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交通事故,要保全对方车辆怎么办理?
你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了吗?拿到述责认定书后就可以到法院。申请保全肇事方的肇事车辆。法院批准后,交警就会继续扣押车辆。如果还没有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你就去找交警。看看交警能否尽快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认定书后,你就可以拿着认定书去申请保全。
2、车辆有保险被保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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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保全原因是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的话,只要你上有足额的保险,是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的,这不是抵押。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你转移财产,免得事故受害人无法获得应得赔偿,现在你证明你有足额的保险可用于支付赔偿的话,那就根本没有保全你车辆的必要了。
如果你是因为非车辆事故原因而被保全的话,那这个保险单就没用了,因为保险公司不会赔偿。但是你可以用其他资产证明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比如银行存款,只要你能证明你有足够的赔偿能力即可。
3、车辆被保全,怎么办?
你好,可以向保全法院,申请解除保全,请采纳。
4、车被法院保全了怎么办
你可以在现阶段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解除保全。
如果车辆在你实际控制之下,法院只是到车管所办理查封手续,车辆不能买卖、抵押,但不影响使用。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法院可以强制拍卖车辆。
拓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本案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法院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这是现代物权法要求的内容,目的是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的安全。
如果在交易中善意取得的财产总处在被他人追夺的状态中,则基本的交易秩序就不能保护,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也将会大乱。
5、车辆保全后,原告怎么处理被保全车辆
1、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证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前,或者在仲裁过程中,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2、财产保全一般分诉前保全、诉讼保全、诉讼后执行前财产保全、执行财产保全和仲裁财产保全。适用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商事仲裁。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七条 规定: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
7、根据上述规定,对被保全财产的一方当事人来说,要想解除车辆保全,有三条途径,一是与对方协商解决纠纷,使对方撤回起诉,保全自然解除;二是提供担保,就是俗话说的反担保,即将与对方申请保全金额相同数额的现金交给法院,或者提供对方能够接受的其他财产担保,要求法院解除保全;三是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起诉是错误的,法院判决对方败诉。
8、当然,如果对方申请保全错误,被保全一方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被财产保全的车辆找不到怎么办?
申请强制执行
保全后的财产当事人藏匿,已经涉嫌妨碍司法,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同时可以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法院不作为的,可以到上级法院执行庭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6)保全车辆怎么办扩展资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7、车辆保全问题怎么处理?
可以按照对方保全金额交纳保证金,然后提车就可以了。按照法律规定内只要提供符合法定条容件的诸葛保担保,无需对方当事人同意,应劲准与提车即使是法院在审查烦担保条件符合的情况下,也必须以骑车,因为这是法定的被查封扣押相关财产的当事人的权利。
8、法院保全车辆如何处理
申请保全的人,若赢了官司,则可能将车辆折价、拍卖、变卖用于清偿债权;如果申请人输了官司,则要承担因保全造成的损失,含保全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