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管理制度
车务管理工作
一、 车辆管理工作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加强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减少经费支出,特制定本制度,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
第2条 归口管理部门
本制度所指车辆是指公司的客用、货用及公务用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按车号登记管理。
第2章 车辆管理
第3条 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行政部负责管理,营业用车辆由行政部指派专人调派,并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第4条 车辆的保险、养路、验车、牌照、停车场等手续,由行政部制定相关人员办理,所需费用按财务预算分别报销。
第5条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辆管理人员申请调派;车辆管理人员依用车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用。
第6条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第3章 车辆使用
第7条 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3、其他紧急和特殊情况用车。
第8条 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须填写《用车申请表》,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安排方可使用。
2、司机按派车单上报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
第9 条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第10 条驾驶人员必须具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1 条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形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使用人负责。
第12 条驾驶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许情况除外。
第13 条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车辆损毁、违犯交规、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4 条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15 条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字样,并经相关主管核准后转会计部稽核相关费用。
第16 条用私人目的借用公车时若发生事故,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第4章 维修保养
第17条 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1、车辆保养申请
本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检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向车辆管理人员提交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费用预算。
2、故障分析、审核预算维修费用
车辆管理人员接到车辆维修保养后,对车辆进行故障分析,确定是否需要维修以及需要维修哪些项目,并确定维修费用的限额。
3、确定维修厂家
由车辆管理人员根据车型、维修项目确定车辆送修的维修厂家。
4、审批
车辆管理人员确定维修厂家之后,应呈交主管经理在送修单上签字。
5、送修
司机将待修的车辆送到确定的维修厂家进行修理。
6、鉴定
维修结束后,送修人及车辆管理人员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7、验收
送修车辆返回公司后,由车辆主管进行验收。送修人应将车辆维修保养单及维修清单及时交回车辆主管。
8、维修项目更改
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若发现由于其他问题需增加维修项目,或需要增加维修费用,按照上述程序重新申请。
9、费用结算
车辆主管对维修费用实行统一的月结或季度结算。结算前,车辆送修人员须检查送修车辆审批手续的规范性,并再次核对费用的合理性。
第18条 车辆维修保养应由车辆主管指定维修厂家进行,指定专人结算;否则,维修保养费一律不予以报销。
第19条 可自行修护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第20条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理或更换零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修,但非迫切需要或修理费用超过2000元时,应与车辆管理人员联系请求批示。
第21条 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维修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司机按比例共同负担。
第22条 车辆负责人应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辆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及相关主管人员分别处以50——200元不等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司机的驾驶资格。
第5章 车辆保险
第23条 公司通过招标,确定承保保险公司。
第24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摊。
第25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及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投保标准。
第26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车辆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后,连同车辆事故报告表一起交保险管理员办理索赔手续。
第6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7条 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第28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负担。
第29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与行政部经理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行政部报告。
第30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31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7章 费用报销
第32条 公务车油料及维修保养费按凭证实报实销。
第33条 私车公用补贴办法
