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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使用期限

发布时间:2021-09-10 09:16:25

1、机动车辆使用年限的规定

机动车辆使用年限主要是和它的自身保养状况来定。一般是8年,车况好可以使用10年以上。车况不好的车,车辆管理所会在使用年限内实施强制报废。

2、一般的机动车使用年限是多少?

哥们这个问题不好说,还是让你看国家规定吧!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各阶段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我国对汽车使用年限的报废标准为:
1、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微型货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八年,达到报废期后,不得延长使用。
2、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轻、中、重型货车,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审批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4、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审批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5、轻便摩托车、摩托车的使用期为9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审批。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3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6、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
7、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3、汽车使用有年限吗?

家用私家车,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年限是按照里程数来计算的:也就是车辆行驶60万公里后,强制报废。但至于你开多少年,是完全没有任何限制的。

4、汽车年限,汽车能使用多少年

根据新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被强制报废。新规实施后,一些车龄较长,但是性能不错的二手车价格将会有所提升。这也会直接导致二手车市场价格的上涨。

非营运的小型汽车在使用的前六年需要两年检测一次,第七年到第十五年要求一年一次。与私家车6年检车一次,是否冲突。十五年之后需要半年检测一次。也就是说 一辆全新的小车在连续三次(六年时间)未进行或者未通过年检。而购买了超过十五年的旧车, 连续三个检测周期(一年半时间)未获得合格标志就将强制报废。

5、汽车使用年限如何计算?

汽车使用年限是从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间来算的。即2009年12月购买车的车辆在2010年元旦登记,则使用年限从2010年元旦开始计算。购买车辆超过两年未登记的,按照车辆出厂时间计算。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5)车辆使用期限扩展资料: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指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

第九条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样式由国务院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6、汽车有效期是多久?

机动车报废年限: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各阶段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我国对汽车使用年限的报废标准为:

1、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微型货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八年,达到报废期后,不得延长使用。

2、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轻、中、重型货车,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审批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4、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审批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5、轻便摩托车、摩托车的使用期为9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审批。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3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6、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

7、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6)车辆使用期限扩展资料:

报废有三种途径:

1.车主可开车上门报废;

2.车主电话通知回收公司,由回收公司登门拖走报废车

3.交警查扣上路行驶的报废车后直接送往回收公司。

绝大多数是车主将车开上门报废的,以便很快地更换新车。

7、汽车的使用年限有什么规定?

车辆报废年限就是指汽车在使用期间根据车座的数量和使用时期规定的一项安检制度。
一、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我国对汽车使用年限的报废标准为:
1、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微型货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八年,达到报废期后,不得延长使用。
2、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轻、中、重型货车,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审批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4、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审批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5、轻便摩托车、摩托车的使用期为9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审批。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3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6、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
7、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二、对按规定需办理审批手续的延缓报废车辆,仍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对原已办理延缓报废手续,但未达到新的报废标准的,按普通正常车辆管理,重新打印行驶证副证,并按规定办理年检签章,不再加盖廷缓报废检验合格印章;对按照原报废标准应当报废但未办理完毕注销登记的车辆,按照新规定执行。延缓报废申报材料包括:
(一)填写《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表》;
(二)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
(三)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机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四)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复印件。
(五)对于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延长使用年限3年(含3年)以上,须按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经省汽更新办或省辖市汽更办审核批准。
(六)有下列情况不得申请机动车延缓报废:
1、微型载货汽车(总质量小于1.8吨,含越野型)、带拖挂的(全挂汽车列车)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19座以下)。
2、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
3、右置方向盘汽车,达到十年使用期。
4、达到使用年限前未即时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5、一个检验周期三次不合格的(含环保排汽污染物检测不合格),不得申请延期使用。
办理程序及期限: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前三十日内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提出检验标志申请。 车辆所人有向公安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对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后,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国家《汽车报废标准》和《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摩托车强制报废年限为13年);非营运9座以上客车强制报废年限为20年;旅游客运车辆强制报废年限为20年;其它大型车辆强制报废期限为15年),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8、车辆的使用期限如何确定

汽车从投入使用到不宜再继续使用的总运行年限或总行驶里程,又称汽车使用寿命。汽车使用期限通常分为技术使用期限、经济使用期限和合理使用期限。 汽车技术使用期限 汽车自投入使用到由于零件磨损和老化而丧失工作能力,即使加以修理也无法继续使用所行驶的年限或里程。技术使用期限受汽车制造质量、运行条件和保修方式等因素影响,须在实际使用中通过试验测定其有关参数后确定。成批使用的车辆,应积累长期使用数据,经统计、分析、研究后定出某种型号汽车技术使用期限的定额值。 经济使用期限 汽车自开始使用,到使用期内变化着的运行的总费用为最小值时所行驶的里程或年限。汽车在使用过程中,随着运行时间或行驶里程的增长,它的每千公里(或吨公里)的单位费用将是变化的。在一般情况下,汽车运行总费用中的管理费、轮胎费和养路费等可视作与使用时间的变化无关;燃料费、维修费随着使用时间的增长而累进增加;每年应分摊的汽车购置费将随着使用时间的增长而减少。从这些费用随里程变化中,可以发现在当汽车使用里程达到某一值时,其汽车运行总费用为最小。超过这一限值继续使用,运行总费用将会逐步增加。所以在确定汽车经济使用期限时必须有切合实际的计算模式,同时还要有汽车使用过程中的详尽统计数据,以得出正确的结果。汽车经济使用期限涉及的因素很多,除汽车制造质量和使用技术外,与经营管理方面的因素有密切关系。 合理使用期限 以经济使用期限为基础,并根据本国的汽车运输政策、汽车工业技术的发展和燃料的供应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的使用期限。如技术性能先进的新型车出现,尽管老、旧型车未达到技术和经济的使用期限,为了获得较高的运输效率和经济效益,也可更新。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各阶段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我国对汽车使用年限的报废标准为: 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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