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出卖旧机动车需要开发票吗?
(一)纳税人从事机动车(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须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纳税人识别号”栏内打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如购买方需要抵扣增值税税款,该栏必须填写。
(三)填写“购买方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栏时,“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应换行打印在“购买方名称”的下方。
(四)“完税凭证号码”栏内打印代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完税证号码,自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此栏为空。
(五)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机动车,通过新系统开具时应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选填“免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自动打印显示“免税”,“增值税税额”栏自动打印显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不含税价”栏和“价税合计”栏填写金额相等。
(六)如发生退货的,应在价税合计的大写金额第一字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号。
(七)纳税人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如在办理车辆登记和缴纳车辆购置税手续前丢失的,应先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补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手续,再按已丢失发票存根联的信息开红字发票。
补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具体程序为:1.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汽车开什么发票
主要看以前是否抵扣了进项。
如果抵扣了进项了,那么现在开出的发票税率必须是17%,至于是增内值税专用发票还容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看对方要求。
如果没有抵扣进项或者没有进项的,那么现在开出的发票应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3%,缴纳增值税为卖价/(1+3%)*2% ,开票税率为3%,实际缴纳2%,减免1%,减免额填入增值税申报表23栏 ,详见《财税[2014]57号》,当然可可以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税率必须是17%,会比前者多缴纳了税款。
3、企业处置汽车固定资产开什么发票
主要看以前是否抵扣了进项。
如果抵扣了进项了,那么现在开出的发票税率必须是17%,至于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看对方要求。
如果没有抵扣进项或者没有进项的,那么现在开出的发票必须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3%,缴纳增值税为卖价/(1+3%)*2% ,开票税率为3%,实际缴纳2%,减免1%,
减免额填入增值税申报表23栏 ,详见《财税[2014]57号》,当然可以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税率必须是17%,会比前者多缴纳了税款。
(3)处置车辆开票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
一、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二、固定资产处置的处理
(1)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
(2)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3)企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4、企业出售报废车辆怎么开增值税发票?
你这种行为是属于销售已使用的固定资产,
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法规定
1、销售2008年12月31日之前购入的固定资产(除轿车),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销售2013年8月1日之前购进轿车,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销售2008年12月31日之后购入的固定资产(除轿车)和2013年8月1日之后购进轿车,购进时不管是否抵扣进项均按13%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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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车辆是单位,卖出后,如何开具发票做账?
一、关于发票:先在本企业开票系统中开出汽车销售发票,再前往机动车交易中心开具二手车销售发票;
二、关于账务处理:按固定资产清理,1、资产减少: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借: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3、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结转至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三、关于纳税:(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4、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5、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当时购入的固定资产抵扣了进项税额,现在出售要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也就是13%的税率。
如果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如果不申请优惠的话,增值税率是3%,如果申报优惠备案,经税务局批准后,增值税率按3%减按2%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