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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车辆停车场

发布时间:2021-08-31 17:59:27

1、现在交警暂扣车辆还用给停车场缴纳停车费吗?请权威解答。

很多地方都会要,但你可以不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26条规定,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被扣产生的停车费、上线检测费是由行政处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的。如果交通管理部门要求交通事故当事人承担,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大家可以网上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进行查看。

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2、车被交警暂扣停车场问题

这个肯定是违规的可以决绝,既然车被交警扣了那只有把案件处理好了交警才会让你去提车,既然案件已经处理完毕为什么还要交定金呢?

3、事故车辆暂扣在停车场,放行的时候取车,为什么要收取停车费?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因交通事故等原因被扣留的车辆所产生的保管费用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而因违规停车等原因被拖移的车辆则需要由当事人承担停放车辆产生的费用。
依据相关法规,依法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实施代履行将其拖移至停车场或指定地点产生的停车保管费用,属当事人应按照规定停放地点停放车辆产生的费用,应由当事人承担。保管费用按照物价部门审批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就是说,车辆乱停乱放如果被拖移所产生的停车费用需要由车主自己支付,但是拖车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则不需要车主支付。

4、我的车被执法部门暂扣,提车时的停车费该由谁承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事故、违法暂扣车辆的停车、拖车费用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向实施救援单位、第三方停车场进行缴纳,不再由当事人承担。也就是说应该由交警部门承担,但是现实生活中不乏有些违法操作的现象存在,他们要车主缴纳完停车费才给开走扣押的车辆。当车主遇到这样的问题时,可以选择到相关的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走法律程序诉讼。

5、违章车被扣了!在停车场需要交停车费吗

违章车被扣,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个人无需教案停车费,但在其通知后未领取的,其产生的停车费才由个人承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5)暂扣车辆停车场扩展资料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6、交警暂扣车辆停车费收费标准

公安机关扣押车辆的停车费由公安机关承担,当事人不用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6)暂扣车辆停车场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对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车辆的处理主要是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出于查清事故事实的原因,交通警察是有权力扣留肇事车辆的,但是必须按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不得扣留所载货物。

2、第28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3、第37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7、一般交警队扣留机动车,停车费怎么收取?

交警队扣留机动车,是不能收取停车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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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8、被交警扣车了去取车需要交停车费吗?

被交警扣车了去取车不需要交停车费。

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交警委托社会停车场暂时代管车辆,这种委托行为是交警与停车场之间的事情,与车主无关,即使要交费,也是交警来负担,不应该由车主来交停车费。

按照《合同法》来说交警委托第三方保管你的车,是交警与第三方有合同关系,你与第三方并无合同关系。

(8)暂扣车辆停车场扩展资料:

1、暂扣车辆停车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执法扣留车辆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

2、交通事故拖车费

发生事故后,由事故现场到第一停车点的拖车费,由保险公司理赔。而从停车场到修理厂的二次拖车费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简单来说,保险公司只承担一笔拖车费,二次拖车不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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