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子被撞,对方全责,但对方没有年检,现在也不肯过来协商,如何是好?
很遗憾的告诉LZ,交强险部分保险公司确实不能拒赔,所以才在交强险的财产损失部分满额赔给了你2000。
但是,在商业险部分,责任免除条例里,明确标注有 “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者检验未通过”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责任。所以 即使你去打官司,也只是问对方司机要钱了。
至于胜诉后追讨问题,我相信你的律师朋友更有这方面的经验,你可以再去问问他。
个人不建议你追加保险公司为第二被告,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在车辆拆开后,车辆修理前拍摄照片的。好好和他们商量 问他们要要看照片 应该能增加你索赔金额。不然光靠事故现场照片 确实很难定价。
2、车辆未年审出交通事故是对方的全责,对方保险会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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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驾驶的车辆未年检与保险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的,保险公司不能以事故车辆未年检而拒绝理赔。你的问题还不是你的车辆有责任,而是对方全责,对方及对方的保险公司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偿。你方车辆未年审、没保险,是另一回事,交警会处理你方车辆的,扣车、扣证、罚款,上保险,规定很清楚。
3、车辆未年检上路按规定怎么处罚
驾驶未经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现场和非现场处罚是一样的。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只有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可6年免上线检测,而面包车和7座及7座以上的车辆并没有纳入6年免检的范围,还是需要按期年检。所有逾期未年检的车辆,一旦上路行驶将会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除了以上处罚,车辆还将被暂扣,直到办理完相关手续为止。另外,未年审的车辆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予理赔。
拓展资料:
国家规定,机动车必须定期通过尾气检测、汽车外观、车灯、刹车、底盘等检测合格,并以无违章记录的情况下,发放检验合格标志。所有年检日期按行驶证上登记的日期为准,机动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般统称为“年检”或“年审”。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内,每2年检测一次,超过6年每年检一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进口车辆跟其它车型一样,在任意检测场都可以定期检验。
就车辆而言,一般是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年检的,有需要进行年检的话,则一般是在每年的4/5/6月进行的。当然要是车辆使用达到一定年限之后,出于安全考虑,一般会缩短车辆年检的周期,要求每六个月就要检一次。
车辆年检时间规定
汽车年检时间根据新车入户的时间而定,如机动车行驶证的登记初始日期是2015年6月,那么,汽车年检时间就是每年6月。同时,按照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也就是说如6月参加年审的车辆,可在4、5、6月前往检测线参加年检。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可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如果逾期年检,则机动车所有人将会被处以200元,记3分的扣罚。
4、车辆出事故了对方未年审事故责任怎么算!急!
谁和你说未审就全责的啊?有的人认为无证驾驶、无牌上路和酒后驾车之后都是全责,这都是错误的,这种只能算有错在先,等划分责任的时候增加事故责任程度,提升1到2个责任等级,本来是无责,因为有错在先,就变成了次要责任。哦不可能车子没有年审,人家在自己正常的路上行驶,你逆向行驶,撞上了,不可能人家就因为车子没年审,就能给你随便撞了吧,这不可能的啊,但因为没有年审,是没有资格上路的,属于有错在先,所以本来无责任的,就变成了次要责任,这已经很公平了。
5、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车辆没有年检和保险,负什么样的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车辆没有年检和保险不影响对交通事故的认定,交通事故的认定是按照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对方车辆没有年检和保险属于脱保脱险的行为,由公安机关另行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5)对方车辆未年检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6、车辆出事故,对方车未年检,交警是否定全责,最好的处理办法怎么处理?
两码事,肇事和年检无关,不会定全责,根据现场定责。
7、我全责,对方车没年检。对方不年检了,怎么办?
找交警队处理,责任认定书与车年不年检有关系吗?
8、车辆没年检出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9、关于车辆未年检时,发生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
车辆未年检与发生交通事故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是发生事故的原因,故不能因当事人车辆未年检来认定当事人负有事故责任。但是,车辆逾期未年检,将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9)对方车辆未年检扩展资料:
车辆年审需要以下材料:
1.交强险 首先年审前,看一下含车船税的交强险(别让我解释,因为我是卖保险的,商业险暂时可以不用)有效日期,如果已失效或者在审车日期后三个月之内到期,建议提前办理按期续上,避免诸如排到了,不得不让蹲点的“办事员”替你“操心”一下;
2.车主或代办人的身份证;
3.车辆行驶本;
4.其他:验车之前到交管局的网上检查自己的车辆有无违章记录,如果有尽快处理,然后再网上查询,直到网上显示没有违章记录。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10、车辆未年审出交通事故是对方的全责,对方保险会赔偿吗?
这个要由对方以及对方的保险公司来赔,你是可以获赔的。但是假如对方无保险也无能力赔偿的话,你自己的保险公司是不会赔给你的,你只能继续追对方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