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车年检后去那领合格证?
直接去办理机构领取:
汽车年检(或车辆年检),指对已经领取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每年一次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进行的检验。目的在于检查汽车主要技术状况,督促加强汽车的维护保养,使汽车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确保汽车行驶安全。
年检的结果有:
①定期检验合格的车辆,分别在行驶证和《机动车定期检验表》加盖印章,直接到办理机构领取。
②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逾期仍然不合格的,车辆管理机关有权收缴不合格车辆的号牌和行驶证,这样的话将不能在道路上行驶,也不可以转籍。
③因故不能参加定期审验的车辆,应事先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延期;驻外汽车可委托所在地车辆管理机关代检,检验后将结果通知原籍车辆管理机关;无故不参加定期检验的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行驶。
2、车辆检测要带哪些证件
需带上:
驾驶证原件、车主身份证原件、行驶证、交强险副本、灭火器、警示牌、原来的绿标
3、小汽车的年检合格证怎么领取
请核对车辆行驶证的打印的车辆类型、车辆注册日期、车辆年检截止年月等信息。回答
新上牌的小型私家客车 六年内免上线,但仍需 按时(六年内两年一次)申领年检及环保标志。
若你的车是2010年8月31日以后 上牌的7座以下 的非营运私家小型客车。
那么根据新规,六年内无需上线年检,但车主仍需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期间车辆未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六年后 需上线年检。
货车、面包车,均不在新规范围内。
4、车辆的年检合格证怎么获得?需要车辆去吗?需要带哪些证件?
1、车辆的年检合格证获得步骤
1)清除车辆违章,如对违章没有异议,可选工商银行缴费机进行缴纳,也可以到交通执法站缴纳罚款(部分收现)。
2)带好身份证、行驶证、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车税缴税或免税证明,到公安交管部门车管所。
3)现场领取(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
4)填好《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将所有资料及申请表交到对应办理窗口。
5)拿到年检标后贴到前风挡右上方,未在指定位置放置年检合格标志属交通违法行为。
2、不需要车辆去。
3、需要带的证件
1)原车的出厂合格证。
新车除了小轿车免审外,其它的车辆还要进行审车。新车在审车时,与其它车辆不同的是,一定要带好出厂的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有些4S店在提车时不给合格证,总是拖一段时间,这很影响新车审车、挂牌,因此要和4S沟通好,不给合格证就不交钱!
2)汽车行驶证。
车辆的行驶证是审车时必需提交的证件,要随车带好了,正副本都要齐全。一般放在车后备箱里面比较稳妥。
3)有效期为1年且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单。
交强险的保单也是很重要的,在审车时必需要出示这份保单,证明车辆缴纳过交强险了。如果没有保险单的原件,也要由保险公司给盖上公章,并拿好保单的复印件,说明没有原件的理由等。
4)身份证。
在审车时要带好车主的身份证和复印件,如果是找人代办,或者单位车辆审车,则要带好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审车表格。
在审车开始前,除了准备好上述的证件之外,还要提前填好审车的表格,别忘了,否则很耽误事的。
5、汽车合格证上有些什么内容
合格证上主要记录车辆的主要信息,技术参数、车辆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及识别条码等信息,由购车的经销商提供,如有问题请与购车的经销商沟通。
6、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怎么贴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条的规定:
2、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为便于以后撕下来,可用静电帖或年检架通过吸盘吸在前挡上。
7、车辆检验合格标志是什么?
车辆检验合格标志按照要求进行机动车检验合格后,发放的标志。车辆应当按照要求定时进行年检,年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7)车辆验车合格证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8、车辆合格证是自己拿着原件还是留在车管所?
车辆合格证在车辆注册登记的时候要提交给车管所。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8)车辆验车合格证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五十八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聘用人员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确认机动车和审查证明、凭证的;
(二)故意刁难,拖延或者拒绝办理机动车登记的;
(三)违反本规定增加机动车登记条件或者提交的证明、凭证的;
(四)违反本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采用其他方式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的;
(五)违反规定跨行政辖区办理机动车登记和业务的;
(六)超越职权进入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或者不按规定使用机动车登记系统办理登记和业务的;
(七)向他人泄漏、传播计算机登记系统密码,造成系统数据被篡改、丢失或者破坏的;
(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九)强令车辆管理所违反本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的。