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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燃油消耗量

发布时间:2021-09-23 22:26:10

1、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工作规范的行业反应

交通部在最近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过渡期车型表》废止,要求车辆达到油耗限制的规定,否则将不予发放营运证。并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过渡期车型表》废止,所有新购车辆(含国外进口车辆)申办营运资格的,运管机构要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上登记的车辆型号,检索部公告的《达标车型表》。对车辆型号未纳入《达标车型表》的车辆,终止车辆核查,不予办理营运手续。
在用的非营运车辆申办营运资格的,按照新购车辆有关程序核查、办理。在用的营运车辆申请转籍的,暂不对车辆作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参数及配置核查,仍按《道路运输证》原发放程序办理。
●燃油消耗限值政策回顾
根据交通部发布的《营运客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的规定,凡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和货物运输车辆的燃油消耗量,应当满足道路运输车辆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不然不得用于营运。
不过对于在这之前已经销售的车型,交通部给出了《过渡车型目录》,并截止到2011年2月28日。此次交通部发布了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届时各地到2011年3月1日起要严格执行。
关于燃油消耗限值政策的相关规定和公告,可进入《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信息服务网》查询。
●部分经销商担心影响卡车销售
因为卡车的实际油耗是因载重路况等条件不同比较复杂,同一个车型不同配置都要当作不同的车型来重新申报,申报周期也较长,所以厂家的积极性也不是很高。据了解,大部分品牌的申报情况并不理想。
对于该通知的发放,不少卡车经销商表示了一定的担心,一位经销商表示,现在只能把客户定好的在这两天赶紧把手续办好,先想办法提前落户办理营运证,至于以后的车子,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不过,也有经销商表示,这个规定在没有到正式执行之前也还是存在一定变数,可能迫于实际情况的压力,交通部会延期改决定。

2、吊车(汽车起重机)属于货车吗?交通运输部燃料消耗量检测值限定其适用吗?

如果是专业吊车,只是做起吊用途的属于工程机械,如果是汽车改装的随车吊(必需是上牌前由正规改装厂改装的,申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的),汽车依然有车厢可以运载货物的属于汽车(特种车类),其所有数据按照正常车辆检测。

3、怎么看汽车的耗油量

可以通过仪表盘的油耗显示查看,也可以自己计算。

首先我来说一下自己要计算油耗应该怎么玩:首先,等到一箱子汽油全部烧完,也就是油箱亮灯后,去加油站。加满一箱油之后,记录一下你加了多少公升汽油。然后记录一下当前里程数字。

等到这一箱汽油再次烧完亮灯的时候,你再去加油站的时候,记录一下里程数,就可以知道“一箱汽油你跑了多少公里”。这样算下来的油耗就是真实油耗,不带半点误差的。

4、什么是燃油公告?燃油公告怎么查询

燃油公告也就是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检测公告,交通部发布新的燃油消耗公告,在公安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告的基础上,加强对燃油消耗量持续不减的汽车的管理,将停止营运证的审核与颁布!

直接在燃油公告网上查:这里不可以打网址,所以你自己搜下

5、50座大客车百公里耗油多少呢

优化问题:大客车的百里耗油为多少? 

以金龙的55座大客车为例,百公里综合油耗为20L,路况是城市和郊区综合的数据,不包含山路。百公里油耗是指车辆在道路上按一定速度行驶一百公里的油耗,是车辆的一个理论指标。

百公里油耗是厂家在客观环境中,用安装在车辆底盘的测功机测得的值转换为速度参数,再指定速度行驶,计算出车型的理论实验百公里油耗数据,由于多数车辆在90公里/小时接近经济车速,因此大多数对外公布的理论油耗通常为90公里/小时的百公里油耗。(排气量是通过排气分析仪和碳平衡法分析尾气中碳元素的含量来判断)。