1. 申请程序:私车公用应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单》提前报准,列明去向,车辆号牌,随
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填写完整后报部门主管签字审核,经理签字审批。
2. 费用报销标准:私车公用申请报批后,报销费用参照公里数进行核订(即返回公司后里
程表公里数与离开公司前里程表公里数之差)由行政部派专管人员进行核定并填写《私车公用报销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审核,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3. 私车公用每公里报销费用为 1.5 元。此金额包含私车使用费及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实
报实销。
4. 汽车的过路过桥费用按照行驶车辆的行驶路线所提供的发票进行报销。
5. 在私车公用行驶过程中车主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
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车主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1、私车公用凭实证报销。
第34条 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第6章 附则
第37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起草和修订。
二 、司机管理工作细化
(一)司机出车管理办法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司机出车程序,确保用车规范和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出车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3条 司机责任
1.每位司机要对自己使用的车辆负责,认真做好出车前、收车后的车辆状况检查工作,确保下次行车的无误性、安全性。
2.每位司机必须遵守出车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造成车误点,否则一切后果由出车司机承担。
3.每位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2章 接收派车单
第4条 各用车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办理用车申请手续。
第5条 用车申请审批通过后,有行政部签发派车单。由行政部存底。
1.出车司机必须持有行政部签发的派车单。
2.出车司机根据派车单的内容监督、检查出车情况。
第3章 出车前准备工作
第6条 司机接到出车通知后,须提前30分钟前往行政部填写出车登记表,详细注明出车
事由、用车部门、用车时间及出车前所用车辆的公里表底数,签名并领取车辆相关证件、钥
匙和派车单等。
第7条 出车前司机应对所派车辆进行检查,排除一切故障,避免行车途中出现问题。
第8条 司机应提前给车辆加好油;发现故障应予排除并报行政部,不能排除的应及时更换车辆。
第9条 司机须提前10分钟将车开至用车人指定地点等候。
第4章 出车途中要求
第10条 司机在出车途中应随时检查车辆的机械性能,防患于未然。
第11条 如车辆出现不能自行排除的故障,不能继续正常使用,当值司机应立即向行政部
报告,以便及时处理、解决问题。
第12条 故障车辆若需进厂修理,必须先估价并报行政部同意后方可拆修。
第5章 收车规定
第13条 当值司机完成出车任务返回公司后,应清洗车辆,并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与保养。
第14条 当值司机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
第15条 当值司机应及时将钥匙及车辆证件交回行政部,在出车记录表上登记回车公里表
底数、 实际回车时间及车况并签名确认。
第6章 附则
第16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起草拟定。
(二)公司司机管理制度
第1章 目的
第1条 为加强公司司机管理,确保司机行车文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司机
第2章 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
第3条 本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按照有关交通安全管
理的规章规则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章制度安全驾车。
第4条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司机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随便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
交由无证人员驾驶。
第5条 司机应经常检查所开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第6条 离开车辆时,司机必须查看车辆内是否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保证车窗闭合、
车门锁死。
第7条 司机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注意服装、仪表整洁,皮鞋应经常擦油;车内不准脱
鞋,驾车时应保持正确的驾驶姿态。
第8条 司机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并注意做到以下3点。
1.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并关开车门。
2.接送公司客人时,司机应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并作自我介绍,然后打开车门将客人让进车
内,关车门时要注意客人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
3.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应选择好地点将车停好等候。等候时,不准远离车辆,不在车
上睡觉,不得翻阅乘车人放在车上的物品,更不得用喇叭催人。
第9条 车内客人谈话时不能随便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对客人的谈话要保密,不得
传播客人讲话的内容,违者给予批评教育,重者严肃处理。
第3章 车辆维护与保养
第10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
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11条 出车在外或者出车归来停放车辆时,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再不
准停车的地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12条 出车前,应做好车容卫生,打蜡擦亮,车内也要勤打扫,保持整洁美观。
第13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燃料、滑润油料、电液、冷却液、制动器和离合器总
泵油是否足够,检查轮胎气压及轮胎紧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路单、票据是否
齐全,检查随车工具是否齐备。如有故障,应予排除并报行政部或相关人员处理。
第14条 收车后要将车身、车轮挡板、车底等冲洗干净,并抹干车身的水渍;清洁车箱内壁、沙发、脚垫,清倒烟灰缸,确保车辆整洁美观舒适。
第4章 违章与事故处理
