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租赁业怎么交税?
根据税法的规定,汽车租赁公司应当交纳的税费包括有:
1.汽车租赁业务,适用“服务业”税目下的“租赁业”子目,按照租赁营业额的5%交纳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营业税税额的7%(5%、1%)交纳;
3.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的3%交纳;
4.所得税:内资企业交纳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33%交纳;
5.车船使用税:按自有车辆类型及数量,按当地定额税率,按年分期交纳;
6.印花税:按照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协议的租赁金额的0.1%交纳;
7.车辆购置税:按照购入车辆的计税价格的10%交纳;
8.其他。如房产税等,以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政府性收费;
9.代扣代交的企业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2、营改增个人车辆租赁给公司需要交什么税?
公司与车主签订车辆租用协议,车主收取租金。公司所付租金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但必须取得正式发票;车主须到税务局申请开租赁业发票,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并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的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因此,个人出租车辆应当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私车公用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与车主签订汽车租赁协议,协议中约定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则相关的汽车油费、过路费、修理费开具公司的名称可以报销并在税前扣除。但以个人名义开具的发票,如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拓展资料:
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3、答疑精选:汽车租赁应当如何纳税
分为两种情况: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规定,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汽车租赁配司机的,属于"交通运输业",征收11%的增值税。
2、财税[2013]106号同时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车辆租赁交税扩展资料:
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1.试点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国际运输承运人支付的国际运输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2.试点纳税人为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提供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参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3. 委托方索取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应当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向委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本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2013年8月1日至本规定发布之日前,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适用本规定。
(十五)世界银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投产后的应税服务。
世界银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是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和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87号)所附《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一览表》所列明的项目。
本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执行。
(十六)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
(十七)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级分支机构)代办速递、物流、国际包裹、快递包裹以及礼仪业务等速递物流类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以及为金融机构代办金融保险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
(十八)青藏铁路公司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
二、下列项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一)2015年12月31日前,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和东疆保税港区内的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二)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上述政策仅适用于从事原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广告服务除外)范围内业务取得的收入占其增值税和营业税业务合计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单位。
有关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单位的条件、定义、管理要求等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三)2015年12月31日前,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四)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在2015年12月31日前,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2013年12月31日前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自2013年8月1日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4年1月1日以后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该标准的次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4、汽车租赁行业的税率是多少?
汽车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租赁需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
增值税附征税费:城建税(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教育附加费3%,地方教育附加费2%、地方水利基金1%,附征税费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5、财产租赁个人所得税该如何缴纳 车辆租赁
财产租赁个人所得税按照每次租赁所后入的费用进行缴纳,一次性收入12000元的租赁费的个税计算方法为[12000-(12000*0.2)]*0.2=1920元。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扣除后缴纳,无扣缴义务人的需在得到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5)车辆租赁交税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6、关于车辆租赁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租车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
在确定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准予扣除的项目除了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理、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理、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理修缮费用(最高以800元为限/月);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4、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①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修理修缮费用-800元
②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1-20%)
注: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7、车辆租赁开什么发票 税率是多少
租赁发票到地税开具增值税发票,车辆属于有形动产,一般纳税人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有形动产(汽车)租赁业务,无论开具何种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都要按照17%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第十三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
(7)车辆租赁交税扩展资料:
分类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6%。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0%: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6%。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一切单位、个人以及虽不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但有代扣增值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1994年之前外资企业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但1993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税发[1993]138号《关于涉外税收实施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后,从1994年1月1日起外资企业也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8、汽车租赁业怎能样交税.合计税率是多少?
根据税法的规定,汽车租赁公司应当交纳的税费包括有:
汽车租赁业务,适用“服务业”税目下的“租赁业”子目,按照租赁营业额的5%交纳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营业税税额的7%(5%、1%)交纳;
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的3%交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的2%交纳;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税附加。
计提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营业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行
将收到的全部租赁款项除以(1+增值税率或者征收率)后的金额,作为当期租赁收入申报。是不含税价格。
汽车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租赁需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
增值税附征税费:城建税(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教育附加费3%,地方教育附加费2%、地方水利基金1%,附征税费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9、公司租赁个人汽车,用再税务局交什么税吗?
公司租赁个人汽车,需要到税务局交税。
交税:
(1)租金收入交营业税,计算税额:营业税=租金收入*0.05。
(2)根据营业税计算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公司与个人签订租车协议:
(1)企业可以将一些费用在税前列支,但是并不是在协议里写什么费用就可以列支什么费用,车辆保险费、车船税是不可以在税前列支的,其他汽油费、过桥过路、停车。(2)维修等费用可以税前列支,租金未付也可以入账,但需要作相应的凭证,欠的租金需要计入应付账款--xxx。
(3)另外关于税务开具发 票需要缴纳的税及税率是每月租金800以下不需要交税,800以上按20%计征个税,但是必须是月付形式,如果是年付形式,减除800后都要按20%缴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