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41条的规定,车辆抵押合同自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虽然车辆属于动产,但是因其价值不菲,不登记不足以确定抵押权的效力,所以,抵押合同自登记后生效。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2、无论是动产抵押还是不动产抵押,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百八十八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八十九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3、后河车贷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如果抵押手续已经办理完成,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既具有法律效益,即日起立即生效,所以一般签订重要合同时,确保明白当中合同款项,确保权益无损失才可确认签订。
4、口头约定将车辆抵押该抵押合同生效吗?
口头约定将车辆抵押,该抵押合同是不生效的,因为抵押合同必须登记后才能生效。
《担保法》: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车辆抵押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1、抵押协议合法签订的,肯定有效的。
2、但是车辆抵押必须办理登记,否则抵押不得对抗第三方。
3、这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
6、抵押合同自什么时候起生效?抵押权自什么时候起生效?
抵押财产属于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如房屋、土地、林木、车辆等。不需要登记的,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7、车辆抵押合同抵押合同按上手印是不是就生效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41条的规定,车辆抵押合同自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虽然车辆属于动产,但是因其价值不菲,不登记不足以确定抵押权的效力,所以,抵押合同自登记后生效。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8、物权法规定,车辆抵押权在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相关问题
说的很清楚,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里重点看转让时第三人是否知道车辆已经被抵押的事实,也就是是否可以构成善意取得。如果构成了那么第三人取得车辆所有权。抵押权人只能要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