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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事故数据

发布时间:2021-09-23 18:29:56

1、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数据(2012年1~8月)

8月份,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43151起,造成9601人死亡、4586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8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7026起,下降28.3%;死亡人数增加424人,上升4.6%;受伤人数减少694人,下降1.5%;直接财产损失减少1.3亿元,下降40.8%。其中,发生死亡事故8205起,占总数的19.0%;伤人事故29226起,占总数的67.7%;财产损失事故5720起,占总数的13.3%。

2、2016年全国交通事故统计数据,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都有哪些

10597358起死亡大约68432人。事实上交通事故发生很多的无法详细记载。
所占总死亡人数的百分比为1.5%。国外的交通事故致死率大大低于我国。

3、谁有2012年全国交通事故的数据??

2012年,全国共查处超速行驶9000多万起,因超速行驶肇事导致7000多人死亡,是导致交通事故最多的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我国正加快步入汽车社会,但全社会交通安全观念、交通文明意识明显滞后,不规范驾驶行为和道路交通陋习多,超速、超员、路口违反交通信号和不按规定让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私家车肇事问题突出,安全行车、文明礼让理念亟需强化。

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共查处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交通违法行为2649万起,平均每天7万多起。全国接报涉及人员伤亡的路口交通事故4.6万起,造成1.1万人死亡、5万人受伤,分别上升17.7%、16.5%和12.3%。其中,因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导致的事故起数上升17.9%。全国私家车导致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上升5.5%和6.5%,分别占机动车肇事总数的68.7%和58.8%,比2011年上升6.4和6.2个百分点。

2012年,驾龄不满1年的驾驶人交通肇事导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2.6%和25.7%,死亡人数占机动车驾驶人肇事总数的15.4%,比2011年高出3.7个百分点。特别是在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会车、违法占道行驶等违法导致的事故中,驾龄不满1年的驾驶人肇事明显居高。

据了解,目前,全国驾龄不满1年的实习驾驶人近3000万人,占机动车驾驶人总量的11.3%。

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全国道路交通呈现交通流量高位增长、交通工具日趋多元、群众出行需求日益旺盛、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涌现等特点,新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不适应问题逐渐显现。进一步严格和规范驾驶培训考试,加强新驾驶人教育管理,用严格的安全法则推动汽车时代文明建设,已成为社会共识。

近年来,我国高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去年发生的25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8起发生在高速公路,占32%,同比增加两起。2010年以来,全国发生的4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全部发生在高速公路。

据有关部门统计显示,目前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高速公路车速快、流量大,承担全国70%客运和40%货运量,是道路交通运输主动脉。高速公路安全设施、管理力量亟需加快配套,防范措施需进一步落实。
去年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中,70起为单方翻坠事故,占28.5%,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25起重特大事故中,12起为单方翻坠事故,占48%。特别是在西南地区,71%的重特大事故为单方翻坠车事故。

据了解,近年来,虽然道路安全环境取得很大进步,但由于我国低等级公路比例大,历史欠账较多,特别是许多农村地区道路和山区公路临水、临崖,坡陡、弯急,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问题比较突出,亟待进一步完善。

“安全的行车环境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完善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能够为车辆行驶提供有效保护。”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随着“村村通”的建设发展,农村交通呈现出行量大、交通出行工具多元化、小型客车增长快的新特点、新趋势,但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管理力量十分薄弱,安全隐患日趋突出。

据介绍,农村地区面包车数量多、增长快,2012年年底保有量约590万辆,年增长107万辆。这些车辆超员、超速违法多发,事故上升明显。去年全国乡村道路事故死亡人数上升13.9%,农村地区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82起,同比增加4起。25起重特大事故中,7起发生在农村地区,其中3起涉及面包车超员。
近年来,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呈现发生频次多、涉及范围大、持续时间长等特点,对道路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日趋突出,恶劣天气条件下车辆翻坠、正面相撞、连环相撞事故增多,重特大事故集中。

据统计,2012年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12.7%,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中60起发生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占24.3%,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其中,在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9起,同比增加3起。

