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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冻结可以用吗

发布时间:2021-09-30 16:35:24

1、法院冻结车辆,可不可以用房产交换冻结

法院冻结车辆,可以用房产交换冻结。
法院冻结车辆,用房产交换,实际上就是用房产提供担保,特别是车辆如果是营运车辆或者生产工具,法院通常是允许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2、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可以正常行驶使用吗?

如果在诉前申请了财产保全,则根据对方的诉求结合基本事实,会将被告的财产进行诉前保全,如果银行资金与保全财产额还有差距,则会冻结其余的财产。
这个是非常合法的。法院查封的车辆是肯定不能上路行驶的。

3、车子被法院冻结了,可以当吗

诉讼阶段冻结车辆只限制过户,不对车辆进行扣押,可以继续使用;
执行阶段一旦扣押车辆,一般就要进入拍卖程序。

4、查封锁定车可以开吗?

查封锁定车经法院允许是可以开的,只要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即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保全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他人、申请保全人保管的财产,人民法院和其他保管人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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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法院冻结车辆可以买保险吗?

冻结车辆可以购买强制及商业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冻结分权利冻结与实物冻结,权利冻结仅为限制过户买卖,但不影响车辆的实际使用。实物冻结则为扣押,限制权利人对车辆的使用。被扣押车辆出险属于保险公司免责范围。

6、车子被冻结了可以年检吗

车辆冻结,但是可以正常使用,只是不能抵押、买卖、过户和上市流通。
因此一切为正常行驶的证件,如车船税、机动车证、年检等都可以办理。
南京宝马车事件:该车辆早被银行抵押了,车辆在车管所早被冻结了,但“一切手续正常(证明一切合法使用手续都可以正常办理),不影响正常使用,只是不能过户。”南京交管局某大队长回答电视采访时说的原话。

7、查封车和冻结车有什么区别吗

查封车就是冻结它,没什么区别。

扣押车辆是法院因经济债务纠纷等原因,禁止登记、变更、转让、解除抵押、注销、解除质押的车辆。

根据公安部第124号令,明确规定了查封期间法院禁止的业务,即查封期间禁止登记、变更、转让、解除抵押、注销、解除质押,并进行年审。不禁止临时号牌和换证。



(7)车辆冻结可以用吗扩展资料: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条 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

第四条 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8、我的车被法院查封,我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车辆查封只是查封了车辆档案,没有实际扣押,查封的具体行为没有完结的,可以开。被法院查封扣押的车辆绝对不能开,查封车已经被执行到位,已经在扣车场,开是非法处置或盗抢法院查封的财产罪。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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