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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转入珠海

发布时间:2021-09-04 11:26:40

1、车辆过户、转入问题(开封转入珠海)

据我所知,外地车转珠海,这事办起来很困难。主要是尾检检测很难通过。
我有一同事,10 多万的外地购买新车不到半年,在珠海检测不行,花钱加尾气装置,还是通不过。无奈搞了河源牌。这中间前后花了几大千呢。
转的手续珠海公安交警网站上都有明确说明。

2、外地二手车能入户珠海吗?

 外地二手车过户本地涉及到了迁入流程,在购车之前一定要先查询珠海车辆管理所的排放要求,现在国内基本都在执行国四,国五的排放标准,像北京,上海,深圳这种大城市都在执行国五,烟台,郑州,西安这种小一种的城市在执行国四,你可以去车管所问一下

异地落户办理流程:

(1.)办迁入之前首先要先提档:交牌后3个工作日后领取大档案(不包括当日),2日后,上车辆购置税上缴所在地领取小档。大档包括验车单、申请表、车架号、原车照片、原车主行驶证。小档包括报税联、购置税本、车辆信息表。

(2)车辆经安全检查合格后,公安车管部门将收缴原号牌及行驶证,并在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的变更登记栏内签注"转至某省某地公安处(局)车辆管理所",并加盖发牌机关印章,连同《机动车转出通知单》装入档案,密封后邮寄或交车主本人带到新的车辆管理所办落户手续。

(3)在以上手续全部办理完毕之后,由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可以暂时上路行驶了,当机动车到达目的地后,车主凭档案去相关单位办理转入手续即可

3、异地车牌车辆可以过户到珠海吗?弟弟换车了,原来的车子送我,但是,他在云南我在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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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珠海二手车过户详细流程,需要什么证件?

一、流程手续:

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裸车现价)1%收取,公户(裸车现价)3%收取。

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需缴纳10元的拓号费。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这些办完后,可以将车停到停车场,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

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另外,过户费各个交易市场略有不同。

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二、二手车过户所需的资料、证件:

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 / 副本、购置税本、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养路费凭证、保险单 / 卡 / 发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4)车辆转入珠海扩展资料:

二手车交易时要在交易的过程中办理相应的材料,对于需要的材料主要有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购置证、身份证。二是当旧机动车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必须要签订工商部门所监制的购车合同,就是我们所说的二手的车买卖合同,一式两份,交易双方各持一份。

在这个环节中,最需要我们注意的是车辆的相关证件必须要齐全,车辆的行驶证和登记证中的内容必须要保持一致,特别是车主的身份证,如果不同,就应该向原车主索要,否则在办理的过程中会出现相应的问题。三是合同签订以后,还要开出相应的交易发票。

5、外地车辆怎么过户到广东

不能办理,因为要验车、拓号、照相。

广东省车辆过户办理流程 

1、验车(验外观)、拓号、照相 

2、查询违章、拓号缴费 

3、出过户票:进行发票的转移和缴纳过户费用。 

4、转移登记

(5)车辆转入珠海扩展资料:

办理资料

广东省申请转移迁入的,交验机动车,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档案(不能拆封);

属于中小客车变更迁入的,交验机动车,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机动车档案(不能拆封);

6、东莞车牌可以转珠海牌吗

一般的城市目前只接受国四的新车和国四的外地二手车。本市过户给本市就不核查排放标准(因为过户前后这个城市的污染没变化)。

7、2020外地车牌迁回珠海有什么新政策?

212年外地车牌前后有什么新政策?那个没有什么新政策。

8、在珠海市转移车去其它城市须要什么手续

需要当事人持身份证和车辆一起,到车辆在珠海登记的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转籍手续。
取得机动车档案和临时车牌,再由当事人和车辆一起,在临时车牌有效期限以内到落户地区车管所申请落户上牌。
规定车辆需要是国五排放机动车,车辆手续证件齐全,有行驶证,合格证,车辆登记证书,保险等手续证件,当事人需要出具身份证,如果是异地户籍,还需要有在本地居住证。车辆需要事先处理完毕违章事故。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四)身份证明是指: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第五阶段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五标准)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油品升级进程,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
(一)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二)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三)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四)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二、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确保实际生产、销售的车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三、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对新生产、销售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车辆的,严格依法处罚;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车用燃油管理,推动油品升级,确保燃油质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环境保护部
工业信息化部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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