第15条 违反交通规则,损坏车辆者,维修费用除保险赔付外由驾驶员承担,因司机故意
或其本人重大过失造成人身伤害的,其赔偿金额由当事司机承担。
第16条 司机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处理办法如下所述。
1、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等违反交通规则的罚款由当事人全额负担。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企业车辆损坏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在保险范围之外的,当事人应负担损失实额与保险金差额的1/2。
第17条 发生交通事故时,事故现场司机应做到以下7点。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如乘车人人身受到伤害,应迅速将其送到附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记录下对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号,填写事故报告单。
4、记录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等信息。
5、取得对方的联系方式,以便事后联系。
6、牢记对方车辆的损坏部位与程度,条件许可时可利用手机、照相机拍下现场实景。
7、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第5章 奖惩
第18条 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者的,可视为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等。
第19条 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处理。
三、车务管理执行工具与模板
(一)车辆派车单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人
□私用
□公用
用车起
止时间
起
止
用车事由
起止地点
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车里程
自______________公里至__________公里(共计_____________公里)
用车人
部门经理
行政部经理
车辆管理人员
司 机
(二)车辆登记表
使用人姓名
用车部门
牌照号码
车 名
车身号码
车型
购车日期
—年—月—日
初检日前
—年—月—日
复检日期
—年—月—日
保险记录
保险公司
保险证号码
保险期限
保险内容
配购价格
经销商
车载用品
司机信息
姓 名
住 址
电 话
(三)车辆检查表
项目
日期
洗车
加油记录
车况记录
维修记录
备注
汽油
机油
金额
配件
外观
运行
维护内容
金额
加油立数表
换油里程
轮胎
音响
冷气
合计
车号: 日期:
(四)行车记录表
日期
出车时间
回来时间
用车部门
用车人
出车里程数
回来里程数
行驶里程数
(公里)
加油金额
司机
事由
为保证公司车辆安全使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各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承诺按此责任书内容贯彻执行。
一、行车安全
驾驶员按规定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认真做好行车前、行车途中、收车后的自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决杜绝车辆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开车、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随时注意车辆附属设施和行车物品的稳定,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如车辆附属设施和行车物品发生损坏或丢失,按物品原价赔偿。因违反交通安全制度,产生的罚款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公司有权处以交管部门罚款金额的10%处罚。
二、事故责任处理
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按交通警察部门最后对本公司驾驶员认定的责任执行。
三、处罚规定
车辆卫生不合格,处10元罚款。严格按照出车单行驶(A点到B点需按出车单填写内容行驶,如有其它行程需向车辆管理直属领导请示)如有违反处10元罚款。不经领导批准私自用车外出,处50元罚款。以上罚款如在同月里发生第二次,按双倍处罚。同一错误在同月里发生三次以上的,公司有权处以责任人1000元或1000元以上罚款。
签订责任书的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以上条款。一经签署,对签署人发生制约效力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
驾驶员签字: 车牌号: 日期
(五)司机安全责任书
2、行车室卫生管理制度
给你个参考吧
监控室管理制度
一、 始终保持监控室内清洁、卫生、整齐,做到室内无积尘,无废弃物、无 污渍、无水迹,工作台整洁有序,没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每天交接班前 必须将卫生打扫干净,夜班负责擦拭设备。
二、严禁将易燃易爆、有害气体或物质带入监控室,不得用火、用电(包括 私接电灯、充电或使用电器),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位置,熟练掌握 使用方法。
三、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用餐,不准将食品或有异味的物品带入监控室。
四、不准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外来参观、学习必须经领导批准方可进入。
五、必须保证监控室内电话、电台畅通,严禁私自将监控室内设备、资料带 出。
六、监控室内设备、设施不得随意关闭或中断,不得私自维修、调试,出现 故障立即报告。
监控室工作规范
一、 监控室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全方位监控点应每隔 15 分钟变换角度进 行监控,不得脱岗。
二、 监控室建立《监控中心值班记录》台帐,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本班次 相关工作情况并做好交接。
三、 值班期间发现警情或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总值班室 报告。
四、 值班人员必须按设备的技术要求及规定正确使用和操作监控设备,发现 故障或异常,立即报告,不得擅自维修、调试或关闭。
五、 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手续清楚,责任明确并认真填写好相关台帐。
六、 对值班工作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监控区域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群 体性事件等,将通过监控录像回放等措施,以确定值班人员的责任,对应 当观察到而未观察到、未报警或报警不及时、贻误处置时机或战机,将视 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 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做到 24 小时值班。
二、 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 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四、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 报告有关部门。
