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何规定行使?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如果同时有信号灯和交警指挥并不同时,以交警指挥为准行车。
转弯时要提前开启转向灯,并在指定的车道行驶。
转弯过程中,要放慢车速,右转车辆让行左转车辆。
(1)机动车辆通过扩展资料: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2、机动车车辆年检资格证考核通过查询
你好,资格证年审就是盖章就行了,您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如果已经盖章了就可以啦,如果没有需要在到期前一个月盖章。
另外
1. 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件,从发放之日起,有效期为六年。这里指的是你六年需要换一次证,有效期再加六年。
2. 2006年以前,是年审,年审每两年一次,需要提前去。但是2006年以后,交通部规定,从发证之日起,每12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也就是说,你必须每年去参加改为诚信考核的(年审)一次。
3. 举例说明:
假设你的资格证件是2005年5月23日第一次办。那么你每年5月23日以后,满12个月才可以参加考核,是延后,而不是提前。有效期是在20日以内正常受理,40日以内不扣分。超过40日会扣分。如果你每年被扣满20分,要被接受再教育培训的。所以你每年5月23日到6月12日之间参加考核,就是你说的年审,是最佳时期。
4. 换领证书
你的证件上除了初次领证时间,还有有效期。有效期届满180日内必须换,超过180日证件就作废了。提前是可以提前30日换证。也就是说,你应该在4月24日到5月23日之间去换。如果11月23日仍未换,证件就作废。
3、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遵守哪些规定
“交叉路口”也称为平面交叉路口,是指两条或两条以上道路在同一平面交汇贯通的部位。平面交叉路口是道路交通线上的咽喉和枢纽,是各种车辆变换方向的地点和交通流的集散地。车辆在通过交叉路口时,容易发生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为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车辆通过交叉路口的规定如下。
(1)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如图3-7所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又明确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①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②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机动车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如图3一8所示。
③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车邹寸开启右辞专向灯,夜}7T码史时开启近料丁。
④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⑤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⑥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⑦在没有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通过压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如图3-9所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又明确规定:机动车通过既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上述第(1)条第逗)项、第③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①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②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燎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③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如图3-10所示。
(3)在交叉路口停车等候的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在交叉路口停车等候的规定如下。
①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如图3-11所示。
②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③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4、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哪些规定通行?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人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5、机动车经过路口应该限速多少?
机动车行驶速度,应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45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6、机动车在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在多少米内减速,用方向标灯表示行进方向
机动车在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在50~100米内减速,用方向标灯表示行进方向。
交叉路口:也称为平面交叉路口,是指两条或两条以上道路在同一平面交汇贯通的部位。平面交叉路口是道路交通线上的咽喉和枢纽,是各种车辆变换方向的地点和交通流的集散地。车辆在通过交叉路口时,容易发生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为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车辆通过交叉路口的规定如下:
1、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又明确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①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②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机动车,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③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
④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⑤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⑥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⑦在没有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通过压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又明确规定:机动车通过既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①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②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燎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③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在交叉路口停车等候的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在交叉路口停车等候的规定如下:
①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②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③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7、机动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加强什么
一停二看三通过
8、机动车违法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这个怎么罚啊
机动车copy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进入导向车道的 违法代码:12080 处罚标准:扣2分罚款100元。
常指以下情况:
1、在进入左转车道后直行
2、在进入直行车道后左转
3、在进入直行车道后右转
4、在进入右转车道后直行 。
路口一般分为左转道、直行道、右转道,如果直行但进入的是左转或右转道,就是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了,反之亦然。
9、机动车在通过交叉路口时 应在多少米内减速
机动车在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在50~100米内减速,用方向标灯表示行进方向。
交叉路口:也称为平面交叉路口,是指两条或两条以上道路在同一平面交汇贯通的部位。平面交叉路口是道路交通线上的咽喉和枢纽,是各种车辆变换方向的地点和交通流的集散地。车辆在通过交叉路口时,容易发生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为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车辆通过交叉路口的规定如下:
1、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又明确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①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②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机动车,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③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
④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⑤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⑥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⑦在没有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通过压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又明确规定:机动车通过既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①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②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燎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③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在交叉路口停车等候的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在交叉路口停车等候的规定如下:
①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②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③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10、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是什么意思?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的意思是机动车通过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时,没有按照所需行进的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10)机动车辆通过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第一点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四十五条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接受处理的具体地点和时限、通知机关名称等内容。
第四十六条 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警察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
(一)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并制作笔录;当事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
(二)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