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保网怎么查询车辆排放标准?
一、最简单直接的就是看车辆的环保标志,标志的后面都有明显的标记的:
二、登陆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三、拿着机动车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兼可)到车管所查询
四、是新车的话,可以找车辆出厂合格证,在里面找找看。但是一般的车的合格证都在车管所放着。所以在买新车的时候,建议复制一份留着用。
五、根据车子上牌的年份进行粗略的区分。
2008年之后的车大部分是国四;
2007年上牌的车,有的是国三,有的是国四;
2007年之前的车基本都是国四以下,也就是国三、国二车;
2005年之前的车基本都是国二车;
掌握了这些方法就可以判断自己的车是什么排放标准了。

2、什么是汽车环保公告
汽车认证工作的一部分,企业须在国家环保局及某些地方环保局(如北京)备案汽车排放和油耗相关的信息,并提交排放的检测报告。
是环境保护部门控制污染,管理机动车的一个强制性的措施。
汽车环保标志是国家发放的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分级标志,有黄色和绿色两大类,按照车型和排放标准进行审核,然后发放。目的是为了进行节能减排检查和汽车定期环保检查的需要。
环保标志的发放原则是汽油车: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国Ⅰ”)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不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国Ⅰ”)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黄色环保标志。柴油车: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国III”)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不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国III”)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黄色环保标志。
3、怎么在环保局网站上查机动车环保目录
可以在电脑上打开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的机动车环保网进行查询。在该网站中点击公众查询并选择对应的年份以及输入相关汽车信息就可以查询到了。具体的查询方法如下:
1、在电脑的百度上输入机动车环保网,找到其官网以后点击进入。

2、进入到该网站以后下拉页面到底部点击公众查询按钮进入。

3、在出现的选择界面选择需要查询的汽车大致的生年产年份进入。

4、在出现的查询界面中输入被查询汽车车辆型号(见机动车登记证书)点击查询按钮。

5、页面跳转以后就可以看到该被查询汽车的对应环保目录信息了。

4、机动车环保网?
你好,这个可以从官网上进行下载。
5、机动车环保网
是国四排放标准:
国四排放标准是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污染物主要有HC(碳氢化合物)、NOx(氮氧合物)、CO(一氧化碳)、PM(微粒)等,通过更好的催化转化器的活性层、二次空气喷射以及带有冷却装置的排气再循环系统等技术的应用,控制和减少汽车排放污染物到规定数值以下的标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6、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系统
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系统网址:网页链接

(6)车辆环保公告扩展资料:
汽车环保标志是国家发放的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分级标志,有黄色和绿色两大类,按照车型和排放标准进行审核,然后发放。目的是为了进行节能减排检查和汽车定期环保检查的需要。
环保标志的发放原则是汽油车: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国Ⅰ”)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不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国Ⅰ”)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黄色环保标志。柴油车: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国III”)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不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国III”)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黄色环保标志。
7、什么是汽车公告
汽车公告就是新车的准生证,没有上国家公告的车是不允许上牌和销售的。
汽车公告、摩托车公告统称为机动车公告,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发布没有批准公告的机动车辆不得生产和对外销售,车管部门也不予上牌,机动车辆公告是车辆在车管所上户的唯一依据。公告型号也就是汽车产品型号,汽车型号应能表明汽车的厂牌、类型和主要特征参数等。

(7)车辆环保公告扩展资料:
公告管理
1.规范程序
自2007年10月1日起,企业申报《公告》均实施集团公司(指以生产车辆产品为主业的集团公司)化管理,各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在网上申报的产品,必须经集团公司确认后方为有效。集团公司要对下属企业的产品规划及产品结构调整、产品技术进步及产品管理等方面要切实负起责任,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
2.完成备案工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产业〔2006〕1532号)的要求,企业对于需要保留在《公告》内的车辆产品,要补报《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配置备案参数表》(以下简称《备案表》)。为使该项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要根据车辆的类别分步推进,并按照工作量的多少适时调整工作进度。
3.补充试验工作
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环保、节能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按规定完成产品的试验工作,将试验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中介机构,并经中介机构确认试验报告有效。
各企业应当对本企业在《公告》内的产品进行全面清理,未补报《备案表》的、未补做试验的产品,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将其保留在《公告》内,视为企业自行撤销处理。已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车辆管理有关规定的产品要予以撤销。
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的中介机构要按照上述精神,进一步细化补报《备案表》、试验报告及有关工作的时间、程序、步骤,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适度调整和增加技术判定条件及工作进度,明确有关具体要求,组织对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辅导,协助企业顺利完成补报工作。
参考资料:网络-汽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