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使用人与车主不是同一人可以通过吗
不一定。有很多情况,车辆使用人与车主不是同一人,如老公的车老婆在开,朋友的车自己在开,买的二手车却没办理过户。。等等。这些情况下,在投保的时候,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可以写车辆实际使用人,然后车主写行驶证上的人,与车的关系写使用。这样车辆年审的时候也能通得过的。
2、车辆所有人是什么意思?
就是车辆所有人是指的该车辆所有人,车辆所有人简介即为车辆所有人的简单介绍,一般介绍内容为所有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简单信息。就是车辆在法律上的主人。
3、最高法观点:交通肇事中车辆使用人与车主不一致,由谁
司机承担责任,如果没有驾照就是车主承担。保险公司在强制险范围内承担赔偿
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使用人和管理人的区别
机动车的所有人就是指真正拥有机动车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的民事主体。管理人是指受所有人委托,对机动车进行管理,维护或者使用的民事主体。使用人即机动车驾驶人。
5、车辆所有人是什么意思
1、机动车所有人就车主的意思,也可以解释为出钱购买车辆的人,当然别人赠送等除外。
2、法律意义上的机动车所以人就是机动车行驶证上的那个人。
3、机动车所有人有对车辆有买卖、处置的权利。
4、机动车所有人对车辆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都有直接或间接的赔偿责任。
6、车辆的实际使用人与所有人不一致,哪些情况车辆所有人
那要看看车辆所有人与驾驶人是什么关系,雇佣关系还是朋友关系,还是被抢被偷车。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
7、车辆使用人将车辆出质给他人,对车辆所有权人有何影响?
可以的,你对车辆享有物权。物权优先于债权。
8、车辆登记所有人,辆管理使用人,车辆实际所有人,另外肇事人交通肇事是不是都应该成担法律的连带责任?
车辆出了交通事故之后。肇事车辆及肇事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而车辆登记人和车辆管理人。如果并没有参与此事的话。是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9、车辆所有人与驾驶人不一致时责任如何承担
在交通事故中,若驾驶人为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其在履行雇佣活动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其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雇员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雇主在承担责任后还可以向雇员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即使车辆的使用人与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仍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予以赔偿。
(9)车辆使用人扩展资料
案例:
张某有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出租给了王某使用,王某在使用期间雇用李某开车,2015年11月,李某由南向北行驶过程中,适有黄某由东向西横过公路,被告李某驾驶车辆前部与黄某相撞,造成黄某受伤。交通队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
事故当日黄某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为此花费大量医疗费及其他费用。事故发生时李某系履行雇佣活动。后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张某、王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鉴定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
本案中,张某将其所有的车辆出租给王某后,王某雇佣的李某将黄某撞伤,王某作为雇主,应当对黄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能够证明申某对此次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则张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其有过错,则其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