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拍卖车辆需要多久
从法院贴出拍卖公示到最终完成,整个流程大概在一个月左右。需要提醒的是,法院在拍卖财产时涉及到的环节非常多,各个法院的工作效率和其他不情况也不同 ,因此时间上也不一样。建议你参考一下:
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http://ke.baidu.com/view/3033312.htm
2、司法处置车辆如何过户
司法处置车辆可以通过拍卖过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竞买司法拍卖的车辆是可以过户的,法院将车辆交付竞买人后,车辆所有权就发生转移。
被执行人的车辆进行司法拍卖程序后,竞拍人拍得车辆的,车辆交付竞拍人时所有权发生转移,竞拍人可以持拍卖文书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处理被执行人车辆时,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且对拍卖机构进行监督。
拍卖成交后,法院执行部门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买受人,由买受人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法院变卖车辆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中明确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
参考资料:网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3、法院拍卖车能买吗
可以买,在车辆限购城市,通过法院公开拍卖的车,还可以不受号牌限制。
法院拍卖车都是法院将依法扣押或没收的物品进行拍卖。该车可能是被告没有资金还债,法院根据原告要求清点被告的资产,并依职权扣押或者没收的被告的物品,包括房子、车辆等固定资产。或者该车辆是犯罪分子的犯罪工具,法院依法没收后予以拍卖。
法院拍卖的车可以买,但须经过法律的程序。法院拍卖的车辆须是车管所登记上牌的正规车,如果是走私车、黑车等等违法车辆,仍然是无法正常过户上牌的。
拍卖一般都会在法院网站上或者当地报纸上向社会公开公告,再要经过拍卖公司拍卖。拍卖公司在拍卖之前必须通过竞买须知等书面资料明确说明车辆的当前情况包括违章处理情况,并申明处理方式。
(3)法院变卖车辆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第十一条,拍卖应当先期公告。
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第十二条,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确定。拍卖财产具有专业属性的,应当同时在专业性报纸上进行公告。
当事人申请在其他新闻媒体上公告或者要求扩大公告范围的,应当准许,但该部分的公告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于三日内退还竞买人。
4、法院执行车辆如何过户
依据我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要求,机动车的交易是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司法拍卖同样需要过户。
法院拍卖的车过户流程: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登记规定》司法拍卖二手机动车的,需要机动车现所有有提供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的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登记。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法院拍卖的车辆可以变卖给债权人抵账吗
如果问题中所称的\\“有抵押记录”是指该车现已被抵押并进行了登记的话,就说明该车上设置有抵押权。\r\n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债务履行期间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n结合本问题,该条规定中的\\“抵押人”是指该车的原所有人,\\“抵押权人”是指该车原所有人将该车抵押给他的那个债权人,\\“债务”是指该车的原所有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债务。\r\n由上述可知:本次司法拍卖就是实现抵押权人所享抵押权的过程,如果此次拍卖所得的价款付给抵押权人后已经偿还了全部债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债务即消灭,如果尚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你拍得的该车均已归你所有,二人之间的债务与你无关,你均不需要考虑。
6、法院拍卖车辆卖不掉怎么办
关于流拍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九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第二十三条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并于价款或者需要补交的差价全额交付后十日内,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人民法院或者汇入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
第二十五条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第二十七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7、法院低价变卖债务人汽车需要得到债务人同意吗
法院变卖债务人财产都是通过依法估价拍卖的,不需要债务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