍的前身就是公路派出所。

5、新交通法超载超限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规定:

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5)车辆超载超限认定标准扩展资料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三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调整的,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及时变更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志;需要绕行的,还应当标明绕行路线。  

第三十五条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6、车辆是否超限超载如何认定和处理

怎样确定货运车辆是否超限超载?

答: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应当经称重检测后才能确定。但是,如果货运车辆驾驶员拒绝称重检测,或者车货总重超过称重设备标定限值,或者无法用称重设备检测的,治超执法人员可以采用量方测算的办法确定。

对查获的超限超载车辆怎么处理?

答:首先卸载。治超执法人员对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责令违法责任人自行卸载,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自行卸载的,则强制卸载,卸载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然后罚款。其中,对车货总重超过五十五吨(不含五十五吨)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以上的,查处后对货物进行二次拼装的,阻挠、拒绝检查的等4种情况,还要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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