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一起轻伤害案件中嫌疑人提供车辆如何处理?
1、因现在在侦查阶段,只能聘请律师会见,看看具体情况,如果仅对本次打人事件定为故意伤害不会再以此定为窝藏包庇。2、现在请律师不晚,案件还没有转到检察院,可以会见嫌疑人并且写法律意见书给警察。3、因出狱未满5年,会是累犯,加重量刑。4、年级现在不会起到多大作用,看身体状况、参加犯罪地位等来量刑。5、侦查阶段是给你居留证的公安机关,侦查结束会转到检察院6、律师费各地收取标准不一样,按照阶段收取,分侦查阶段、检察阶段和法院阶段,可以参考当地司法局的律师指导定价
2、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嫌疑车辆如何处理
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时,应积极配合协助公安管理部门做好工作:首先应迅速记下车辆的号牌,如果来不及记下车辆号的,应尽量记住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装载情况、行驶方向、人员等车辆特征。并及时向工安管理部门报警电话110 122。
3、对于发现有拼装嫌疑的机动车,应该如何处理
拼装汽车是指违反国家关于生产汽车方面的有关规定,私自拼凑零部件装配的汽车。
拼装汽车和改装汽车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拼装的汽车一般都存在质量差、成本高、大多不符合安全检验及运行技术标准的问题,有的还因装配技术问题造成事故。因此,拼装汽车是国家禁止的一种非法生产汽车的行为。
4、公安机关应该如何处理涉案车辆?
《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涉案车辆管理办法》
第五条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涉案车辆的接收、保管、移交等工作,不得由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车辆。市、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统一保管场所,并指定专人对涉案车辆实行集中保管。
第六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完善涉案车辆登记、移交、调取和处置制度,严格规范管理。严禁单位和个人侵占、私存、借用、挪用、调换、拆卸、损毁或者擅自处理涉案车辆。
第七条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对涉案车辆采取扣留、扣押、追缴等措施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履行相应法律手续,并认真查验车辆特征,清点车内物品,拍照或录像固定,注明车辆外观、受损、来源、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里程及车内物品等情况。
第八条办案人员依法扣留、扣押、追缴涉案车辆(或从外地扣留、扣押、追缴涉案车辆返回办案单位所在地)后,应当在24小时内将车辆移交保管人员,并办理移交手续,由保管人员对涉案车辆粘贴封条予以封存。
保管人员对办案人员移交的涉案车辆,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文书当场查验核对、登记入册,并与办案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对于缺少法律文书或者法律文书中对必要事项记载不全的,应当要求办案人员补齐。
第九条办案人员因鉴定需要,经办案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可以向保管人员调取涉案车辆。但应当严格履行手续,登记调取事由及归还时间,并由办案人员和保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涉案车辆归还时,保管人员应当进行检查,对于有毁损、拆卸、调换车辆零部件等情况的,应当如实记录,并报告办案部门负责人。
办案人员不得以办案需要使用交通工具为由调取使用涉案车辆。
第十条涉案车辆的移送、返还、收缴、上缴国库等由办案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对应当依法返还的涉案车辆,办案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返还,不得无故拖延。
依法返还涉案车辆时,应当由办案部门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发还物品清单一式两份,由公安机关经手人、领取人分别签字或者盖章,一份交领取人,一份附卷。同时,应当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法律文书和当事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
第十一条对在刑事案件中扣押作为证据使用的涉案车辆,除依法返还合法持有人的外,办案单位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随案移送扣押车辆清单、照片或其他证明文件,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由办案单位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作出处理。
第十二条地市级公安机关每年至少要对涉案车辆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顿,对无人主张权利半年以上的依法进行集中处理,避免出现遗留问题。
第十三条办案部门对涉案车辆采取扣留、扣押、追缴等措施的,应在24小时内将采取措施的事实、法律依据、实施时间、涉案车辆基本情况、保管地点及办案民警等情况报本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办案部门将涉案车辆依法移送、返还、收缴、上缴国库的,应当报本级法制部门审核,在实施后24小时内将涉案车辆处理情况通报本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备案。
(4)嫌疑车辆怎么处理扩展资料
《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涉案车辆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警务督察部门应当通过开展现场督察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办案单位、办案人员对涉案车辆采取的扣留、扣押、追缴及保管措施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制止、纠正。
第十六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将涉案车辆管理工作纳入执法监督和执法质量考评范围。法制部门在审核、监督案件过程中发现办案部门、办案人员对涉案车辆采取措施违反法律和规定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第十七条对涉案车辆违规采取扣留、扣押、追缴等措施,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及时移交保管的,或者依法应当发还车辆而拒不发还,情节轻微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单位或个人违规私存、借用、挪用、调换、损毁或以其他方法侵占、擅自处理涉案车辆,或者因未按照规定履行保管职责,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对部门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除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外,应当依照规定追究公安机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依法赔偿当事人损失的,赔偿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执法过错的人民警察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5、刑事案件嫌疑犯的车辆该如何处置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回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答;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所以,要确定该车辆是不是嫌疑犯本人的以及是否是供犯罪使用的。如果是的话,就会被没收!
6、犯罪嫌疑人借用他人车辆,因违法被捕,请问车辆如何处理?
按实际情况,对查封、扣押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7、大车作为嫌疑车辆 暂扣调查 怎么办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如果作为作案用嫌疑车辆扣押,如果与案件无关,在3日之内返还;
如果属于作案工具等,车辆随案件走程序,最终由法院判决处理。
交警检查车辆的两个基本要素:
一、车辆行驶证(上过牌的都有), 二、车辆来源证明(购买的有发票和合格证,其他来源途径也有合格证,抽奖来的还有奖券兑奖记录说明等等)。
就看你能否提供上述两种的其一,若这两个都无法提供那交警有权怀疑你的车辆来历不明。兄弟,习惯就好,在中国,若说你有罪,你无法证明自己无罪,那么你就是有罪的,港产电影里经常看到,警察说谁谁谁有罪,那么就必须警察去证明这个谁谁谁有罪,否则就得无罪释放
8、如何处理盗抢嫌疑车辆?
会先扣了你的车,然后调查,
如果真的是盗抢车,就按脏物,依法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