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星定位系统联网联控属于安全监管吗
由交通运输部建设的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这套系统主要包括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交换、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应用系统、运行监控系统三部分。刘建对记者说:“建设系统有三个‘关键词’,即整合资源、交换数据、节约成本。”根据各省监控的建设情况,交通运输部采取代建代维、提供技术、提供接口程序及技术支持“三种套餐”建设模式,供各省、市自选。
在完成全国的系统设计、功能开发和硬件建设的同时,交通运输部又组织新建了13个省级,改扩建了15个省级,调通了全国监控与31个省级的数据接口,改造、接入系统的GPS服务运营商达800多家,35万余辆重点营运车辆数据进入系统。
31个省、区、市实时把本地各运输通过车载卫星定位管理系统收集的车辆动态数据发送到部,部再转发给需要这些信息的省份,中转时间仅需1/30秒。该系统还有两项科技成果已经申请了国家专利。
今后,该系统将逐步对运输开通。在电子路单等配套信息支撑下,各家可以掌握货物的种类、运量和流向,为经济运行分析、宏观决策提供真实数据。另外,车载通信系统一旦与车辆内置电脑连接,就可以实现远程故障分析,为司机提供技术服务。“到那时,拥有这套系统的车辆真就实现了一机车上载,走遍天下全不怕!”刘建说。
2、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gps和北斗是否都能接入
首先,接入的公司的平台协议要对,要和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对接好,现在12吨以上的营运车辆,全国都是需要安装北斗设备,可以对接的公司要在当地,或是省市有服务器才能对接,找当地的公司当然是最好的,我们是南京的,江苏省内的都可以对接。
由交通运输部建设的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这套系统主要包括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交换平台、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应用系统、运行监控系统三部分。刘建对记者说:“建设系统有三个‘关键词’,即整合资源、交换数据、节约成本。”根据各省监控平台的建设情况,交通运输部采取代建代维、免费提供软件技术、免费提供接口程序及技术支持“三种套餐”建设模式,供各省、市自选。
在完成全国平台的系统设计、功能开发和硬件建设的同时,交通运输部又组织新建了13个省级平台,改扩建了15个省级平台,调通了全国监控平台与31个省级平台的数据接口,改造、接入系统的GPS服务运营商达800多家,35万余辆重点营运车辆数据进入系统。
31个省、区、市实时把本地各运输企业通过车载卫星定位管理系统收集的车辆动态数据发送到部平台,部平台再转发给需要这些信息的省份,中转时间仅需1/30秒。该系统还有两项科技成果已经申请了国家专利。
3、中国交通部有货车必须安装gps定位这个规定吗
中国交通部规定重型载货汽车必须安装gps定位。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
第十五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应当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以下简称联网联控系统),并按照要求将车辆行驶的动态信息和企业、驾驶人员、车辆的相关信息逐级上传至全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交换平台。
道路货运企业监控平台应当与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对接,按照要求将企业、驾驶人员、车辆的相关信息上传至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并接收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转发的货运车辆行驶的动态信息。
(3)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扩展资料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监控人员。专职监控人员配置原则上按照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设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2人。
监控人员应当掌握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经运输企业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第二十三条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负责对个体货运车辆和小型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拥有50辆以下重型载货汽车或牵引车)的货运车辆进行动态监控。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设置监控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的限值,自动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4、国家法规是否要求运输公司所有的车辆,尤其是危化品运输车辆安装GPS系统?
是的,这样的规定在2011年就已经可是实施了哦,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
必须为“两客一危”车辆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保证车辆监控数据准确、实时、完整地传输,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数据准确、监控有效。
自2011年8月1日起,新出厂的“两客一危”车辆,在车辆出厂前应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的卫星定位装置。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工业和信息化部不予上车辆产品公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在为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时,要检查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和工作情况。凡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新增车辆,交通运输部门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
对于已经取得道路运输证但尚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按照规定加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从2012年1月1日起,没有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未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的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暂停营运车辆资格审验。公安部门要逐步将“两客一危”车辆是否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纳入检验范围。
以上内容由深圳博实结为你解答。博实结是专门生产制作车载GPS的厂商,所有产品均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要求。
5、如何加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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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系统平台是什么意思
是一种对道路运输车辆通接卫星定位进行动态监管的系统。
根据交通部规定:2011年 8月1日起,新出厂的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以下简称两客一危车辆),在车辆出厂前应安装符合标准的车载终端。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工业和信息化部不予上车辆产品公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在为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时,要检查车辆车载终端安装和工作情况。凡未按规定安装符合标准的车载终端的新增车辆,交通运输部门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
对于已经取得道路运输证但尚未安装车载终端的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按照规定加装符合标准的车载终端,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从2012年1月1日起,没有按照规定安装车载终端或未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暂停其资格审验。
从今年起,我国将在交通运输系统逐步使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中国自行研制的全球卫星定位与通信系统(CNSS),是继美全球定位系统(GPS)和俄GLONASS之后第三个成熟的卫星导航系统。
希望你们支持国货。
7、北斗双模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记录仪的功能有哪些
北斗双模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可以把车辆的位置信息、行驶速度、告警信息等通过无线通讯网络传送给监控中心,使监控中心实时掌握车辆的位置、速度、告警及各种状态,从而实现对车辆的有效监控和管理。
其具体功能包括:
(一)信息记录与管理:
汽车行驶记录,超速记录,疲劳驾驶记录,北斗信息采集,车辆信息、驾驶员管理
(二)定位与导航:
导航,实时北斗/GPS定位监控,语音播报(TTS)
(三)报警提示:
超速报警,电瓶欠压报警,紧急报警,线路偏移报警,断电报警,主机故障报警,疲劳驾驶报警,遇险自动报警
(四)辅助功能:
休眠,图像、音频、视频功能,显示和打印功能,使用前锁定,自动关闭通信
(五)系统升级:
终端远程升级,双模定位模块升级
(7)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扩展资料:
适用范围:SL6680-GB
北斗双模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采用北斗定位模块,按1DIN的标准尺寸设计,安装方便、性能稳定可靠、功能强大、操作方便简单,兼容性强。是一款适用于危险品车辆、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出租车和船舶等的实时监控管理系统。
8、那些 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运营商是通过“两客一危”国标的
守车星SCX-N18是第二批通过国标认证的,第二批一共有26家企业,其中包括:守车星、有为、华宝、星唯等等,你可以去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信息服务网看看,如果是要采购终端产品和平台使用,建议使用--守车星,他们公司的产品稳定,平台体验好,速度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