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市民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对违法车辆进行匿名举报,这对交通违法治理有什么作用?
将此类交通违法纳入有奖举报,不仅可以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共同参与交通违法治理,而且也是对交通违法进行精准打击的有效手段之一。
有奖举报范围增至11项
目前,新增的三项有奖举报交通违法,已经完成系统测试。上线后,有奖举报交通违法范围由原来的8项增加至11项,具体包括
1.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2.机动车跨压禁止标线(含实线、导流线)
3.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4.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
5.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
6.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
7.故意遮挡号牌
8.使用伪造变造号牌交通违法
9.飙车
10.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
11.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1.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2.机动车跨压禁止标线(含实线、导流线)
3.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4.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
5.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
6.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
7.故意遮挡号牌
8.使用伪造变造号牌交通违法
9.飙车
10.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
11.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怎样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登录“天津交警”微信平台和微信小程序、“天津公安APP”抓拍违法照片上传至“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也可通过车载行车记录仪采集视频上传至“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为便于驾驶员在驾车途中举报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天津市交管局已与三家行车记录仪生产企业(中国移动,车小米,广通科技)完成了对接,驾驶员利用手机注册完违法举报平台后,通过扫一扫功能,扫描行车记录仪上的二维码进行设备绑定,即可通过语音或一键举报操作,使用行车记录仪将发现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直接截取保存影像资料,自动传输至交管部门,无需再次进行任何操作,确保驾驶员在举报过程中能够安全驾驶。
2、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在哪里?
找到后告诉我一下,我也是有视频,但是微信没法上传,微信只能现场拍的照才行。
3、天津交通违章怎么举报
一、举报人通过登录“天津交警”微信平台和微信小程序、“天津公安APP”抓拍违法照片上传至“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
二、通过车载行车记录仪采集视频上传至“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注:举报经民警分析研判、核实查证基本属实的,每起奖励100元。同一举报人每月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元。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个人资料严格保密。
(3)天津车辆违章举报扩展资料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规定:
第四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有权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提供视频或者照片等方式举报、投诉不文明行为和不履行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职责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三条 网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的方式和途径。
接到举报、投诉和意见建议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举报人、投诉人的身份信息等应当予以保密。
4、目前都有哪些省市可以有奖举报车辆违章行为?具体通过什么渠道举报?
目前,北京、上海、深圳、武汉、长沙、郑州、济南、哈尔滨、苏州、无锡等全国多个城市已经推行了“随手拍”交通违法举报。而在已经实施“随手拍违章”的城市中,交警部门所公布的数据也相当可观。
5、违章停车举报电话是多少
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向交警举报、物业投诉、所属企事业单位投诉。
一、在市政管辖的公共场所违章停车,拨打110或122向交警举报。工作人员会根据车主登记的联系方式,联系车主来移动车子,并对交通违章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
二、在小区、商场等公共场所违章停车,找物业、管理方投诉。请其纠正违规停放行为;
三、公司企业和机关单位所属的停车区域的乱停乱放可以拨打企业和单位的后勤保卫处举报,请工作负责人帮忙纠正违规停放行为。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6、天津市交警支队举报投诉电话是多少?
天津市交通举报电话为88908890。
根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执法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的方式和途径。现将执法部门受理举报、投诉不文明行为的电话公布:
1、市公安局:110。
2、市公安交管局:110。
3、市民政局:88134949。
4、市城市管理委:88908890。
5、市交通运输委:88908890。
6、市文化和旅游局:12318、88908890。
7、市市场监管委:12315、88908890。
8、市生态环境局:88908890。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三条 网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的方式和途径。
接到举报、投诉和意见建议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举报人、投诉人的身份信息等应当予以保密。
(6)天津车辆违章举报扩展资料
除了交通举报热线,遇交通违法还可视频举报,各交警支队均设窗口受理。
天津交管部门启动视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线索查处工作。群众通过行车记录仪等摄录的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有关道路交通事故线索的视频信息,均可作为举报的内容。交管部门核查确认后将依法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此举也会对交通肇事逃逸等案件的侦破有积极作用。
交警支队设立举报受理窗口
据交管部门介绍,为方便群众举报,各交警支队均已设立了“举报受理”窗口,安排专人负责群众摄录的本行政区域内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和交通事故线索受理。需要填写的举报内容包括违法或涉案车辆号牌,违法或事故的时间、行为、地点等信息;举报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情况。
举报人不愿公开自己姓名或举报行为的,交管部门将严格为其保密。对于群众的举报,交管部门将依法受理、依法进行审核及调查处理。同时,交管部门表示,目前群众视频举报受理网络平台正在紧张建设中,待建成后即可受理相关举报。
交管部门还提示,视频资料应全面、准确、客观反映交通违法情况,特别是能清晰准确反映机动车车型、颜色、号牌、外观、道路及车辆行驶的情形及违法发生的准确时间、具体地点等。视频资料必须为原件,不能有编辑、改动及加工等情况,且摄录时间必须为72小时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