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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

发布时间:2021-09-17 00:48:49

1、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最近想买一辆车,但听说购车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因此,想了解一些有关的知识。请问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专业解答

根据我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1)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2、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对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样进行修改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通知》(国税函[2006]1139号)明确了“不含增值税税款的车辆价格”的计算方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3、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94号)的规定: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对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样进行修改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通知》(国税函[2006]1139号)明确了“不含增值税税款的车辆价格”的计算方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4、车辆购置税税率与计税依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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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
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指一个税种只设计一个比例的税率),税率为10%。
二、 二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车辆购置税以应税车辆为征税对象,考虑到我国车辆市场供求的矛盾,价格差异变化,计量单位不规范以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但是,由于应税车辆购置的来源不同,应税行为的发生不同,计税价格的组成也就不一样,因此,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构成也就不同。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以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税价格的组成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辆车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换句话说,计税价格是由销货方销售应税车辆向购买者收取的、除增值税税款以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组成的。
这里的“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包括购买自用的国产应税车辆和购买自用的进口应税车辆,如从国内汽车市场、汽车贸易公司购买自用的进口应税车辆等。
“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由于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是按不含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征收车辆购置税的,因此,当纳税人购车发票的价格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或开具其他普通票据)而发生价款与增值与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确定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时,应将其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其换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主管税务机关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确定计税依据时,计算车辆不含增值税价格的方法:
不含税价=(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二)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这里的“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是指纳税人直接从境外进口或委托代理进口自用的应税车俩,即非贸易方式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
式中,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关税是指海关课征得进口车辆的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式中,消费税是指进口车辆应由海关代征得1消费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
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经海关审查确认的有关税证明资料确定。
(三)其他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
按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替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购置该型号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四)以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确定
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有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这就是说,纳税人购买和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首先应分别按前述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当申报的计税价格偏低,有提不出正当理由的,应以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按照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征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局总局制定。
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并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车辆计税价格低于出厂价格或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
根据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不同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对以下几种特殊情形应税车辆的最低价税价格规定如下:
1.底盘(车架)发生更换的车辆,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低计税价格的70%。同类型车辆是指同国别、同排量、同车长、同吨位、配置近似的车辆。
2.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按每满1年扣减10%;使用10年的(含)以上的,计税依据为零。未满一年的应税车辆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
3.对于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车辆,计税依据为已核定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车辆是指同国别、同排量、同车长、同吨位、配置近似等。
4.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凡纳税人能出具有效证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证明的计税价格。
(五)已使用未完税车辆计税依据的无确定
1.对已使用未完税车辆,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车辆购置税暂行条列》第六条规定确定计税价格。
2.对于已使用未完税的免税车辆,免税条件消失后,纳税人依照规定,重新办理纳税申报时,其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的车辆登记日期视同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日期。主管税务机关据此确定车辆使用年限和计税依据。
3.对于国家授权的执法部门没收的走私车辆、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的车辆,其库存(或使用)年限或行驶里程超过8万公里以上的,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证明的价格确定计税依据。
(六)车辆购置税价格信息管理
为加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进一步信息采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车辆购置税价格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93号),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车辆购置税价格信息(以下简称车价信息)管理工作包括车价信息的采集、审核、汇总、上传以及车辆最低计价的核定、下发。车价信息采集范围为条例规定征收范围的所有车辆。国产车辆车价信息由主管税务机关到辖区内车辆生产(改装)企业采集。进口车辆车价信息由北京、天津、大连、上海、广东、深圳六省(市)主管税务机关到国外车辆生产制造企业驻中国代表处、进口车辆品牌中国地区代理商掌管进口车辆进价信息的有关单位采集。国产车辆车价信息采集内容包括:生产(改装)企业名称、主管税务机关代码、车辆类别、商标名称和产品型号、吨位、座位、排气量、主要配置、出厂价格、参考零售价格。进口车辆车价信息采集内容包括:国别、生产企业名称、车辆类别、商标名称和产品型号、吨位、座位、排气量、主要配置、计税价格、市场平均交易价格。
主管税务机关采集汽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及电车价格信息时,对于同一车辆生产(改装)企业生产相同产品型号(以下简称同型号),因配置不同有多个出厂价格的车辆,应按照产品价格差异的主要配置分别采集。
主管税务机关采集摩托车价格信息时,对于同型号的国产车辆只采集最低的出厂价格,进口车辆只采集最低的计税价格。车价信息每年采集次,采集期分别为2月、4月、6月、8月、10月、12月,具体采集时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七)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使用统一货币单位计算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款应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按照申报纳税之日中国人民银行的人民币基准报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5、车辆购置税怎么算?税局是怎么规定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的?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情况确定: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也就是说按您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开具的价费合计金额除以(1+17%)作为计税依据,乘以10%即为应缴纳的车购税。 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税率减半征收(5%),(2010年提高到7.5%)
(2)纳税人进口自用车辆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车辆,计税依据由车购办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车辆,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 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并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车辆计税价格低于出厂价格或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
(4)按特殊情况确定的计税依据 对于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三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价格确定计税价格。

