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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火灾认定书

发布时间:2021-08-30 23:14:35

1、车辆被烧要到消防队开事故认定书

是的,这个只有报消防部门,由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才能作为赔偿理赔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2、车辆停放背砸后起火消防队应该出具什么样的火灾认定书

需要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

3、火灾事故后消防部门应出具哪些认定书

火灾事故后消防部门应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8号修订后的《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接到火灾报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火灾事故认定;情况复杂、疑难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起火原因不能排除外来火源和车辆内部火源”也就是说有可能是这两种原因所导致的火灾,因为他们的调查材料和证据不能确定具体是哪个原因。看看下面的一条你就应该明白了吧!

第三十条 对起火原因已经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对起火原因无法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点或者起火部位以及有证据能够排除的起火原因。

鉴定书好象不是消防部门出的,是相关的材料鉴定机构出具的。

4、消防队出具汽车自燃火灾鉴定结果需要什么手续

消防队出具汽车自燃火灾鉴定结果是主动做出,不是依据申请做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作出认定前会召集当事人到场,说明拟认定的起火原因,听取当事人意见。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第三十条 对起火原因已经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对起火原因无法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点或者起火部位以及有证据能够排除和不能排除的起火原因。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前,应当召集当事人到场,说明拟认定的起火原因,听取当事人意见;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记录在案。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核的权利。无法送达的,可以在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之日起七日内公告送达。公告期为二十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4)车辆火灾认定书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一条 消防救援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5、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第三十六条 复核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三十七条 原认定机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复核机构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火灾事故调查案卷。
第三十八条 复核机构应当对复核申请和原火灾事故认定进行书面审查
复核审查期间,复核申请人撤回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终止复核。
第三十九条 复核机构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原火灾事故认定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起火原因认定正确的,复核机构应当维持原火灾事故认定。
原火灾事故认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主要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确实充分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影响结果公正的;
(三)认定行为存在明显不当,或者起火原因认定错误的;
(四)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第四十条 原认定机构接到重新作出火灾事故认定的复核决定后,应当重新调查,在十五日内重新作出火灾事故认定。
复核机构直接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和原认定机构重新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前
复核以一次为限。

6、您好,询问您一个法律问题。。关于交通类的火灾事故认定书

1、货物损失如果是车辆本身的原因,你父亲及保险公司应当负责赔偿厂方,如果保险公司超过赔偿范围就是你父亲赔偿。
2、如果对火灾事故认定书不服,15日内可以向扬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想办法收集证据(厂里人在车里吸烟,烟头直接往后面扔的证据,先把他们说的录一下,防止变卦,最好是写成书面的材料,让他们两个人都签字)。

7、车辆自燃消防队可以出认定书吗?

可以的,只要是自燃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和消防队的,需要等消防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8、火灾事故认定书范本

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范本
范本分类->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范本
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
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是适用简易调查程序认定火灾事故所作出的结论性文书。“编号”按所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编写的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一起火灾使用一个编号,不能重号;“起火单位(户)”栏写明发生火灾单位(场所、住宅)的名称或者户主的姓名;“起火地点”栏填写起火单位(场所、住宅)的地点,具体到门牌号码;“报警时间”栏填写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报警的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法定代表人”栏填写发生火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直接财产损失”栏填写统计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数额;“联系电话”栏填写起火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起火户户主的联系电话。“现场调查走访情况”栏简要记录调查走访有关当事人或者证人反映的火灾发生、蔓延、建筑及物品损失等情况,以及火灾现场相关痕迹、物品及建筑、物品被烧损等情况。“火灾事故事实”栏写明起火时间、发生火灾单位(场所、住宅)、地点,起火部位、起火点、起火原因,火灾蔓延过程,火灾烧损的主要物品及建筑物受损等与火灾有关的事实。现场照片、录像的内容和数量可在“备注”栏中载明。
本文书仅适用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当事人对火灾原因、损失、责任无异议,且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不超过伍仟元;无人员伤亡;只涉及一个当事人,不足以追究行政、刑事责任;不可能发生民事纠纷;不涉及港、澳、台同胞和外国公民的火灾案件。
本文书由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现场填写,并告知和送达当事人。本文书一式多份,当事人一人一份,一份附卷。
范例1:

××公安消防大队
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

×公消火简认字[2010]第2号
起火单位(户)
开明市新兴街625号居民房
法 定
代表人
×××
起火地点
开明市新兴街625号
身份证件
号 码
××××
报警时间
2010年1月28日12时18分
直接财产损失(元)
2500元
联系电话
×××××××
现场
调查
走访
情况
1、经现场勘查,起火的厨房约15m2,烧损了部分厨柜及厨具,过火面积为10m2,厨房东北角煤气灶上方墙上有一明显的“V”字型燃烧痕迹,且该处瓷砖被烧剥落最为严重,其它地方只是表面过火。
2、经询问当时正在做饭的张××(女,25岁),据张××说:当时她正在做饭,突然听到门铃响,她就脱掉围裙往灶台上一扔就去开门,开完门回来后就发现扔到灶台上的围裙被煤气灶火点燃了,而且还引燃了旁边的抹布等可燃物,火一下子就烧大了,后来她就大叫“救火”,邻居们就过来帮把火扑灭了。
火灾
事故
事实
2010年1月28日12时15分接到群众报警称:开明市新兴区花街2栋625号房发生火灾。新兴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2台消防车,3分钟到达现场时群众已将火灾扑灭。该起火灾只有厨房过火,烧损了部分厨柜及厨具,过火面积为10m2,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2500元人民币。
该起火灾起火部位位于厨房东北角煤气灶处,起火原因是张××不小心将围裙扔到煤气灶旁,煤气灶火点燃了围裙进而引燃周围抹布等可燃物造成火灾。
当事人
签 名

以上记录情况已经本人看过,对以上事实认定结论无异议。

当事人(签名):××× 2010年1月28日
调查人员签 名
×××
××× 2010年1月28日
认定日期

2010年1月28日
备 注
以上事实有照片、录像资料、×××询问笔录证实。
此联交当事人

××公安消防×队
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

×公消火简认字[2010]第2号
起火单位(户)
开明市新兴街625号居民房
法 定
代表人
×××
起火地点
开明市新兴街625号
身份证件
号 码
××××
报警时间
2010年1月28日12时18分
直接财产损失(元)
2500元
联系电话
×××××××
现场
调查
走访
情况
1、经现场勘查,起火的厨房约15m2,烧损了部分厨柜及厨具,过火面积为10m2,厨房东北角煤气灶上方墙上有一明显的“V”字型燃烧痕迹,且该处瓷砖被烧剥落最为严重,其它地方只是表面过火。
2、经询问当时正在做饭的张××(女,25岁),据张××说:当时她正在做饭,突然听到门铃响,她就脱掉围裙往灶台上一扔就去开门,开完门回来后就发现扔到灶台上的围裙被煤气灶火点燃了,而且还引燃了旁边的抹布等可燃物,火一下子就烧大了,后来她就大叫“救火”,邻居们就过来帮把火扑灭了。
火灾
事故
事实
2010年1月28日12时15分接到群众报警称:开明市新兴区花街

9、火灾认定书与鉴定书有什么区别

火灾认定书与鉴定书的区别:
一是制作的主体不同,火灾认定书是由公安消防机关作出的,鉴定书是由专业技术机构作出的;
二是法律效力不同,鉴定书只是一个证据,是否采信由消防机关决定,而认定书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是结论性的认定。
如果对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如果认为消防队对火灾的发生有责任,则要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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