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车辆百科 > 营运车辆分类

营运车辆分类

发布时间:2021-10-12 20:27:18

1、公共汽车的分类标准

公车(公共汽车)可以根据其机械操作、外形设计等而分为以下类别:

一.按格局分类:双层巴士、铰接巴士(挂接巴士)、低地台巴士(无障碍残疾人巴士);

二.按尺寸分类:双层巴士、单层大型巴士、单层中型巴士、小型巴士、快速公交系统(Bus Rapid Transit)简称BRT ;

三.其他分类:导向巴士、学校巴士、长途巴士、BIT公交车。

2、重要车辆运营类型分类

明年3月起汽车车型分类标准将改革 --------------------------------------------------------------------------------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日前透露,从2002年3月开始,中国将按照国际惯例,依据国家对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以及机动车辆和挂车分类的标准,对原汽车车型统计分类进行改革。 据悉,改革后的汽车统计分类方式,将作为代步工具的车辆和公务及商业经营的运输车辆分成两大类,即9座以下的车型为乘用车,9座以上的车型为商用车。乘用车又分为基本乘用车(轿车)、越野乘用车(轻型越野车)、专用乘用车(邮政车、警用车等)、其他乘用车(子弹头、东南富力卡);商用车分为客车和货车。 中国现行的汽车统计分类与国际通行的分类方式不接轨,而且分类上存在着重叠、重复,在实际应用中造成一系列问题。此次改革由于按照最终用途作为分类的基本原则,因此既能满足汽车工业的需要,又为车辆管理部门提供了在用机动车管理的科学依据。据悉,随着这项改革,原实行的轿车6字头、7字头标准将作废。

3、公路客运车:一类、二类、、、、、、四类是怎样区分的?

1、类型划分
营运客车分为客车(含卧铺客车)和轿车。客车分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和小型客车三种。
大型客车:车身长度>9m。
中型客车:6m<车身长度≤9m。
小型客车:车身长度≤6m。
2、等级划分
大型客车分为高三级、高二级、高一级、中级和普通级五个等级。
中型客车分为高二级、高一级、中级和普通级四个等级。
小型客车分为高二级、高一级、中级和普通级四个等级。
轿车分为高二级、高一级、中级和普通级四个等级。

4、什么是车辆类型

车辆类型是指车辆的一种型式,它以车辆的普通特征、使用目的和功能等区别。如轿车/载货 汽车/客车/挂车/非完整车辆和摩托车等都是单独的类型。

大型车长大于等于6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乘坐人数可变的,以上限确定。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下同)。中型车长小于6m,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

小型车长小于6m,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微型车长小于等于3.5m,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1升。

(4)营运车辆分类扩展资料:

按用途:有客车和货车两大类。常见的客车有硬座车、软座车、硬卧车、软卧车、餐车、行李车、邮政车等。常见的货车则有平车、敞车、棚车、罐车、保温车等。

按轴数:有四轴车、六轴车、八轴车等。轴数越多,车轮也越多,载重量就越大。

按载重:例如货车有50吨、60吨、75吨、90吨等不同的载重量。

5、车辆的使用性质有哪些

1、家庭自用汽车:是指家庭或个人所有,且用途为非营业性的客车。

2、非营业客车: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客车,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为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承租且租赁期限为1年或1年以上的客车。 非营业客车分为:党政机关、事业团体客车,企业客车。

用于驾驶教练、邮政公司用于邮递业务、快递公司用于快递业务的客车、警车、普通囚车、医院的普通救护车、殡葬车按照其行驶证上载明的核定载客数,适用对应的企业非营业客车的费率。

3、营业客车: 是指用于旅客运输或租赁,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客车。 营业客车分为:城市公交客车,公路客运客车,出租、租赁客车。

旅游客运车按照其行驶证上载明的核定载客数,适用对应的公路客运车费率。

4、非营业货车: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用或仅用于个人及家庭生活,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货车(包括客货两用车)。货车是指载货机动车、厢式货车、半挂牵引车、自卸车、电瓶运输车、装有起重机械但以载重为主的起重运输车。

用于驾驶教练、邮政公司用于邮递业务、快递公司用于快递业务的货车按照其行驶证上载明的核定载质量,适用对应的非营业货车的费率。

5、营业货车:是指用于货物运输或租赁,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货车(包括客货两用车)。货车是指载货机动车、厢式货车、半挂牵引车、自卸车、电瓶运输车、装有起重机械但以载重为主的起重运输车。

6、特种车:是指用于各类装载油料、气体、液体等专用罐车;或用于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不含自卸车)、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压路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或适用于装有冷冻或加温设备的厢式机动车;或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运钞、医疗、电视转播、雷达、X 光检查等机动车;或专门用于牵引集装箱箱体(货柜)的集装箱拖头。

6、营运客车是什么车?

就是拉客的客车。营运车辆指报告期末经主管机关核准,可参加营运的车辆。包括技术完好的、在修的、待修的、长期停驶的、以及拟报废尚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车辆。但不包括企业的非营运车辆(如架线车、油罐车、货车和善E它专用车辆)和借入的客运车辆。

(6)营运车辆分类扩展资料:

特大型和大型营运客车主要在一类客运班线(地区所在地与地区所在地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km以上的客运班线)及二类班线(地区所在地与县之间的客运班线)运营中使用;

中型客车主要在二类班线及三类班线(非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中使用;小型营运客车主要在三类及四类班线(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县境内的客运班线)运营中使用。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客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客运车辆的维护作业项目和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7、城轨交通车辆如何分类

可分为城市铁路、市郊铁路、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城市有轨电车、独轨交通、磁悬浮线路、机场联络铁路、新交通系统等


与营运车辆分类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