五、 值班人员应记录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 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 故障及时排除,确保系统运行。
七、 大楼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由值班室人员负责,负责治安消防 的人员配合管理。
八、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应该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有无缺少损坏等情况, 并定期启动各类消防设施运转,检查有无故障,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重大 故障应报上级部门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九、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发现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被人为损坏,应立即上报并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肇事人,及时进行处理。
十、 消防值班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消防业务训练,掌握防火、灭火技能。
消防控制值班室人员岗位职责
一、 负责消防维护及监控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 作的指示和规定。
二、熟悉并掌握消控设备的使用性能,保证救灾过程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三、 做好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交接记录,设备状况、事故处理及各种要事 交接情况,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四、经常向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报告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协助有关领 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五、 发生火灾时,迅速按灭火应急预案处理,并尽快报告管理处领导。
六、 宣传消防规章制度,报告消防隐患,提出消防合理化建议。
3、车辆管理制度有哪几条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 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 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 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
第六条 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购置业务用车辆。
(一)各单位业务用需购车辆时,应依国内采购办法处理。
(二)副理级(含副理)以上人员因公购用机车时,得以150C.C机车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三)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置机车,但以100C.C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上列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使用期限,定为三年,其购置款应依原价标准由公司先行垫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负担,三成由使用人自己负担,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按月自薪给中扣还公司。
第七条 非企业个人使用车辆,限组长级以上人员得无息贷款3万元,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并须事先签报核定。唯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 适用本办法所购置的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所有权概属本公司所有,其应行缴纳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车执照费由公司负担,但应依下列标准为限。
(一)汽车以150C.C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
(二)机车最高以100C.C为标准。
第九条 凡依本办法所购置的因个人使用车辆,其汽(机)油消耗量及修理费悉由本公司裁定补贴,并依(附表)亲定按月核发。
第十条 各单位所属公务用汽车应由总务部门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单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第十一条 购置机车使用人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待扣清及期间届满,一切款项缴清后,使用人得向公司申请所有权变更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并仍视其业务需要,得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
第十二条 依本办法购置因公个人使用的车辆,可以随时更换新车,但公司原负担尚未折旧部分(即原价标准的七成尚未折旧部分)及使用人负担尚未分期扣还部分应于换购车辆前一次缴还公司,其计算公式如下:
原车购价(原价标准)×〖SX(〗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X)〗=须一次缴还公司的金额
第十三条 凡在分期扣还期间款项未缴清之前,遇有下列事情时,均照各该规定办理。
(一)使用人员如遇调职(未能适用本办法者)、离职、停职、撤职等情事时:
1.使用人的分期扣还权利取消,应将该车辆的残价一次缴还公司,其已扣缴的分期扣还额不予退还。该车辆的所有权同时变更为变更为使用人所有,其残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残价=原车购价(原价标准)×〖SX(〗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X)〗
2.倘使用人未依前项规定承购时,公司得将该车收回来予抛售,抛售车款优先清偿其残价,如不足清偿该车残价时,其不足额应由使用人赔偿。
3.原使用人如因高价购置较优车辆,其所自行支付超出本办法所订原价标准的款项,不得向任何一方追偿。
(二)分期扣还期间内车辆遗失或完全损坏或损坏程度已无修理价值时:
1.倘系因执行业务时发生其残价(损失)按原定负担比率分别由公司(残价的七成)及使用人(残价的三成)负担,唯使用人负担部分得按月继续扣还到24个月届满为止。并可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如该车失窃悬赏回,悬赏金亦按原定比率负担。
