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交强险需要多少钱?
交强险根据车型不同费率也不同,但是对同一车型,价格全国统一。基础费率总共有42种,下边列举生活常用的几种车型保费:
1、家庭自用车,6座以下保费950元,6座及以上保费1100元。
2、非营业客车,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保费1000元,6-10座保费1130元,10-20座保费1220元,20座以上保费1270元。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保费950元,1-10座保费1070元,10-20座保费1140元,20座以上保费1320元。
3、营业客车,营业出租汽车6座以下保费1800元,6-10座保费2360元,10-20座保费2400元,20-36座保费2560元,36座以上保费3530元。城市公交6-10座保费2250元,10-20座保费2520元,20-36座保费3020元,36座以上保费3140元。公路客运汽车6-10座保费2350元,10-20座保费2620元,20-36座保费3420元,36座以上保费4690元。
4、营业货车2吨以下保费1850元,2-5吨保费3070元,5-10吨保费3450元,10吨以上保费4480元。
5、摩托车50CC及以下保费80元,50CC-250CC保费120元,250CC以上及侧三轮保费400元。
2、特种车交强险价格表
交强险目前实行全国统一价格。交强险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考虑到交强险在法律环境、赔偿方式等诸多因素与商业三责险不同,第一年先实行全国统一保险价格。在实践中积累经营数据,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并根据各地区经营情况,逐步在费率中加入地区差异化因素等,逐步实行差异化费率。
交强险价格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日期:2006-06-19)
车辆大类序号车辆明细分类保费
一、家庭自用车1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1,050
2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1,100
二、非营业客车3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1,000
4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1,190
5企业非营业汽车10-20座1,300
6企业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1,580
7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950
8机关非营业汽车6-10座1,070
9机关非营业汽车10-20座1,140
10机关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1,320
三、营业客车11营业出租租赁6座以下1,800
12营业出租租赁6-10座2,360
13营业出租租赁10-20座2,580
14营业出租租赁20-36座3,730
15营业出租租赁36座以上3,880
16营业城市公交6-10座2,250
17营业城市公交10-20座2,520
18营业城市公交20-36座3,270
19营业城市公交36座以上4,250
20营业公路客运6-10座2,350
21营业公路客运10-20座2,620
22营业公路客运20-36座3,420
23营业公路客运36座以上4,690
四、非营业货车24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1,200
25非营业货车2-5吨1,630
26非营业货车5-10吨1,750
27非营业货车10吨以上2,220
五、营业货车28营业货车2吨以下1,850
29营业货车2-5吨3,070
30营业货车5-10吨3,450
31营业货车10吨以上4,480
六、特种车32特种车一6,040
33特种车二2,430
34特种车三1,320
35特种车四5,660
七、摩托车36摩托车50CC及以下120
37摩托车50CC-250CC(含)180
38摩托车250CC以上及侧三轮400
八、拖拉机39农用型拖拉机14.7KW及以下待定
40农用型拖拉机14.7KW以上待定
41运输型拖拉机14.7KW及以下待定
42运输型拖拉机14.7KW以上待定
1、座位和吨位的分类都按照“含起点不含终点”的原则来解释;
2、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冷藏车;
特种车二:用于牵引、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医疗、电视转播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
3、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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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种车辆作业造成事故交强险该不该赔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12月5日对江苏省徐州市九里区法院的《关于交强险条例内适用问题的复容函》回复:“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43条的立法精神,用于起重的特种机动车在进行作业时的责任事故,可以比照适用该条例。”《条例》第43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据此,用于起重的特种机动车辆在进行作业时致人损害的,可以参照适用《条例》,特种机动车辆的投保人在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后,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
是否 给予一定 的经济赔偿需要 去依据交通事故的实际的情况去分析得出 与 得知的,但是如 去 (法律咨询贴吧 @这块 互动 与 律师 交谈,可以看一下 他们的 建议与看法如何 额)
4、特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吗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购买商业险的话建议购买商业三责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三责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车损险的话保障本车,车上人员险保本车上的人,不及免赔能在你负全部责任时全部赔偿。
5、特种车交强险基础保费
交强险责任限额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
一、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二、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
三、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编辑本段]交强险的基础费率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2008版)(与2006版对比,后面斜体字的为2006版费率)
车辆大类序号车辆明细分类保费(元)调整前保费
一、家庭自用车1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9501,050
2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1,1001,100
二、非营业客车3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1,0001,000