买车容易养车难,这是很多工薪阶层所担心的,在养车过程中最主要的是燃油费,所以在购车时一定要考虑车辆的排量和耗油。

道路功况油耗(Fuel Economy of Chassis Dynamometer Test Cycles) ,是车辆在指定道路上按照规定的车速和时间行驶,用反复试验所测定的值进行计算的燃油指标,也叫多功况道路循环油耗。在规范中,规定每个循环包含各种行驶的功况,并按每个循环中指定的换挡时刻、停车时间、行驶速度、加速、制动和减速等各种指标记录行驶功况。用这种方法的测定值比较接近实际值。美国汽车工程师学(SAE)制定了SAEJ10926道路循环试验规范,被广泛采用。这一规范包括四种不同的循环:市区、郊区、市际(55Mile/h)和州际(70Mile/h),再用此值计算出油耗。计算公式:X=a*经济车速/b,a为百公里油耗,b为测定值。

百公里油耗是车辆的一种指标,功况油耗是格式化统计的一种规范,车辆在经济车速之内行驶速度越慢,百公里油耗越多,超过经济速度是相反的,如果把发动机转速控制在相同的安全转速之内,不管车辆行驶速度快慢,每小时的耗油量是相同的,在高速公路和工程运输计算油耗时,不适合用前两种规范,用每小时油耗计算比较准确。

每小时油耗计算公式:百公里油耗/100*极限*0.8(极限速度是最高安全速度)。  

拓展资料: 

全国主要高速公路通行收费标准 :

1、吉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 、型号、车辆种类收费标准(元/车公里)电子技术资料 小型 0.5吨以下(含2.5吨货车,7座以下(含7座)客车 0.25 中型 2.5吨以上至7吨以下(含7吨)货车,7座以上至28座以下(含28座)客车 0.45 大型 7吨以上至14吨以下(含14吨)货车,28座以上客车 0.60 特型 14吨以上货车 1.20。

2、沪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 、车辆种类 、收费标准(元/车公里) 6座以下小型客车(包括6座) 0.40 中型客车6座至20座(含20座)、小型货车2吨以下(包括2吨) 0.60 大型客车20座至50座(包括50座)、中型货车2吨至5吨(含5吨) 0.80 大型客车50座以上、重型货车。

6、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新技术包括哪些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1月14日经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杨传堂
2016年1月22日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第三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第五条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 车辆基本技术条件

第七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
(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客车的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其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要求;
(六)危货运输车应当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 617)的要求。
第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管理,对不符合本规定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
在对挂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和年度审验时,应当查验挂车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件。
第九条 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第三章 技术管理的一般要求

第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认真履行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技术管理。
第十一条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设置相应的部门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并根据车辆数量和经营类别配备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对车辆实施有效的技术管理。
第十二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加强车辆维护、使用、安全和节能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十三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有关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标准,结合车辆技术状况和运行条件,正确使用车辆。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制定车辆使用技术管理规范,科学设置车辆经济、技术定额指标并定期考核,提升车辆技术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实行一车一档。档案内容应当主要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
复核、车辆维护和修理(含《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车辆主要零部件更换、车辆变更、行驶里程、对车辆造成损伤的交通事故等记录。档案内容应当准
确、详实。
车辆所有权转移、转籍时,车辆技术档案应当随车移交。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运用信息化技术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章 车辆维护与修理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维护制度。
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日常维护由驾驶员实施,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由道路运输经营者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结合车辆类别、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确定车辆维护周期,确保车辆正常维护。
车辆维护作业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关于汽车维护的技术规范要求确定。
道路运输经营者可以对自有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作业,保证投入运营的车辆符合技术管理要求,无需进行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验。
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具备二级维护作业能力的,可以委托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进行二级维护作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完成二级维护作业后,应当向委托方出具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
第十七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循视情修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车辆进行及时修理。
第十八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用于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含罐式挂车),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
前款规定专用车辆的牵引车和其他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由道路运输经营者消除危险货物的危害后,可以到具备一般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

