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车辆百科 > 申请注销车辆登记

申请注销车辆登记

发布时间:2021-09-17 15:03:48

1、如何注销车辆

以福州市为例,注销车辆流程如下:

一、在机动车登记地办理注销的登记流程:  

1、【登记审核岗】审查凭证证明,录入登记信息,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出具受理凭证;  

2、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退还机动车来历证明,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在机动车损坏地(异地)办理注销登记流程:

1、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损坏)地机动车回收企业;  

2、【报废地车管所】审查证明凭证,录入报废信息,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3、申请人到【登记地车管所】领取注销证明。

(1)申请注销车辆登记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四十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登记审核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提交的资料;符合规定的,受理注销登记申请,收存相关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上注明回收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情况。

第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业务岗位应当移交嫌疑车辆调查岗调查:

机动车来历凭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涂改或者有伪造嫌疑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三十一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一)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二)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2、车辆注销需要什么手续

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必须达到国家的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5、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还应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上述资料由机动车所有人提交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送交车辆管理所办理。

(二)机动车灭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灭失证明。

(三)机动车因故不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机动车所有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海关出具的机动车离开中国境内的出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其出境证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6、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应当处理完毕。 

(四)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

5、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应当处理完毕。

(五)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

(六)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七)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按以下流程办理:

1、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所在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并提交《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号牌。

机动车回收企业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正本,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到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2、机动车所有人凭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正本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领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2)申请注销车辆登记扩展资料

所谓机动车辆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

参考资料:机动车辆--网络

3、车辆注销手续需要哪些材料呢

(一)机动车报废解体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号牌;

4、《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二)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因失火、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还需提交证机动车灭失明。

(三)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号牌;

6、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号牌;

6、机动车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出境证明为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3)申请注销车辆登记扩展资料:

一、申请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情形

(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

(二)机动车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灭失;

(三)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

(四)机动车因质量问题退车。 

二、申请条件

(一)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

(二)机动车符合注销登记的情形;

(三)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三、不予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形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三)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四)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五)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六)机动车未解除海关监管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办理地点

(一)因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申请注销登记或外省市机动车在本市申请异地注销登记的,在机动车所有人交售机动车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所属车管分所办理;

(二)已登记的机动车灭失的,任选车管分所办理;

(三)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办理。本市机动车在外省、市车辆管理所办理异地注销登记的、因其他情况办理注销登记的,在车辆管理所办理。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收费

不收费。

参考资料:

机动车注销登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4、车辆注销需要什么手续?

车辆注销需要的手续:
1、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上海市机动车报废更新申请表》和《上海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2、单位车辆盖公章,私车车主签名;
3、在《上海市机动车报废更新申请表》第一联上粘贴发动机和车架钢印号的拓印;
4、携带报废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不需)、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表(副)》、牌照两块;
5、在办理车辆注销手续时需要注意的是,报废的车辆若遗失行驶证、牌照的,须同时办理补牌证手续;
6、办理登报声明手续;
7、旧车必须送往拆车厂拆旧解体。
8、车主身份证明(单位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证IC卡、私车车主身份证)
(4)申请注销车辆登记扩展资料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前三十日内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提出检验标志申请。
车辆所人有向公安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对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后,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参考资料:网络——报废汽车网络——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5、车辆销户怎么办

现在带上行驶证和驾驶证去派出所报警,交警队报失,一段程序时间后交警队将摩托车与你的户口划开就销户了。

首先去交警队办理撤案,然后去车管所重新办理车辆落户。

如果车辆和证件都丢失了,车主本人可以携带行驶证登记车主的身份证原件,和有车主本人签名的书面声明,到车管所的受理窗口直接办理。由于各地的手续未必一样,建议向当地车管所详细咨询。

第一、带着行驶证和汽车,去当地正规的物资回收公司,由他们开出报废手续给你,前提是你这个车一定要是开过去的,而不是拖过去的。而且车上的零件和部件要齐全。然后他们会给你几百块钱,你可以拿着报废单子去车管所销户。

第二、如果因失窃的话,那就先去失窃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后,一般3-6个月,找不到车的话,会开证明给你,你可以带着证明去车管所注销。

第三、如果是因为经济纠纷,造成车辆不在你手中的话,那只能去法院起诉。等拿到判决书再去车管所销户。》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拓展资料:

所需材料:

1、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上海市机动车报废更新申请表》和《上海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2、单位车辆盖公章,私车车主签名;

3、在《上海市机动车报废更新申请表》第一联上粘贴发动机和车架钢印号的拓印;

4、携带报废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不需)、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表(副)》、牌照两块;

5、在办理车辆注销手续时需要注意的是,报废的车辆若遗失行驶证、牌照的,须同时办理补牌证手续;

6、办理登报声明手续;

7、旧车必须送往拆车厂拆旧解体。

8、车主身份证明(单位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证ic卡、私车车主身份证)

6、汽车销户怎么办理

1、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申请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向有资质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
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到支队车管所办证大厅申请注销登记;
3、属于机动车灭失、因质量问题退车、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持相关资料,到支队车管所办证大厅办理注销登记业务,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7、汽车销户需要哪些手续

汽车销户所需手续:

1、《机动车停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号牌;

5、车主身份证;

6、属于报废的,还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7、属于车辆灭失的,还需提供灭失证明材料;

8、属于使(领)馆外籍机动车退运出境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9、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

(7)申请注销车辆登记扩展资料:

车不在了注销车辆流程:

第一,带着行驶证和汽车,去当地正规的物资回收公司,由他们开出报废手续给你,前提是你这个车一定要是开过去的,而不是拖过去的。而且车上的零件和部件要齐全。然后他们会给你几百块钱,你可以拿着报废单子去车管所销户。

第二,如果因失窃的话,那就先去失窃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后,一般3-6个月,找不到车的话,会开证明给你,你可以带着证明去车管所注销。

第三,如果是因为经济纠纷,造成车辆不在你手中的话,那只能去法院起诉。等拿到判决书再去车管所销户。

8、车子注销需要哪些手续

一、办理部门:车管所
二、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所窗口
三、申报条件:符合法定条件且申报材料齐全
四、申报材料:
1、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2、 属于机动车报废解体的,由机动车回收企业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属于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监销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
3、 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4、 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5、 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出境证明或者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6、 属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还需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原件
7、 属于非法拼(组)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还需提交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8、 属于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向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时所需携带的材料同上。车辆所有人在报废地申请结束后,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回登记地车辆管理所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9、 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销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9、怎样注销车辆登记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详细规定:
第九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十条 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

10、如何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辆管理所。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在计算机登记系统内登记注销信息。
(二)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有关灭失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对因机动车灭失无法交回号牌、行驶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作废。机动车所有人因其他原因申请注销登记的,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与申请注销车辆登记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