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厂内机动车辆
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根据《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1)厂内机动车辆包括扩展资料:
机动车辆有:
1、大型方向盘式拖拉机
指发动机功率大于等于14.7千瓦(20马力)的方向盘式拖拉机。
2、 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
指发动机功率小于14.7千瓦的方向盘式拖拉机。
3、 手扶拖拉机
指用手把操纵转向的轮式拖拉机。
4、轮式自行专用机械
指设计行驶速度在10公里/小时以上,装有充气轮胎,可以在道路上自行行驶的专用机械。
5、全挂车
指本身无动力,独立承载,依靠其他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6、半挂车
指本身无动力,与主车共同承载依靠主车牵引行驶的车辆。
2、谁知道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分类吗?
企业内机动车辆分类通常有以下六种:
(一)汽车类。包括载重汽车、倾卸汽车、客车、专用汽车、叉车和铲车等。
(二)电瓶车类。包括平板电瓶车、电瓶叉车等。
(三)拖拉机、挂车类。包括拖拉机、牵引车、平板车等。
(四)简易翻斗、平板车类。包括翻斗车、平板车等。
(五)有轨电车、电瓶机车类。包括有轨电动车、电瓶机车等。
(六)挖掘类。包括挖掘机、推土机、电铲等。
3、厂内机动车属于特种设备吗?
是的,厂内机动车属于特种设备。
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4、厂内机动车辆管理主要有哪些规定
关于颁发《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5]16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工作,减少因厂内机动车辆管理、操作与维修保养不善而引起的伤亡事故,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现颁发《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五年四月七日
5、厂内机动车辆不属于特种设备
是的,厂内机动车属于特种设备。
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6、属于特种设备的厂内机动车辆有哪些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的规定,装载机、挖掘机等工地用设备已不再属于特种设备,吊车是起重机的一种,不数场内机动车辆。下面是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增补的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文件中列出的详细的场内机动车辆的目录:代 码种 类类 别品 种5000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5100 场(厂)内专用机动工业车辆 5110 叉车5120 搬运车5130 牵引车5140 推顶车5200 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 5210 内燃观光车5220 蓄电池观光车注:原《特种设备目录》中“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内燃侧面叉车、插腿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三向堆垛叉车、托盘堆垛车、防爆叉车”调整为此增补目录中“叉车”;原《特种设备目录》中“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类”调整为此增补目录中“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
7、厂内机动车辆包括哪些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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