4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1,1301,190
5企业非营业汽车10-20座1,2201,300
6企业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1,2701,580
7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950950
8机关非营业汽车6-10座1,0701,070
9机关非营业汽车10-20座1,1401,140
10机关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1,3201,320
三、营业客车11营业出租租赁6座以下1,8001,800
12营业出租租赁6-10座2,3602,360
13营业出租租赁10-20座2,4002,580
14营业出租租赁20-36座2,5603,730
15营业出租租赁36座以上3,5303,880
16营业城市公交6-10座2,2502,250
17营业城市公交10-20座2,5202,520
18营业城市公交20-36座3,0203,270
19营业城市公交36座以上3,1404,250
20营业公路客运6-10座2,3502,350
21营业公路客运10-20座2,6202,620
22营业公路客运20-36座3,4203,420
23营业公路客运36座以上4,6904,690
四、非营业货车24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1,2001,200
25非营业货车2-5吨1,4701,630
26非营业货车5-10吨1,6501,750
27非营业货车10吨以上2,2202,220
五、营业货车28营业货车2吨以下1,8501,850
29营业货车2-5吨3,0703,070
30营业货车5-10吨3,4503,450
31营业货车10吨以上4,4804,480
六、特种车32特种车一3,7106,040
33特种车二2,4302,430
34特种车三1,0801,320
35特种车四3,9805,660
七、摩托车36摩托车50CC及以下80120
37摩托车50CC-250CC(含)120180
38摩托车250CC以上及侧三轮400400
八、拖拉机39拖拉机按保监产险[2007]53号文件实行地区差别费率待定
1、座位和吨位的分类都按照“含起点不含终点”的原则来解释。
2、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特种车二:专用净水车、特种车一以外的罐式货车,及用于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冷藏、保温等各种专用机动车;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运钞、医疗、电视转播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
3、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30%计算。
4、低速载货汽车参照运输型拖拉机14.7kw以上的费率执行。[编辑本段]交强险计算方式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如:6座以下的私家车主一年内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但有过1次酒后驾车,其第二年缴纳的保费为:950×(1-10%)×(1+30%)=1228.5元。[编辑本段]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的区别一是赔偿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二是保障范围不同。除了《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
三是具有强制性。根据《条例》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四是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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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特种车交强险4扣税,商业险13扣税什么意思?
就是计算保险费佣金的,交强险保险费佣金返点是4点需要先扣税。商业险保险费返点是13个点需要先把税减去在计算保险佣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7、特种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特种车作业出事故致人死亡
2013年3月25日,李某为自有的重型专项作业车(吊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5月18日,李某在某工地操作吊车进行作业时,不慎将同在工地内施工的张某剐入水中,张某被送往医院抢救,后因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公安机关调解,李某与张某的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由李某赔偿张某家属40万元。
李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支付了第三者责任保险金20万元、吊装责任保险金10万元,却拒赔交强险部分。李某遂诉至法院。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肇事车辆是特种车辆,该事故也没有发生在道路上,不属于交通事故,因此拒赔交强险部分。
交强险赔不赔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涉案的重型专项作业车属于特种车辆,该事故发生在工地而非道路上,特种车辆在作业时发生责任事故,交强险部分该不该赔?
2012年修改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下称《条例》)第3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关于交强险的立法本意是通过法律规定强制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投保,让保险人来承担、分摊社会风险,保障机动车肇事责任事故受害人能及时从保险公司得到经济赔偿。
包括重型专项作业车等在内的特种机动车辆,其在道路上行驶的时间显然少于作业时间,若将该特种机动车辆在作业时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排除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之外,则该特种机动车辆受害人获得交强险救济的概率将大大降低,投保人投保交强险的目的也将难以实现,该结果显然不符合交强险的立法目的。
事实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12月5日对江苏省徐州市九里区法院的《关于交强险条例适用问题的复函》回复:“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43条的立法精神,用于起重的特种机动车在进行作业时的责任事故,可以比照适用该条例。”《条例》第43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据此,用于起重的特种机动车辆在进行作业时致人损害的,可以参照适用《条例》,特种机动车辆的投保人在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后,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本案中,李某驾驶被保险车辆进行起重作业时致受害人张某死亡,并已对张某家属进行了赔偿,当然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理赔。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