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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原物车辆

发布时间:2021-09-23 14:51:39

1、返还原物(种类物)的判决?

重要参数要写明

至于什么颜色,可以要求。成分、浓度、纯度等等,都可以写明。尤其是关键的参数。如药剂的损失,那肯定是品名、浓度、纯度,还可以包括生产商都可以指定和你原生产商一致。

但是你损失一车鸡蛋,非得要求对方赔原尺寸、原厂的鸡蛋,就难得到支持了。

笼统的也有,看什么情况。如上面的鸡蛋的例子,那就是等价等品质的鸡蛋。这样的情况,合同中和诉讼请求里,都无法约定具体成分、浓度等东西,当然就是按照等价等质进行赔偿。

补充:(看提问者一直在质疑我的回答,我补充一下吧)

诉讼提交的材料上必定有原合同原件,诉讼请求上提出的要求按照合同原件写明。判决时,大多数情况,也是按照诉讼请求的内容来结案。

实际上,大多数经济纠纷,都是以经济赔偿结案。返还原物的往往是原物不容易灭失或者变动、价值不容易改变,又或者改变会对原告造成其他比较大的影响的情况下,才有这样的要求。如不动产的侵占,这样的案子,不动产不容易灭失,价值也不容易改变,如果返还的是其他地方的不动产,会对原告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在原物没有重大毁损或者灭失的情况下,会要求返还原物。而不动产如果被损坏了或者直接拆除了,这时再要求返还原物,就不合适了,这种情况下会以经济赔偿为主。返还原物的诉讼请求就不会获得支持了。

类似的还有“恢复原貌”的诉讼请求。也是在改变影响不大的情况下,会要求恢复原貌。如房子改了装修,这个可以改回来。而你房子被拆掉了,再要求恢复原貌显然不可能,只能是赔偿或者重建。

2、在二手车市场买一部车,当时未过户,现原车主找到我,要求把车辆还给他

有办法,车不在你名下怕啥,说白了,你要是撞死两个人把车撂下,警察逮就逮原车主,法院执行财产也是找他。
现在你给他说,车有十几个违章,要处理,不过户就一直记在他名下,以后你就不处理,他以后的驾驶证都审不了,他如果还有车,也审不了。所以你故意违个章,然后不处理,以后他办不了车管业务会回来求你过户的。

3、返还原物纠纷法律依据

依据是《物权法》。
行使物权请求权中的返还原物请求权,其请求权基础是物权法第三十四条关于无权占有不动产或动产的规定。但由于返还原物请求权系依物权产生的权利,如果物权消灭,则返还原物请求权随之消灭;若原物灭失,则返还物权请求权随之丧失。
一、返还原物纠纷诉讼的法律适用
处理返还原物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34条的规定。
二、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返还原物与返还财产并不完全相同。返还原物是指物的返还,返还财产是指财产的返还,财产的形态既包括物也包括权利。所以,返还财产的范围要大于返还原物的范围。返还原物是指对物质形态的物的返还。
三、返还原物纠纷诉讼的管辖
返还原物纠纷区分返还物属于不动产和动产而分别确定管辖。不动产返还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返还纠纷,则根据当事人之间产生返还请求权基础法律关系确定管辖,如因合同关系占有动产的,按照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规定处理,如因不当得利返还的,按照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处理。
四、返还原物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这类诉讼是指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其占有的动产或不动产的诉讼。在多数国家,这类诉讼的举证责任由不占有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即原告负担。不少国家的民法规定,对物的占有具有权利推定的效力。
我国民法通则及民法理论均未承认占有具有权利推定的效力,但从审判实践看,物品的占有者在举证责任问题上也是处于有利地位的。这是由于未占有物品的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他首先必须证明作为诉讼请求根据的事实,即证明对所争执的物品享有合法权利的事实。如证明对该物品享有所有权,享有占有权等。如果原告主张的引起权利发生的法律事实得不到证明,而被告也未能证明对该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人民法院通常也会依据被告外观上占有物品的事实,作出有利于被告的裁判。

4、汽车的返还原物的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如果汽车存在,请求返还汽车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因为这是物权上的请求权。
但是内,汽车如果因为报废等原因容消灭,则只能请求赔偿损失,这种请求的诉讼时效是2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网上的观点,归根结底是人的观点。任何人的观点,只要是正确的,都应当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法院的正确裁判也应当符合现行法律规定。

5、返还原物纠纷涉及到车辆过户纠纷怎么解决

到车管所去申请调解或直接去法院起诉解决

6、返还原物纠纷管辖法院要怎么确定,有什么规定

你好,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法院判定返还原物的基本法律依据

处理返还原物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34条的规定: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物权法》依占有的状态,将占有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这种划分是按照占有是否有本权划分的。

所谓本权,是指基于法律上的原因,可以对物进行占有的权力。本权可以是物权(所有权),也可以是债权(租赁权)。有权占有即指有本权的占有;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无权占有以“无权”的起始时间为判断标准,可分为初始无权占有和有权占有变为无权占有两种情况。

明确无权占有的法律意义在于,无权占有是对本权人失去占有之物的占有,无权占有人在本权人请求返还原物时,有返还的义务,并以原物本来的状态予以返还为原则。而且,基于本权的返还原物请求权,主要是指所有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用益物权人和担保物权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是所有人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派生;占有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则属于所有人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进一步扩张适用。

拓展资料:

依据法律,就是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不得与法律相违背。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这里所依据的法律,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程序法。

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既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实施机关、实施条件、幅度等实体内容的规定,做到实体合法,又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遵循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步骤、方式、时间和顺序,做到程序合法。

8、返还原物纠纷法院判还车辆伿被告拒不返还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9、返还原物品?

首先其次把先欠对方的钱还了,对方自然会把车还回来,其次若把对方钱还了,对方还不把车还回来,可以先礼后兵,若再谈不拢可以直接报警,请警方协助处理

10、返还原物一案法院查封车辆?为什么不给执行?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申请法院将案件移交上级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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