第五章 车辆检测管理

第十九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定期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
第二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自道路运输车辆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月起,按照下列周期和频次,委托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一)客车、危货运输车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不满6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超过6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
(二)其它运输车辆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
第二十一条 客车、危货运输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应当委托车籍所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
货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可以委托运输驻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
第二十二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选择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取得计量认证证书并符合《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 17993)等国家相关标准的检测机构进行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
第二十三条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进行比对。对达标的新车和在用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
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实施检测和评定,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评定车辆技术等级,并在报告单上标注。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
当将车辆技术等级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明。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确保检测和评定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对检测和评定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受其委托承担客车类型等级评定工作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进行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出具统一式样的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报告。
第二十五条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建立车辆检测档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含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记录。
车辆检测档案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对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状况纳入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内容,查验以下相应证明材料:
(一)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二)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
第二十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变更等记录。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情况纳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诚信管理体系。
第三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积极推广使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信息资源共享。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未达到《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
(二)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三)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
(四)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的;
(五)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采信其检测报告,并抄报同级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处理。
(一)不按技术规范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检测的;
(二)未经检测出具道路运输车辆检测结果的;
(三)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
第三十三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原交通部发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0年第13号)、《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4号)同时废止

7、办理营运证 燃油报告哪里查询

可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信息服务网》上查询!

8、道路运输业消耗的成品油占全国成品油消耗总量?

道路运输业消耗的成品油占全国成品油消耗总量的30%

9、单位运输工作量得燃料消耗指标,按容积计量时,其单位为什么

汽车的性能是指汽车能适应各种使用条件而发挥最大工作效率的能力。主要有下面几项。

(一)汽车的动力性

这是汽车首要的使用性能。汽车必须有足够的平均速度才能正常行驶。汽车必须有足够的牵引力才能克服各种行驶阻力,正常行驶。这些都取决于动力性的好坏。汽车动力性可从下面三方面指标进行评价。

1、汽车的最高车速

指汽车满载在良好水平路面上能达到的最高行驶速度。

2、汽车的加速能力

指汽车在各种使用条件下迅速增加汽车行驶速度的能力。加速过程中加速用的时间越短、加速度越大和加速距离越短的汽车,加速性能就越好。

3、汽车的上坡能力

上坡能力用汽车满载时以最低挡位在坚硬路面上等速行驶所能克服的最大坡度来表示,称为最大爬坡度。它表示汽车最大牵引力的大小。

不同类型的汽车对上述三项指标要求各有不同。轿车与客车偏重于最高车速和加速能力,载重汽车和越野汽车对最大爬坡度要求较严。但不论何种汽车,为在公路上能正常行驶,必须具备一定的平均速度和加速能力。

(二)汽车的燃料经济性

为降低汽车运输成本,要求汽车以最少的燃料消耗,完成尽量多的运输量。汽车以最少的燃料消耗量完成单位运输工作量的能力,称为燃料经济性,评价指标为每行驶100公里消耗掉的燃料量(升)。

(三)汽车的制动性

汽车具有良好的制动性是安全行驶的保证,也是汽车动力性得以很好发挥的前提。汽车制动性有下述三方面的内容。

1、制动效能

汽车迅速减速直至停车的能力。常用制动过程中的制动时间、制动减速度和制动距离来评价。汽车的制动效能除和汽车技术状况有关外,还与汽车制动时的速度以及轮胎和路面的情况有关。

2.制动效能的恒定性

在短时间内连续制动后,制动器温度升高导致制动效能下降,称之为制动器的热衰退,连续制动后制动效能的稳定程度为制动效能的恒定性。

3.制动时方向的稳定性

是指汽车在制动过程中不发生跑偏、侧滑和失去转向的能力。当左右侧制动动力不一样时,容易发生跑偏;当车轮"抱死"时,易发生侧滑或者失去转向能力。为防止上述现象发生,现代汽车没有电子防抱死装置.防止紧急制动时车轮抱死而发生危险。

(四)汽车的操纵性和稳定性

汽车的操纵性是指汽车对驾驶员转向指令的响应能力,直接影响到行车安全。轮胎的气压和弹性,悬挂装置的刚度以及汽车重心的位置都对该性能有重要影响。

汽车的稳定性是汽车在受到外界扰动后恢复原来运动状态的能力,以及抵御发生倾覆和侧滑的能力。对于汽车来说,侧向稳定性尤为重要。当汽车在横向坡道上行驶。转弯以及受其他侧向力时,容易发生侧滑或者侧翻。汽车重心的高度越低,稳定性越好。合适的前轮定位角度使汽车具有自动回正和保持直线行驶的能力,提高了汽车直线行驶的稳定性。如果装载超高、超载,转弯时车速过快,横向坡道角过大以及偏载等,容易造成汽车侧滑及侧翻。

