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营运车辆需要办理营运证吗
非营运车辆不需要办理营运证。
营运证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向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的车辆营运证。可见营运证是颁发给车辆的,同时它也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可分离。
行车证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是由交警部门颁发的。行车证上会有一栏显示车辆是否属于营运车辆。运管部门查扣个人或者单位自用的且行车证上显示非营运的车辆是否合法?国家信访办官方网站的回答是:“车辆使用性质的界定是由交通运管部门来界定。依据是《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条:凡申办以盈利为目的,为社会提供运输劳务,向用户收取费用的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经济技术条件的有关证明,向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其中“凡以盈利为目的,为社会提供运输劳务,向用户收取费用的道路运输”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一切带有盈利性质,以各种方式体现运输劳务费用的运输劳务活动。具体有一下几种情况:1、直接进入运输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向用户收取运输劳务费用的:2、在商品生产、流通领域中,以各种方式在商品价格中计入运输费用的;3、在工程建设、旅游服务等各种盈利性劳务活动中、以各种方式在其劳务费中计入运输费用的;只要你的车辆属于上述三个情况之一,就属于营运车辆,必须要办理营运手续。”
依照这个回答,劳务活动是办理营运证的前提条件,而劳务是双方法律关系,自己为自己提供运输工作,仅发生在一方身上,不发生劳务转移,并且结合上面所提到的办理营运证的前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没有办理营运证的义务。
2、如何界定营运车辆与非营运车辆
界定:商用即是运营车辆,自用即是非运营车辆。
合法的营运车辆是指经过运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营运的车辆。一般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专门货运的车辆。而非营运车辆是指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货运车辆,比如商店自用。
题目所说的情况就属于自用。不存在什么违法的行为。
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分歧】
对于如何认定车辆是否属于“营运”性质,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按照国家对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的划分,“营运”车辆应该具备道路运输资格证、从业资格证,且在运管办理所登记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车辆。
第二种意见认为,按照现实习惯,只要车主将该车用于从事营利性活动,并取得相应报酬的车辆就应属于营运车辆,而不管该车是否取得行政法律法规上规定的资格要件。
按照1986年《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营运性运输是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非营运性运输是指为本单位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由此可见,只要是能发生“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就具备了营运性质了。
至于是否按照行政规定办理了“营运证书”或者从业资格证的,是行政管辖的范围,不涉及到对“营运”性质的认定。
3、营运车辆改非营运车辆能办理吗?都需要什么
营运车辆可以改为非营运车辆。建议先到当地交通局运管处(或运管所)提出申请拿到非营运车转营运的指标(或批文)后再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变更手续。
办理营运车转非营运车(销档)申请须备资料:申请书,营运车转非营运车的《道路运输证》(含缴讫证),营运标志牌(如无法提交,须先办理遗失登报手续)。
4、非营运车辆可以转营运车吗?
可以转,到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就可以。以北京市为例:
1、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4)车架号拓印一套;
(5)单位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和其复印件;
(6)变更使用性质还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
(7)车体广告相关部门出具的资料。
2、车管所办理流程
(1)到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预录信息;
(2)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3)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4)到牌证窗口领取证件。
3、办事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办结,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4)非营运车辆证明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5、非营运汽车证明怎么写?
非营运汽车还需要写证明吗?营运汽车,他的那个行驶证上好像和我们的不一样,看行驶证和大本就行了
6、非营运车辆必须要办理《道路运输证》吗?
要看车辆的使用性质,这个可以在车辆《行驶证》上的使用性质查看,如果是营运车辆要载货运输就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如果是非营运性质就表示车辆不能办理《道路运输证》,所以在买货车时要注意。
所谓自货自运(即自己的车辆载自己的货)也是要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只要车辆载货,就要办理。 如果车是跑运输拉货,并有经营性质的话,就必须要办理运管部门的道路运输证》。
道路运输证是证明营运车辆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也是记录营运车辆审验情况和对经营者奖惩的主要凭证,道路运输证必须随车携带,在有效期内全国通行。道路运输证中营运证的主证和副页必须齐全,编号必须相同,骑缝章必须相合,填写的内容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营运证。
(6)非营运车辆证明扩展资料:
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配套规章的规定,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当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应取得道路运输证。
对于机动车行驶证的“使用性质”栏注明为“非营运”的货车,如果车主要申请办理道路运输经营手续,首先当事人应当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资格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人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机动车行车证的“使用性质”栏中注明为“非营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更换机动车行驶证,将机动车行驶证的“使用性质”栏变更为“营运”,然后在审查车辆是否具备从事道路运输条件,如条件符合,再向其配发道路运输证。
7、非营运面包车拉货出交通事故如何证明车子是自用
车辆行驶证上有使用性质一栏写有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
一、营运车辆:
1.车辆行驶证的“使用性质”一栏载明--“营运”。
2.并且需要在运输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的道路运输许可证。驾驶人员除了需要能够驾驶该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外需要办理从业资格证
3.需要向运输管理部门定期缴纳运管费
4.可以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二、非营运车辆:
1.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一栏载明“非营运”。
2.不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驾驶人员仅需要能够驾驶该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即可
3.不产生任何运输管理费用,即不向运管部门缴纳运管费
4.不能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即不能用该车进行客、货运输
8、企业非营运车辆需要办理说明证吗
非营运车辆不需要办理营运证。
营运证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向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的车辆营运证。可见营运证是颁发给车辆的,同时它也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可分离。
行车证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是由交警部门颁发的。行车证上会有一栏显示车辆是否属于营运车辆。运管部门查扣个人或者单位自用的且行车证上显示非营运的车辆是否合法?国家信访办官方网站的回答是:“车辆使用性质的界定是由交通运管部门来界定。依据是《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条:凡申办以盈利为目的,为社会提供运输劳务,向用户收取费用的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经济技术条件的有关证明,向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其中“凡以盈利为目的,为社会提供运输劳务,向用户收取费用的道路运输”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一切带有盈利性质,以各种方式体现运输劳务费用的运输劳务活动。具体有一下几种情况:1、直接进入运输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向用户收取运输劳务费用的:2、在商品生产、流通领域中,以各种方式在商品价格中计入运输费用的;3、在工程建设、旅游服务等各种盈利性劳务活动中、以各种方式在其劳务费中计入运输费用的;只要你的车辆属于上述三个情况之一,就属于营运车辆,必须要办理营运手续。”
依照这个回答,劳务活动是办理营运证的前提条件,而劳务是双方法律关系,自己为自己提供运输工作,仅发生在一方身上,不发生劳务转移,并且结合上面所提到的办理营运证的前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没有办理营运证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