4、全国各省交通事故统计数据

http://www.ha168.cn/index_Article_Content.asp?fID_ArticleContent=605

5、2010年交通事故分类统计数据

2010年全国交通事故统计和解析
来源:中国交通技术网
2010年,全国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3906164起,同比上升35.9%。其中,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9521起,造成65225人死亡、25407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3亿。与去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8839起,下降7.9%;死亡人数减少2534人,下降3.7%;受伤人数减少21050人,下降7.7%;直接财产损失增加1196.7万元,上升1.3%。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244起,同比减少32起,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69起,同比增加8起;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34起,同比增加10起。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3686652起,与去年相比,增加1050895起,上升39.9%。
一、东部地区事故总量大、死亡人数多,中部地区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多,西部地区一次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多。全国53.4%的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东部地区,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48.9%。广东、浙江、江苏、山东事故死亡人数均超过4000人,为全国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4个省份。中部地区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是事故376起,同比增加32起。8个省份中,7个省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超过50起,占全国超过50起省份数量的53.8%。其中,4个省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增量超过10起,占全国增量超过10起省份数量的80%。湖北、湖南、江西总量多、增量大。西部地区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19起、同比增加15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18起、同比增加10起。除陕西、重庆外,其余10个省(区)均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增多。有21个省(区、市)共发生了34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增加10起。其中四川4起,广东、云南、西藏各3起,辽宁、江西、山东、新疆各2起。一是西南片区事故突出,东北、中南、西北片区反弹。西南片区发生11起,同比增加5起,总量、增量均居全国六片区之首。东北片区发生4起、同比增加3起,中南片区发生6起、同比增加3起,西北片区发生5起、同比增加4起。二是发生事故的新增省份多。与2009年相比,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河南、四川、青海、宁夏、新疆等9个省(区)为2010年新增事故省份,占发生事故省份数量的42.9%。三是超速行驶肇事突出,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肇事增多。12起事故因超速行驶肇事导致,占35.3%。无证驾驶肇事3起,同比增加2起,疲劳驾驶、违法超车、违法占道行驶、逆向行驶肇事各2起,同比均上升。此外涉及客车超员和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事故12起,同比增加2起。四是营运客车事故多。共17起,同比增加5起。其中公路客运车辆肇事14起,同比增加5起。大型卧铺客车肇事4起,同比增加3起。五是城市道路、县乡道路事故上升。2005年至2009年的5年时间里,城市道路仅发生4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而2010年城市道路发生5起,同比增加5起。县乡道路发生8起,同比增加3起。六是单车事故增多。55.9%为翻车、坠车、碰撞固定物、刮撞行人等单车事故,共19起,同比增加6起。其中41.8%为坠车事故,共14起,西部地区有13起。七是周末事故多。44.1%的事故发生在周六、周日,共15起,同比增加8起。八是雨雪雾天气条件及湿滑路面事故多。共发生9起,同比增加4起。其中6起发生2月至4月,占雨雪雾天气以及湿滑路面事故的66.7%。
三、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肇事明显减少,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为肇事致人死亡多的三大违法行为,逆向行驶、疲劳驾驶等肇事致人死亡增多。2010年,92%的事故死亡人数因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导致,同比下降1.7%。其中,酒后驾驶肇事导致1981人死亡,占事故死亡总数的3%,同比下降25.7%,为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肇事致人死亡最大降幅。超速行驶肇事导致事故死亡人数虽然同比下降2.1%,但仍是肇事导致人员死亡最多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死亡人数占事故死亡总数的14%。不按规定让行肇事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占事故总死亡总数的11.9%,同比下降2.9%。无证驾驶肇事导致死亡人数占事故死亡总数的6.8%。摩托车是无证驾驶肇事的主要车型,75%的涉及人员伤亡事故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肇事导致,造成的死亡人数占无证驾驶致死人数额64%。
逆向行驶导致的死亡事故同比上升2.7%,其中54.7%发生在二、三级公路上;四级公路一般城市道路上因逆向行驶造成的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4.9%和6.4%。疲劳驾驶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其中,74.6%的死亡事故发生在5至12月,同比上升3.4%。12月份死亡人数增幅达20.6%。
四、生产经营性车辆导致亡人事故比例高,一般货运车辆、校车肇事致人死亡增多。2010年共接报涉及人员伤亡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造成的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总量的29.9%和40.2%。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615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152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6起,分别占全国同类事故的49.4%、56.6%和76.5%,所占比重上升。7%的事故死亡人数系营运客车肇事导致,同比下降14.4%。29.7%的事故死亡人数系一般货运车辆肇事导致,同比上升2.7%。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肇事导致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0.4%和3.2%。
五、高速公路事故增多。2010年,高速公路发生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5.2%、4%。其中,中部地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6.7%和10.1%,西部地区事故起数、死忘人数分别上升9.3%和4.5%。从高速公路发生的亡人事故情况看,40.3%因尾随相撞导致,21.9%为碰撞固定物或静止车辆导致,侧面碰撞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占6.7%,但同比上升13%;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是肇事致人死亡数量多的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占高速公路死亡人数的18.9%,违法变更车道、违法超车、违法占道、违反交通标志等违法行肇事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占高速公路死亡人数的5.3%,增幅超过15%;阴雨雪雾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事故上升,造成的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江西、湖北、湖南、广东、贵州等南方省份阴雨雾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事故死亡人数增幅大,河北、辽宁、吉林、甘肃、青海等北方省份雪天高速公路事故死亡人数增幅大,同比均超过15%。
六、6年以上驾龄驾驶人肇事增多。全国49%的驾驶人驾龄超过6年,共1.05亿人,肇事导致死亡人数占死亡人数的58.6%,同比上升4.4%。从6年以上驾龄驾驶车辆肇事情况看,40.1%的亡人事故因驾驶货车肇事导致,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1.8%;28.9%的亡人事故因驾驶小型客车肇事导致,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2%。

