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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车辆验车

发布时间:2021-08-24 13:45:07

1、东莞汽车年检需要带什么

东莞汽车年检需要携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到机动车检测机构办理年检。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1)东莞车辆验车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2、东莞汽车年审地点

东莞车牌在东莞市范围内任意一家机动车检测站年审都可以, 离凤岗比较近的有清溪,或者塘厦。 年审前确保车辆无违章,车船税已缴清,有购买强制险。 随带证件:行驶证,有效的强制险保单。

3、东莞车辆年检地点

东莞市车管所。

车管所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业务咨询电话:23087724、22291130;投诉监督电话:22265900

详情在东莞市公安局网站中的“交通业务”上查询。

4、东莞市汽车年审

1、东莞市汽车年审在东莞寮步机动车检测中心。
2、只要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行驶证和车辆检测报告。
3、费用在200元左右
另外,汽车年审是一项很严格的程序, 慢慢来别着急。

5、东莞汽车年审要提供那些证件

个人车辆年审所需资料:行驶证原件及路桥卡、交强险副本、路桥票、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辆

单位车辆年审所需资料:行驶证原件及路桥卡、交强险副本、路桥票,第一联黑色、组织结构代码证、委托书、车辆


(5)东莞车辆验车扩展资料:

不同车型年检次数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6、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然后买卖。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车辆年审

6、在东莞车辆年审应该怎么办理

第一:把交强险买了,因为年审时有一联交强险要交原件给车管所
第二:最好做一次二级维护.因为年审时要过车管所的检测线,检测车辆性能,特别是刹车.
第三:年审时把车开到,带上行驶证应该就行了.

7、东莞车辆年审验车

东莞莞城区金牛路65号。东日电脑对面,旁邻邮政局。从沃尔玛商场(东纵大道的东湖花园)向人民公园后门方向直走到T型路口左转,再直走过一个红绿灯路口约50米,左边路牌城区机动车检测站。

8、东莞车辆年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年检的步骤及所需资料:
1、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车主需要到车辆登记地车管所开具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同意委托异地车管所进行该车辆的年检。办理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要带上办理人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开具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一定是需要到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如果没有办理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车辆是不能异地年检的。但是,办理委托通知书时,车主本人并不是一定非要自己去,可以由亲戚朋友去车辆登记地代为办理即可。
3、委托车辆年检手续办妥以后,车主将车辆开到所在地车管所指定的车检大厅进行上线检测。
4、车检合格以后,持车辆检测报告单,到所在地车管所办事窗口,打印检测合格标志。

9、东莞的汽车年检在哪里做

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00

办事地址:东莞市寮步镇寮城中路二号路车辆管理所

联系电话:22610023

东莞市车辆年检时间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9)东莞车辆验车扩展资料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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