2.倘系私用时发生,应由使用人负责购置同一年份或年份更新的同牌同排气量之机车赔偿,并使用到原车为24个月届满为止,如遇购置新车,可依本办法第十二条更换新车方式购置,如失窃悬赏寻回,其悬赏金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第十四条 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而产生与因公遗失(或无修理价值时)相同的结果,或擅自当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事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十五条 机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但业务用货车因公务行驶而违反交通规则,如属人为过失其罚款概由当事人负担,如其原因可归属于公司时其罚款由公司负担。
第十六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总务部门联络,总务主管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七条 本办法呈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4、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车辆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车
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车辆保修申请单》 《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 《车辆管理登记表》
3、要求: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其他支出等事项统一由总经办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总经办主管委托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总经办主管申请调派,总经办行政部门应事先得到总经理批准,总经办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4)、未经分管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5)、费用报销
a.公务车油料由总经办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总经办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办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附加服务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经办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经办主管、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
(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总经办、以及相关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13)、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不低于600元。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5%处罚;不低于800元。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1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6)、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7)、在总经办组织督促下,公司车辆使用者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8)、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总经办主管、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19)、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20)公司员工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21)、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22)、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员工,都应热情周到,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车辆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23)、离车注意
a.车辆驾驶员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并逐次检查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车辆驾驶员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24)、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车辆驾驶员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相关主管管理责任者报告。
(25)、 个人形象
a.车辆驾驶员在外代表公司形象必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26)、 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27)、车辆驾驶员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28)、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29)、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公司关于员工私车公用做出如下规定
(1)选择一、由公司统一对私车公用的员工统一按照职别、岗位、用途进行分类统计,并按照统计结果分类进行补贴(见详表),在指定时间由车辆使用人到财务部门发放领取;并在领取同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相关的油费等发票,以备财务部门作为报销凭证。
(2)选择二、
A、由公司统一按照用车里程数进行用车补贴,每百公里补贴20元;
B、每次出车前由私车驾驶员在总经办进行里程数、油耗底数登记,并由总经办审核里程数、油耗数;
C、每月底最后一天对私车公用数量进行里程数、油耗数统计,与次月5日前统计汇总完毕通报财务部;
D、财务部门审核完毕后上报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批;
E、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在指定的时间相关人员到财务部门领取车辆补贴,并要求提供与车辆使用用相关油费等发票,以备财务部门作为报销凭证;
F、私车公用的使用人,在登记和统计中不得虚报里程数、虚报出行等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取消当月所有车辆补贴。
5、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某某公司,其中部门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参照集团公司《公共环境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卫生管理规定