http://jt.china.com.cn/news/NewsImgInfo.aspx?id=56658

6、怎么查询车辆事故记录

当事人想查询车辆有没有发生过交通事故的,可到持有关的材料到车辆管理所查询,车辆管理所对交通事故是有记录的,并且是连网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并建立数据库。不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登记的,登记无效。

计算机登记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登记软件全国统一。数据库能够完整、准确记录登记内容,记录办理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登记内容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登记系统应当与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和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实行联网。

事故车是指由非自然损耗的事故,造成车辆伤损,导致机械性能、经济价值下降的车辆。

“事故车”,一般是指存在结构性损伤的车辆。同时,泡水车、火烧车等也都属于“特殊事故车”这一类。

事故车识别方法有:外观鉴别、车灯鉴别、查保险、看内饰。

7、怎样查询车辆事故记录

当事人想查询车辆有没有发生过交通事故的,可到持有关的材料到车辆管理所查询,车辆管理所对交通事故是有记录的,并且是连网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并建立数据库。不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登记的,登记无效。

计算机登记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登记软件全国统一。数据库能够完整、准确记录登记内容,记录办理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登记内容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登记系统应当与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和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实行联网。

具体看如下内容

1、第一要检查的是前后大牌,因为大牌是采用压铸成型的,所以一旦撞过造成事故扭曲之后,想要修复成完好如初的情况是不可能的。补漆的情况也是征兆,都是因为敲打过后掉漆了才需要补漆,所以也需要注意。

2、打开引擎盖,检查出厂时贴在引擎盖下方的检验贴纸。一般如果撞击过的车辆要重新钣金烤漆,所以这类贴纸要撕掉然后再烤漆。出了检验贴纸,还有噪音管制检验标签,还有原厂的表示规格的贴纸也在上面。所以多注意一下这方面的问题对于检查是否是事故车也是有好处的。



8、中国每年的撞车事件有哪些?(要统计数据)!!!