(五)汽车的行驶平顶性

汽车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路面不平的冲击,会造成汽车的振动,使乘客感到疲劳和不舒适,货物损坏。为防止上述现象的发生,不得不降低车速。同时振动还会影响汽车的使用寿命。汽车在行驶中对路面不平的降震程度,称为汽车的行驶平顺性。

汽车行驶平顺性的物理量评价指标,客车和轿车采用"舒适降低界限"车速特性。当汽车速度超过此界限时,就会降低乘坐舒适性,使人感到疲劳不舒服。该界限值越高,说明平顺性越好。货车采用"疲劳--降低工效界限"车速特性。 汽车车身的固有频率也可作为平顺性的评价指标。从舒适性出发,车身的固有频率在600赫兹~850 赫兹的范围内较好。

高速汽车尤其是轿车要求具有优良的行驶平顺性。轮胎的弹性、性能优越的悬挂装置、座椅的降震性能以及尽量小的非悬挂质量,都可以提高汽车的行驶平顺性。

(六)汽车的通过性

汽车在一定的载质量下能以较高的平均速度通过各种坏路及无路地带和克服各种障碍物的能力,称之为汽车的通过性。各种汽车的通过能力是不一样的。轿车和客车由于经常在市内行驶。通过能力就差。而越野汽车、军用车辆、自卸汽车和载货汽车,就必须有较强的通过能力。

采用宽断面胎、多胎可以减小滚动阻力;较深的轮胎花纹可以增加附着系数而不容易打滑,全轮驱动的方式可使汽车的动力性得以充分的发挥;结构参数的合理选择,可以使汽车具有优良的克服障碍的能力,如较大的最小离地间隙、接近角、离去角、车轮半径和较小的转弯半径、横向和纵向通过半径等,都可提高汽车的通过能力。

(七)其他使用性能

1、操纵轻便性

使用驾驶汽车时需要根据操作的次数、操作时所需要的力、操作时的方便情况以及视野、照明、信号等来评价。汽车具有良好的操纵轻便性,不但可以减轻驾驶员劳动强度和紧张程度,也是安全行驶的保证。采用动力转向、制动增加装置、自动变速器以及膜片离合器等,使操纵轻便性得以明显改善。

2、机动性

市区内行驶的汽车,经常行驶于狭窄多弯的道路,机动性显得尤为重要。机动性主要用最小转弯半径来评价。转弯半径越小,机动性越好。

3、装卸方便性

与车厢的高度、可翻倒的栏板数目以及车门的数目和尺寸有关。

(八)容量

容量表示汽车能同时运输的货物数量或者乘客人数。货车用载质量和载货容积来表示。客车用载客数表示。
重量利用系数反映出汽车结构的合理程度。

10、汽车百公里油耗怎么算?

对,百公里耗油量=燃油消耗量(升)÷行驶里程(公里)×100。

通常的计算方式是油表亮灯时将油箱加满,然后把小计里程数置零,等车辆行驶至油表灯再次亮起后记录小计里程数,加油升数除以里程数后再乘以100,所得的数值就是百公里油耗。

比如百公里油耗,一次加了40升油,跑了500公里,40/500=0.08,0.08*100=8。车辆百公里油耗就是8L,而往往通过一次的人工计算也并不太准确,需要加满三次计算取平均值,相对更加精准些。


(10)道路运输车辆燃油消耗量扩展资料

百公里油耗与车龄车况、发动机排量、整备质量和负载等有分不开的关系,通常车龄越长,发动机排量越大,百公里油耗会更高一些。夏季高速行驶开窗散热不一定省油,因为风阻系数会随之加油耗也跟着升高了。

减少后备箱不必要的物品,把空调温度调到合适的范围,减少急刹车、急加速及怠速时间,都可以有效的降低百公里油耗,更加经济和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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