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输公司购买的车辆保险是否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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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购买的车辆保险可以进行进项抵扣吗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公司购买的车辆保险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且未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汽车保险
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以车辆本身及第三者责任为保险标的。主要保障因车祸导致的损失。机动车辆保险也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2012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推动了车辆保险的改革。许多国家将包括汽车在内的各种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列入强制保险的范围。因此,机动车辆保险在全球均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保险业务。
2、交通运输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比重多少-----这个没有规定,所有的企业都会不相同的。计算这个比重好象没有什么意义。
抵扣的比例=抵扣进项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100%
3、运输企业购进车辆如何抵扣
运输企业交纳营业税不能抵扣进项,只有交纳增值税的企业才有抵扣的。
4、从事道路运输的企业,购买的营运车辆能抵扣增值税吗?
1、运输企业已经全部实行营改增。如果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外提供运输劳务,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据11%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选项税额。
2、运输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营运车辆,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依据17%税率,凭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运输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算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特此回答!
5、运输企业,车辆全部挂靠,营改增后没有进项税 怎么办
运输企业,车辆全部挂靠,营改增后没有进项税时,不得抵扣。
挂靠实务中应注意操作细节:
一是发票开具。一般情况下,运输业挂靠经营中被挂靠方对挂靠方的管理通常是松散的,挂靠方实际是个体经营。“营改增”后,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严格的管理规定,除税务机关外,不允许其他单位代开专用发票。如果被挂靠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只挂靠不管理,也不对挂靠户进行财务核算,仅为挂靠户代开专用发票,成为“开票”公司,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不一致,也与“票、货、款”一致的要求相悖,可能涉嫌虚开专用发票。
二是销售额确定。实际上,被挂靠企业根本无法掌控挂靠户的经营收入,且对应的成本费用也分散在挂靠户中无法入账,相应的进项税又无法抵扣,被挂靠一般纳税人企业按11%计算销项税,税负大幅增加。同时,是按收取的管理费确定应税收入,还是按所有挂靠户开具的发票收入确定应税收入,需要政策明确。
三是进项抵扣。如果被挂靠人为一般纳税人,一方面,由于车辆、油料、修理等归挂靠户负责,其属于个体运输经营,无法也无需取得专用发票,相应的进项税无法抵扣;另一方面,即使挂靠户以被挂靠企业名义取得进项发票用于抵扣,也蕴含较大的税收风险。因此,如果货物运输挂靠一般纳税人经营时,必须将挂靠户经营收支全部纳入被挂靠企业的财务核算,这样被挂靠企业相应的进项税才能得到抵扣。
6、企业购入运输车辆进项税可以一次性抵扣吗?
你提到的运输车辆是不是不用交消费税,如果不用交消费税则可以抵扣。否则不行。
比如你买一辆小轿车,运输一些小东西,则没办法抵扣。
7、企业外购运输货车用于自用,其进项税可以抵扣?为什么可以抵扣?
首先,企业外购运输货车用于自用,其进项税可以抵扣,抵扣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下面仔细解读一下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解读:企业外购汽车用于运输,汽车销售商会给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此发票为暂行条例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种,是合法的购货凭证,符合条例规定的抵扣条件: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八条(原条例是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企业购入自用汽车,符合实施细则本条款的规定,是允许抵扣的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运输工具。
8、购买的运输车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吗
可以的,增值税法规定只要是公司真实发生且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抵扣,只有购买交消费税的小轿车不能抵扣进项税。
9、运输企业挂靠的车辆的进项税额可否抵扣
可以。
一、公司自有车辆取得的合法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均能申报进项抵扣。
二、挂靠公司的车辆取得的全部营运收入、成本和费用都由公司统一核算的,车辆所发生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同时,公司对该类车辆发生的所有涉税事宜均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若只核算其部分营运收入、成本和费用的,其所发生的所有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纳入公司进行抵扣。
三、以公司的名义购车实质是个人的,若车辆取得的全部营运收入、成本和费用都由公司统一核算的,车辆所发生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同时,公司对该类车辆发生的所有涉税事宜均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我国有规定,服务业销售额年500万以上是一般纳税人,500万销售额以下的企业,根据公司备案申请,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11%的增值税发票,所有项目都可以作为进项抵扣。但是一般纳税人,是不能够降级成为小规模纳税人。
在交通运输业的一般纳税人,开具11%的增值税发票,它所有采购的含增值税的东西,都可以做进项抵扣,比如买车、买油等;小规模纳税人自己开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到税务局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所有购买的油费、路桥费等都不可以作为进项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