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最高速度不能超过多少
驾驶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最高速度不能超过30公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以下行车速度规定: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2、汽车通过铁路口最高时速不超过多少合适?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行驶中遇到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
3、驾驶机动车怎样安全通过铁路道口
驾驶机动车怎样安全通过铁路道口
铁路是国家经济的大动脉,是我国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在铁路道口很多,它分为有人看守道口和无人看守道口,其中无人看守道口事故发生率极高,如果不按照规定通过铁路道口,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我国《铁路法》明确规定:行人和车辆通过铁路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时,必须遵守有关通行的规定。那么我们是如何按照规定驾驶机动车辆安全通过铁路道口呢?
一、过无人看守铁路平交道口。
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是长期处于正常使用情况下的铁路道口,且并无人看守,所有想要途经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的机动车辆都应谨慎慢行,驾驶机动车辆通过无人看守的铁路平交道口时,你一定要记住通过保命口诀:就是“一停、二看、三通过”,火车质量特别大,在运行过程中速度快,刹车距离长,撞上任何机动车辆都会造成惨剧的发生,所以我们就决不能与火车抢道。
“一停、二看、三通过”具体讲就是当你驾驶机动车辆来到铁路平交道口前,要提前留出一定的距离(最少20米),及时刹车把车辆停下(但绝对不能息火),然后向铁道左右两边仔细观看,确认铁路上确实没有火车将要开过来。有时候铁路道口左右方向可能会有弯道,这时你的视线可能就无法透过弯道看到火车,所以如果你听到火车鸣笛或者摩擦等声音时,也一定要先等火车通过以后,确定暂时不会再有火车通过时,自己才能够开动车辆慢行通过铁路道口,这就是“一停、二看、三通过”。二、过有人看守铁路平交道口。
按照我国《铁路法》的规定,有人看守铁路平交道口必须安装道口信号设备,如果你驾驶机动车辆通过有人看守道口时,你应该按照道口信号的指示进入道口前减速减档安全通过即可。但要注意以下事项:当道口信号设备损坏或者是停电时,此时看守道口应该有道口看守员利用手持信号设备或者手势指挥,你应该服从道口管理人员管理,按照道口看守员的指挥进入道口前减速减档安全通过;即使通过这样的有人看守道口,通过前也要仔细观察,仔细倾听,切不可大意,毕竟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
4、行人和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应注意什么?
1.行人和车辆在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及平过道处,发现或听到有火车开来时,应立即躲避到距铁路钢轨2米以外处,严禁停留在铁路上,严禁抢行超过铁路。
2.车辆和行人通过铁路道口,必须听从道口看守人员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3.凡遇到道口栏杆(栏门)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道口信号显示红色灯光,或道口看守人员示意火车即将通过时,车辆、行人严禁抢行,必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距最外股钢轨5米(栏门或报警器等应设在这里)以外,不得影响道口栏杆(栏门)的关闭,不得撞、钻、爬越道口栏杆(栏门)。
4.设有信号机的铁路道口,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红灯稳定亮时,表示火车接近道口,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5.红灯熄白灯亮时,表示道口开通,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6.遇有道口信号红灯和白灯同时熄灭时,需停车和止步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7.车辆、行人通过设有道口信号机的无人看守道口以及人行过道时,必须停车或止步瞭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行。
5、驾驶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 最高速度不能超过多少
驾驶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最高速度不能超过30公里/小时。
铁路道口是危险区域,通过时要注意减速瞭望,确保没危险后再通过,火车临近时一定要停车等候,不可与火车争抢。
6、驾驶机动车通过铁道路口时,最高速度不能超过多少
驾驶机动车通过铁道路口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km/h,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15km/h。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6)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7、驾驶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最高速度不能超过多少?
驾驶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最高速度不能超过30公里/小时。
铁路道口是危险区域,通过时要注意减速瞭望,确保没危险后再通过,火车临近时一定要停车等候,不可与火车争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