第三条 公司所有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公共环境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 办公区卫生要求及考核标准
(一) 办公桌椅、档案柜摆放要求
1、桌上物品摆放整齐,不准放置报纸、与办公业务无关的杂志和其它机密文件、资料。
2、办公桌椅要经常擦拭,保持办公桌椅的干净、卫生。
3、办公室的地面要保持每天打扫,办公室门窗、玻璃要保持干净,角落无
积尘和蜘蛛网;上午或晚上要保持窗户敞开透风,吐故纳新,消除室内潮气和异味。
4、办事处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对办事处的卫生进行彻底清扫,
办事处不得留有卫生死角。床铺下、窗台、拐角处必须时常清扫,保持干净、清洁、无积尘。
(二) 考核标准
1、如室内桌椅摆放零乱,桌上有杂物,处罚卫生责任人10元/次。
2、如地面卫生未打扫,地上有纸屑或其它杂物,处罚责任人20元/次。如墙角、门窗上面有蜘蛛网,处罚责任人10元/次。
第五条 宿舍卫生要求及考核标准
(一) 宿舍卫生要求
1、被子叠好后要统一摆放在床的一端。
2、鞋子要整齐摆放于床下,鞋的前头朝外。
3、衣服统一叠好放在衣柜里,床头不准堆放衣服和其它杂物。
4、桌子和地面每天都要擦拭,窗玻璃至少每周要擦一次,保持窗明几净。
(二) 考核标准
1、地面有泥土,有纸屑或其它杂物,处罚卫生责任人10元/次。
2、被子不叠,床铺下鞋子摆放零乱的处罚卫生责任人10元/次。
3、门窗或墙角上有蜘蛛网的处罚卫生责任人10元/次。
4、桌子、窗台上有明显积尘,处罚卫生责任人10元/次。
第六条 餐厅、厨房、卫生间卫生管理及考核标准
(一) 餐厅、厨房、卫生间卫生管理
1、餐厅内桌子、椅子要摆放整齐,桌面要保持干净、卫生。
2、每次用餐后,所用碗碟、筷子要及时清洗干净,并整齐摆放于柜内。
3、餐后卫生责任人应及时清扫餐厅与厨房,保持地面清洁、无残渣和积水。
4、办事处卫生间应远离仓库,卫生间应安装能自动关闭的门;每日检查卫生间的卫生状态和设备状态,每日进行消毒。
(二) 考核标准
1、 厅内桌子、椅子摆放不整齐,桌面零乱、不卫生的处罚当日卫生责任人
10元/次。
2、每次用餐后不洗碗碟、筷子的,摆放零乱的,处罚当事人10元/次。
3、餐后卫生责任人不及时打扫餐厅和厨房的,地面不清洁、有残渣与积水的,处罚当日卫生责任人10元/次。
4、卫生间卫生管理不达到以上标准,处罚责任人10元/次。
第七条 仓库卫生要求及考核标准
(一) 仓库卫生管理要求
1、仓库货物要分类摆放整齐,每天必须盘存。新品、退货应单独放置,保持仓库内无异味。产品按日期、规格、状态分开存放,存放须离墙离地,每垛之间留有距离,保持整齐;保持先进先出原则出库;仓库内生、熟食分开存放;所有过期的、下柜的、不合上柜要求的但尚未变质的产品要与库内其它产品分开存放,并做好隔离措施,腐败变质的产品严禁存放在仓库内。
2、仓库地面每天要清扫一次,保持地面无纸屑、无废弃的纸箱和其它杂物,确保仓库清洁卫生无异味;进入仓库的入口、出口要安装门帘或风幕,防止飞虫、苍蝇进入;仓库内与外界相通的下水道、通风处应装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进出仓库时,应做到随手关门,在发现害虫出现时,应及时捕灭,并追查其来源,并采取措施,但不能危及食品;库内照明灯应加上防护罩,以防止破裂时污染食品;库内定期清洗保持清洁;库内严禁吸烟、饮食和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生活用品;非仓库管理人员不能随便进出仓库。
(二) 考核标准
1、 仓库货物摆放不符合标准,处罚责任人20元/次。
2、 仓库卫生不符合标准,处罚责任人20元/次。
第八条 办事处产品温度卫生控制规定
(一) 产品出库前中心温度、车厢温度应当符合规定要求,制冷系统必须全部打开,为避免温度上升,发货车辆一律紧靠发货台,产品堆放发货台口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发货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
(二) 产品运输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开门次数和开门时间,下货要快进快出,防止产品回温、变质或受损;办事处城市经理要对到达本办的产品温度如实读取温度计记录,并填写《产品运输温度记录表》。
(三) 办事处的库温必须保持在0°C-4°C存放,速冻产品在-18°C以下存放;高温产品在25°C以下存放;当外界温度高于4°C时,制冷系统必须开启,当外界温度高于25°C时,库内空调必须开启。
(四) 办事处若无任何保温冷藏车辆,用常规自行车、三轮车、汽车运输必须采取保温措施,用绝热性能良好的保温被对产品进行保温处理,气温高、路途长、运输时间长还必须加冰块进行降温处理。
(五) 销售客户必须具备相应的储藏条件,办事处员工与客户交付产品的过程必须在10°C以下进行,且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交付后的产品要及时督促客户转入0°C-4°C温度下保存,速冻品必须在-18°C以下交付、保存。
(六) 办事处仓库保管每4小时要检查一次冷库制冷机组的运转情况以及仓库温度并做好《仓库温度记录表》;进出冷库要随手关门以免温度回升,防止阳光照射;门口安装保温门帘;用热水打扫清洗仓库卫生,此时库内不得放产品。
第九条 固定资产卫生操作标准
(一) 机动运输车辆:清除车厢内杂物;自来水冲洗整个车厢内外,用刷子或擦布沾消毒液擦洗车厢内外部;再次用自来水全面冲洗并去除泡沫;均匀喷撒漂粉液;排除车厢内积水,使车厢保持干净;车辆运输回办事处后应及时按以上标准清洗;运输中不得混装非食品,并保持车厢门封闭,无异物或灰尘进入车厢,中途卸货时要保持车厢卫生。
(二) 自行车、三轮车:每天运输前后用自来水冲洗自行车和三轮车;车辆上盛装食品的容器在每天使用前后进行清洗,并用600ppm的氯水进行消毒处理。
(三) 周转箱: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
(四) 仓库垫板:需清洗消毒后使用,并定期清洗。
(五) 危害物:清洗剂、消毒剂、润滑油等都要有明显的标识,并远离仓库存放;有毒物质要做好标识,存放在远离仓库的专用柜中;仓库内任何可能的污染源应立即清除,确保正确标识并存放;要确保仓库门口的洗手设备和消毒液处于有效状态,洗手消毒液存放器中的有效氯水浓度不低于250ppm。
第十条 人员卫生管理及考核标准
(一) 人员卫生管理
1、员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工作过程中不搔头、挖鼻孔、掏耳朵、剔牙,不面对食品打喷嚏,不准留长发、留胡须。
2、办事处员工要衣着整齐、整洁,必要时要穿西装、皮鞋、打领带;换下的衣服必须及时清洗,不得积压,要常晒床上用品(如被子,床垫)、袜子、鞋子等要保持干燥、无异味。
3、办事处员工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做临时健康检查,新进员工必须经体检合格领取健康证后方可上岗;有外伤,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人员在接触食品前必须洗手。
(二) 考核标准
1、个人卫生形象影响办事处和公司形象的,处罚当事人20元/次。
2、个人卫生经多次整改无效,或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出现禁止从事食品行业健康问题的员工,一律予以辞退处理。
第十一条 公共区域卫生要求及考核标准
(一) 走廊要每天清扫,确保无杂物;否则,处罚卫生责任人10元/次。
(二) 办公区域外、仓库外地面每天早晨要清扫一次,确保地面无纸屑或其他杂物。否则处罚当事人10元/次。
(三) 周转箱、泡沫箱要堆放整齐。否则,处罚当事人10元/ 次。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某某公司,监督权归某某公司。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生效,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颁发日期:二00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