纵观近几年来全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由于一次死亡人数高达10至30多人,其惨烈的事故场景和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无不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也不断引起各界有识之士的高度关注。以2005年为例,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死亡98738人,伤469911人,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其中重特大交通事故47起,死亡807人,伤705人。一次死亡10至19人34起,死446人,伤531人;20至29人11起,死275人,伤134人;30人以上2起,死86人,伤40人。
道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是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带来的副作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这并不是说交通事故就无法避免。面对这样一个各国都十分关注的世界性难题,我们仍然可以从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个案分析,来总结经验和教训。笔者无意去深究每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谁应负什么样的责任,而是想从隐含在事故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去探析避免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一些规律性的东西。换言之,也就是重特大交通事故个案突显的是“局部缺陷”还是“综合病症”,搞清楚这其中的分别,无论是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来说,还是对社会各阶层人士、特别是交通参与者都不无裨益。
一、重特大交通事故个案的偶然性分析
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其不可避免的偶然性。在道路交通行为中,人、车、路的基本要素,决定了交通行为过程中的安全性。或者说一次交通行为的安全系数往往取决于何人驾驶何车行驶在何种道路上,这是最基本的客观事实。偶然性都是寓于必然性之中的,有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必然隐患存在,最终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偶然性就是“碰巧”被某人驾驶某车在某条路上发生了而已。2005年 11月14日6时许,山西黎城县驾驶人李孝波驾驶黎城白龙运输有限公司晋D13513号大货车,行至长治市沁源县境内222省道119公里处,车辆冲入路侧学生队伍中,造成20人死亡、19人受伤。这起特大交通事故,有几种偶然性值得我们关注。一是该起事故是一起典型的疲劳驾驶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二是车辆是重型拖挂车;三是车祸受害者是一群不该出现在道路上的晨练师生。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这起事故的发生是多种因素造成的,而且其中每一种偶然因素都可能造成较大的交通事故。
据有关媒体报道,世界上最安全的道路在英国,英国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最完备最发达,同时,英国人有着良好的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因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最低。最不安全的道路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在多山路且比较贫穷的国家。各种车辆和人畜混杂行驶在道路上,道路安全设施和标志若有若无,驾驶人素质低下,喜欢开快车且因安全管理不到位易导致疲劳驾驶。我们说,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一定会暴露当时、当地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的“局部缺陷”。山西沁源的例子中有,其它道路交通事故中也一样存在。如果驾驶人不疲劳驾驶,或可避免事故的发生;如果不是一辆大型车辆,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可能会小些;如果不是晨练长跑的师生在“危险地带”锻炼,或许该起事故充其量是个单方事故;如果……我们不能设想这些假设,因为惨痛的事故教训让我们震憾,我们应该深思这些“局部缺陷”中的综合因素。
二、重特大交通事故挑战的是隐含在事故背后的“综合病症”
重特大交通事故以无数个死者的生命和伤者的鲜血让我们痛心,这种切肤之痛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消失。因为,新的个案仍然会出现,巨大的伤亡数字仍然会剌痛我们的神经。2006年1月4日至7日,安徽、山东、广东省又先后发生3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月4日23时许,安徽省阜阳市运输总公司宏运分公司驾驶人王学伟驾驶皖KB2703号大客车,乘载47人(核载38人),由浙江丽水驶往安徽阜阳,行至安徽滁州市境内合徐高速公路40公里处,因雪天路滑,在避让前方事故车辆过程中紧急制动措施不当,车辆冲出路面,侧翻于道路右侧路基下,造成7人死亡、29人受伤。1月4日12时40分,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驾驶人何成松驾驶湘M81312号大货车,由广州驶往江西方向,行至广东省新丰县境内105国道2408公里处,因超速行驶,车辆越过双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广东省河源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粤PU0420号大客车正面相撞,造成8人死亡、19人受伤。1月7日7时7分,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驾驶人阚子明无证驾驶无牌中型客车,乘载39人(其中小学生37人、教师1人,核载18人),沿乡村道路行至与322省道交叉路口处,因未按规定让行,与聊城交通汽运集团有限公司鲁P95525号大客车相撞,中型客车发生侧翻,造成1名教师和4名小学生共5人死亡、4名小学生受重伤。
从公安部通报中我们得知,上述3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当前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一是对客运车辆路检路查制度未落实。二是对运输企业和营运车辆安全监管不到位,包车运输管理漏洞较大。三是运送学生车辆安全问题仍较严重。四是冬季恶劣气候应对措施不到位。特别是高速公路在冰、雪等情况下未能及时采取封闭道路、压降车速、提醒安全驾驶等管理措施,安全隐患较大。
而从深层次的原因去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这其中的“综合病症”。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是国人的一大顽症。2004年5月1日,我国颁布施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违规违章行为一律上升到法律的层面来加以规范,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也依法加大了查处力度,虽然交通违法行为的总量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然时有发生,屡禁不止。上述3起特大事故的直接原因都是驾驶人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这在现阶段我国交警警力不足,管理触角尚延伸不到位的现实情况下,交通参与者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居高不下的交通违法行为,是“综合病症”中最为突出的病症之一。