6、不属于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有哪几个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有:
1.购买自用(包括购买自用的进口应税车辆):
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
【解释】计税依据包括价外收入(如基金、手续费、保管费、装饰费、工具件费等);不包括代办保险费、代收牌照费、代收购置税。
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受托方只履行代收义务的款项,一般不应并入计税价格计税。
2.进口自用: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链接】如果进口自用的是应缴消费税的小轿车,这个组价也是进口消费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7、车辆购置税怎么算?税局是怎么规定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的

一、购置税是按你的车车的排量与开票价格的不含税金额来计算的。
二、国税局按你车子的交易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来收取购置税的,具体:
你的车子排量是1.6及以下的车子的购置税=车子的含税价格/1.17*7.5%
但如是:1.6以上的车子的购置税=车子的含税价格/1.17*10%

三、我引用的政策:
2016年的政策:

购置税是国家规定的,全国统一的。是在国税局交的,交时要带材料:车辆购置税申请表;发票第三联(报税联);
车辆合格证、发票第一联、身份证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复印材料原件需交验。
交的同时注意如下政策:

我总结了一下关于1.6以下排量车的优惠政策问答: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相关事项问答

1、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车辆购置税减税政策能减多少税? 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是10%,一般情况是以购车发票价格(或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该车最低计税价格),扣除增值税后作为计税依据,按10%税率计征车购税。如果您购入一辆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车价格(或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该车最低计税价格)是11.7万元,扣除增值税后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是10万元,原来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1万元(10万元×10%)。按5%税率减征后,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0.5万元(10万元×5%),减了一半的税。

2、享受减税政策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仅指国产车吗? 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可以是国产车,也可以是进口车。

3、乘用车是什么意思? 答:本次享受减税政策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4、如何具体确定所购车辆是否享受减税政策? 答:如果您购买的是国产车,下列3种情形享受减税政策: 一是国产轿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车辆型号的第一位数字,下同)为“7”,“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二是国产专用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5”,“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 三是其他国产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6”,“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如果您购买了进口车,应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

5、什么时候买的车可以享受减税政策?答: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也就是说,购置日期在2015年10月1日(含)以后的,在减税范围的车辆,可以享受减税政策规定。

6、如何判定车辆购置日期? 答: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7、符合规定的车辆没有享受到减税政策该怎么办? 答:购置了符合减税规定的车辆,但由于种种原因按10%税率全额缴纳了车辆购置税的,多征税款可向车辆购置税的征税部门申请退还。

8、我买的是新能源汽车,也能享受减税政策吗? 答: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号)规定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

9.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应在什么时候纳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的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

2017年的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二、本通知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具体包括:

(一)国产轿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车辆型号的第一位数字,下同)为“7”,“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二)国产专用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5”,“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

(三)其他国产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6”,“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四)进口乘用车。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

三、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2月13日

8、请问车辆购置税是怎么算的?

车辆购置税是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例如,消费者购买一辆10万元的国产车,去掉增值税部分后按10%纳税。计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规定:

第三条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第四条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五条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8)计入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扩展资料: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4、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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