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人能开汽车年检站吗?
当然可以!主要是你要把当地的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搞定,然后把技监局的的人搞定,再有资金就行了
2、我是一个普通人,想开个机动车检测站是否可以,上面得有关系吗?投资多少,营运利润等都说一下
首先问一下普通人,你有场地吗?你有资金吗?没条件再怎么给你分析有什么用?
3、车辆检测站是私营企业吗?
车辆检测站社会化的属于私营企业。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第三条 严格执行政府部门不准经办检验机构等企业的规定。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全面推进检验机构社会化,严格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等规定,公安、质量监督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举办检验机构,公安民警、质量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检验机构经营。
2014年9月30日前,各级公安、质量监督部门要对本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关人员开办检验机构问题进行一次自查清理,对已经开办、参与或者变相参与经营的,要立即停办、彻底脱钩或者退出投资、依法清退转让股份。
对拒不停办、脱钩、退出投资或者清退股份的,要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从严处理,其中内外勾结、行贿受贿或者因检车弄虚作假造成交通事故等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私人车辆年检站扩展资料: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请取得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满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需要的,并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的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技术人员;
(三)有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有齐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等技术规范文件资料;
(四)具有申请检测车辆类型和项目所需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设备及其校准设备;
(五)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应当通过合法有效的型式认定,在用计量器具应当依法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并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
(六)具有满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设施、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
(七)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4、小型私家车车辆年检需要带什么资料?
小型轿车年检需要准备的资料: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副本(保内)、警示三角牌、灭火器。
5、车辆年检是不去任何一个车辆检车站都可以?
一、可以。二、所需资料:车辆年检(个人)所需资料:1.行驶证原件2.交强险副本3.身份证复印件4.车辆三、具体流程:开车到检测站排队。2.工作人员手拿《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用一个小纸条给车架号拓印,这时候会要求你把紧急停车的三角牌拿出来给他看。工作人员还会拍照,查看汽车座位改装了没有等等。然后他们把这个表给你。3.一号窗口交费,会要求出示行驶证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有些地方先走这步骤才会走第二步)。4.车辆过线检测5.二号窗口领取《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和一张打印出来的《车辆检测报告》,要求出示收费单。工作人员会问是否是委托的,委托的还会给一张《委托书》的表给你。另外如果过线检测不过,就需要去维修汽车后,进行复检。复检机会有一次,再不行就要重新交费了。6.四号窗口完整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把《车辆检测报告》,行驶证副本,身份证,交强险副本递交给工作人员。如果是委托办理,还需要填写《委托书》并提交。7.剩下就是工作人员的事情了,他们会把相关资料上传至“机动车网上审验中心”审核。8.合格后凭行驶证正本就可以领取盖了年检戳的行驶证副本、检验合格标志。9.绿标的检测,那是另外一条线。如果检测通过,三号窗口领绿标。
6、个人可以办汽车检测站和汽车检测线吗
现在汽车年审检验,很多地区都已经是私人开办的检测线。只不过最终要车管所确认。
7、个人车辆检测站的审批流程怎么办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经营许可
实施机关或组织: *****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处室] ******
[岗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被许可人: 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准予行政许可方式: 单独授予
行政许可类型: 普通许可
行政许可期限: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有无收费: 有,批文待定
年检审: 有
设立理由:
《***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条第***款。具体条文:县级以上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条例第***条第***款规定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年度审验。未经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年度审验或者经年度审验不合格的,应当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实施行政许可依据:
《****省道路运输管理办法》第**条第**款:具体条文: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与之配套的车辆维修与检测、客货运站(场)服务、车辆租赁、汽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县级以上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管理权限予以审批或者审核。经批准或者核准取得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后,方可开业。
办理程序:
(1)申请。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2)受理、形式审查及上报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事项属于本级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本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求提交了全部申请材料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对于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 经形式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事项,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于不符合形式审查条件的,出具《****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不予上报通知书》。
(3)实质审查及上报。 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实质审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勘察。 经实质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事项,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于不符合实质审查条件的,出具《***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不予上报通知书》。
(4)审查与决定。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或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勘察。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准予许可的事项,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不予许可的事项,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申报条件及材料明细:
(1)有相应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场地、设备和设施;
(2)有相应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应当经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有规范的计算机控制系统;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a、质量(或计量)管理体系文件; b、人员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 c、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d、环境保护制度; e、消防安全制度; f、检测报告审验制度; g、检测质量申诉制度;
(5)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1)《****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书》、《****省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行政许可登记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与原件核对无误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所有权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或租赁协议(原件);
(4)场地布局图;
(5)检测线工艺布局图;
(6)检测设备清单(含名称、生产厂家、型号、精度、购买日期等)及计量检定证书(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7)检测人员清单(含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岗位等)及培训合格证书(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8)相关管理制度: a、质量(或计量)管理体系文件; b、人员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 c、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d、环境保护制度; e、消防安全制度; f、检测报告审验制度; g、检测质量申诉制度。
14、主要监管措施: (1)企业信用考核;(2)行政监督检查;(3)定期或不定期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