(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是国人综合素质严重“缺钙”的表症之一。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人的生命,是一个让人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但纵观二十多年来改革开放后人们思想意识的变化,唯独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却一直反应迟顿。一旦有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报刊、电视等媒体均有所报道和广为宣传,但国人采取的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或将其归咎于某人的运气不好,诸如此类的近似于麻木的思想,助长了国人交通违法后罚点款了事的无所谓态度。有不少人不仅自己交通违法后不以为耻,而且对他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熟视无睹,且荒唐到明知可预见交通违法行为会危及到自身的安全也无动于衷的地步。因而坐超载超速车、带病车习以为常。比如对运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发达国家高度重视的。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这种重视并非是政府部门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直接参与,而是只要涉及妇女和儿童时,参与交通行为的人都会自觉地提升安全意识,以避免出现恶劣的后果。而山东聊城“1.7”特大事故中,肇事驾驶人长期无证驾驶非法购入的无牌中型客车,运送本村及附近的小学生上下学,事发时车辆超员117%,在这种情况下而无有识之士的“干预”,且车上还有一名教师,这不能不说是国人的一种悲哀。
(三)交通安全综合管理相对滞后是我国重特大交通事故屡屡发生的“综合病根”。重特大交通事故是相对于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而言的,道路交通事故虽有大小之分,但其发生的原因其实并没有本质的区别。我国幅员辽阔,道路里程长,人口密度大,拥有机动车辆的基数惊人。按照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来说,其数量也是相当可观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化管理机制。从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理论研究,到政府部门、文化教育部门;从社会各阶层、各单位到每一个公民,都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提到一个重要的位置,从强制性措施入手,通过引导、教育、惩处、宣传等等综合手段,尽快建立和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特有的交通安全文化,在全民中固化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培养人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风尚,使崇尚交通法规、出门走路注重安全成为人们根深蒂固的一种习惯意识,成为我国人民群众的一种新民俗,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解决由于现阶段综合管理手段欠缺,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备和人们安全意识淡薄等诸多深层次矛盾。
三、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病症”的几点思路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涉及面广,牵涉众多的管理部门,也涵盖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笔者仅从公安交巡警的角度来谈谈治理“综合病症”的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一是必须依靠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交巡警部门要想管理好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压降交通事故,就必须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切实营造好大环境、大气候,对于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是一个事半功倍的事。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就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是要善于走群众路线,切实打好亲民、爱民牌。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使交巡民警增强了与辖区群众的联系,真正从关心群众、爱护群众出发,就要切实了解辖区群众的所思所想,群众的期盼和要求,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的同时,解决群众提出的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来源于群众,服务于群众,就能够真正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容易疏忽的重大安全隐患。
三是注重加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中小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栋梁。也是正值世界观形成和行为习惯养成的可塑期。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交通法制意识淡薄的现实,就必须从娃娃抓起,带动和影响成年人的行为习惯。
四是交通安全管理必须要有针对性。交巡警部门常年都在搞专项整治行动,全国、全省、全市性的行动可谓是此起彼伏,但对基层交巡警大(中)队来说,应该根据辖区管理实际,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秩序整治行动。要通过对辖区情况进行调研和道路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来加以改善,就能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总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虽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可以通过我们的努力尽力减少和避免它的发生。特别是要尽力减少和根除地域性的“局部缺陷”,同时,将治理“综合病症”作为一项长期努力的方向,就可以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步入良性循环,就能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真正创造一个优良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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